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十六年冬后,李自成进入关中,接着收取秦晋冀广大地区,虽未置卫,但在政治和军事要地都留有驻防部队,只是史料缺乏某地某将统兵若干的具体记载。李自成未能在山海关之战投入更多优势兵力,原因就是将部队留在已占领的各地了。大顺军山海关参战部队幸存不多。永昌二年(1645年)春,李自成从西安撤走时率众十三万,退至襄阳、承天、荆州、德安又收集部队七万,共计二十万,此外还有李过、高一功所率部队。这十三万众除去家属,多为地方守御部队,其余七万除去家属全部是荆襄等地驻防部队。这些事实说明,李自成并非不重视占领区的建设巩固。
(三)大顺军的兵种
按照大顺军的主要武器装备、活动空间和担负任务等的不同,可将其军分为野战部队、地方部队,也可分为作战部队、后勤部队等。就兵种而言,大顺军的陆战部队有步兵、骑兵、炮兵。此外还有水兵,因其兵员数量较少,存在时间较短,故不视为一个军种论述。
1.步兵
步兵是我国产生最早的兵种,骑兵和火器兵种出现后,步兵的作用有所减弱,数量有所减少,但