因李自成与艾万年家有仇怨关系,艾万年的后裔知道两人的事更多。笔者与其后代同庄居住,有机会听到一些鲜为人知的传说。庄东一里地名“墕口”,有巨石建成的“插旗礅”,三块八角形底座大于磨扇,上面略细于底座的八角形石柱应有多块,现存一块。附近平塌相传是艾万年的练兵场。庄东二里有山名“打仗圪垯”,相传因李自成与艾万年在此山交战而得名。艾万年十世孙艾丕成、艾丕银对笔者说,东庄曾是大庄,住过上百户。艾应甲给艾万年在东庄分有土地100垧(每垧三亩,后山垧大,有四、五亩的)。艾万年有二子,长子艾怀堂,后代先住东庄,后又西迁几十里,到尚家沟、常家园则(今属子洲县)等村居住;次子艾怀卿,后代多住东庄。艾万年投入官军后,两次回过东庄。一次带兵至米脂,其父重文轻武,骂他是卖脑袋官,闭门不纳。艾万年遂进石沟,经牛沟、马蹄山至东庄。一次是因病回家,在东庄住不到一年,又奉命出山,被李自成部杀于宁州襄乐镇(今属甘肃宁县)。艾万年死后无头,配了九斤十四两重的一颗金头运回米脂安葬。他们还说,老先人西山有不少地,李自成为先人家拦过羊,向他们借过债,结了仇。这些说法,有的从史书上可以得到印证,有助于了解李自成与艾万年及其家的关系。
三、李自成深受艾家侮辱与迫害,被“逼勒为寇”
上引《甲申朝事小纪》初编卷三说:李自成“因负钱不偿,艾氏执而鞭辱。”《绥寇纪略》卷九说:“以负其子钱也,执而扶之。”《春明梦余录》卷四十二说:李自成“因负本邑艾同知应甲之债,逼勒为寇。”他受艾氏之辱和迫害的记载还见于多种史籍。费密《荒书》记载:
自成,……双泉里人。父为农,贫甚。移家官庄。官庄者,艾乡绅所居。……父亡,自成年长无依,为米脂县圁川驿马夫。艾乡绅之门有石坊,艾送客忽见自成坦卧其上,怒之。他日又溺于艾乡绅门墙,擒入,棰楚乱下,系于庭柱。艾之季子出,手持饼啖,自成饥甚,向季子乞余饼。季之骂曰:“‘我宁饲狗,岂以与汝?”投饼于地,脚踏而去。自成深恨。艾乡绅又送官责治,适自成骑死驿马二匹,追赔比较甚严,又骑死一匹。遂欲走亡,无可依者。……自成率本地少年挖人藏粟,遂为小贼首。
李自成家距城一百三十里,“移家官庄”当是他在米脂城内当驿卒时就近住过此庄。米脂城郊有官庄,庄名从明至今未变,此外米脂别处再无此庄名。如前所述,李自成的债主是艾应甲。从米脂艾家传说和《米脂艾氏宗谱》知,艾万年之父艾应甲正是此庄人,也是退职回乡绅士。乡绅是地方有势力有地位之人,一般指地主或退职官僚,记载所说的艾乡绅当为李自成的债主。债务人李自成无事不会登门,当是求情下话,却遭此奇耻大辱,又被送官责治。李自成被“逼勒为寇”,与此有关。
郑廉《豫变纪略》卷二记载李自成当驿卒时事说:
自成,……为驿卒,能得众。时岁饥,邑官艾氏贷子钱,自成辄取之,逾期不能偿。艾官怒,嗾邑令笞而枷诸通衢烈日中,列仆守之,俾不得通饮食。盖欲以威其众也。诸驿卒哀其困,移诸阴而饮食之。艾仆呵骂不许。自成愤然曰:“唉,吾即死烈日中何害!”则踉跄力荷其枷仍坐烈日中,竞不饮食,虽惫甚,不少屈也。众益哀之,不胜其忿,遂哄然大哗,毁其枷,拥自成走,出城外。……转掠远近。旬日间其势益众,又与盗相通为声援,往来奔窜,号日闯将,俨然自为一部矣。
《明季北略》卷五《李自成起》条说,李自成因妻韩金儿与里棍盖虎儿有奸情,杀妻吃了官司,艾同知参与了审案。李自成“知不免,遂杀艾,遁走甘肃”,后起事。
如前所述,同知为府、州佐官,县衙无同知。《豫变纪略》所说邑官,实指退职回乡官员,说他唆使米脂县令是对的,非如《明季北略》所说直接审案。这个唆使县令责治李自成,并将他逼反的艾氏,与《鹿樵纪闻》卷下所说“逼其私债”的艾同知、《春明梦余录》卷四十二所说将李自成“逼勒为寇”的艾应甲当为一人,其事其人皆可互证。《豫变纪略》的着者郑廉,曾被俘于李自成军中多年,所记此事应来源于此;上引史载的“艾同知应甲”、“官庄”,实有其人其庄,有关记载当属可信。
李自成起兵造反,固然与驿卒被裁、无所得食等原因有关,但官绅勾结,把他“逼勒为寇”也毋庸置疑。
四、李自成未杀艾应甲,先后杀了艾万年、艾毓初、艾诏
《流寇志》卷四载:李自成“妻韩氏,本娼家女,与县役盖君禄通。自成执君禄与妻手刃之。以负债为艾同知所责,即杀艾,……遂逃为贼。”《明季北略》卷五也说,李自成杀了韩氏受到艾同知审讯,又杀了艾同知。
上已证实,李自成的债主是曾任同知的艾应甲,但据《米脂艾氏宗谱》第二卷《人物》记载,艾应甲殁于崇祯十年(1637年)。如他确死于这年,此时李自成已起兵多年,远在外地,不会为之所杀。
有史书说,李自成向艾举人借过债,那么他是否杀过艾举人呢?明末米脂举人情况,几种《米脂县志》“选举”部分都有记载,据此和《米脂艾氏宗谱》不难查核清楚。有史料说李自成是起事前杀“艾氏”的,李自成起义于崇祯三年(1630年)。从明万历至崇祯年间,米脂艾氏中过文举的有五人。一是艾郢胤,万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举人,崇祯元年(1628年)戊辰进士。他中进士后李自成还未起义,《米脂艾氏宗谱》第二卷《人物》,艾郢胤小传说,他于崇祯二年“因疾而终”,因此不应是他。二是艾毓初,天启元年(1621年)辛酉科举人,崇祯四年辛未进士,李自成起义前他是举人,但这时还未杀他。三是艾泰徵,天启七年(1627年)丁卯科举人,中举后“官山西偏官(关)同知”。四是艾朝栋,崇祯十二年(1639年)己卯举人,显然不是。五是艾元後,崇祯十五年壬午举人,明显也不是。从艾泰徵是举人又做过同知看,唯一有可能的是他。几种《米脂县志》和《米脂艾氏宗谱》无其小传,生平事迹死亡时间不详。有史籍明言李自成债主是艾应甲,没有说是艾泰徵。李自成既然未被他逼债结怨,也就不会无故杀他。艾万年投入官军前是武举人,李自成起义前没有杀他。现在还有人沿袭李自成向艾举人借债并在起义前杀他的不准确记载。这种说法是应当抛弃的。
米脂地方志没有李自成“杀艾”的记载。从《豫变纪略》卷二的记载看,李自成起义前虽深受官绅迫害,但他还是忍辱不发。查继佐《罪惟录》卷三十一说:“自成少时饥困,盗主人羝羊,鞭之见血。既得志,不修布衣之怨,遇其家如故。秦人又以此异之。”《绥寇纪略》卷九也有相同记载。羝羊是公羊,其肉膻味大,是羊肉中之下品。李自成因饥要吃羊肉,不应选羝羊。由记载可以推测,他给财主牧羊时,主人没有善待他,因而积了怨恨,于是在羊身上出气。但他得志回乡,“遇其家如故”,并没有因此而报复,原因不知,必有他的考虑。
但李自成不是有仇不报之人。据可靠史料记载,李自成起义后先后间接地杀了艾万年、艾毓初、艾诏三个米脂艾氏仇敌。
艾万年,字毓华,由廪生考中武举。文才武略皆具,明末官军悍将。崇祯元年投入官军,转战秦晋问征剿农民军,积功至神木参将。崇祯七年三月因病获准回乡,十月受总督洪承畴邀请,随即再度出山。八年二月上《平寇表》,向明帝献对农民军的剿抚之策,寻授孤山副总兵。时李自成农民军已发展成秦中劲旅,艾万年自揣不敌,洪承畴促其进战,遂与副将刘成功、柳国镇等合兵三千,于六月十四日至宁州襄乐镇甘家寨,遇李自成等联军伏兵围击,战败身死。诰授一品光禄大夫,升大同总兵官,加都督同知。
艾毓初,字孩如,米脂城西官庄人,系曾任明户部侍郎艾希淳之曾孙,艾应甲之族侄,艾万年之叔伯弟兄。崇祯四年(1631年)进士,授河南内乡知县,后迁汝南道参议。生长边陲,知战事,屡与李自成农民军为敌。崇祯十四年(1641年)十一月,李自成、罗汝才联军进攻河南南阳,艾敏初偕总兵官猛如虎等守城。食尽援绝,艾毓初题诗城楼,自缢身亡。
艾诏,字凤喈,米脂贡生。崇祯十四年冬及次年初,受米脂知县边大绶指使,寻访李自成祖墓知情人李成,参与掘墓。事后米脂谣传李自成要回乡屠城,报掘墓之仇。米脂士绅艾朝栋、高映元、冯起龙等群谋,到时将边大绶、艾诏执送李自成处置。边大绶见事不妙,先是贿赂新任陕西巡按的同乡图谋调离米脂,后仍畏祸逃回故乡。崇祯十六年(1643年)冬,李自成占领西安,进取陕北,回到米脂屯兵城北,准备收取榆林。冯起龙出城谒见李自成进说前因,留营联络支前事宜,知其只有惩处掘墓首恶之意,遂将此情及军需物资通知城中。李自成果然并不迁怒无辜百姓,只下令处死艾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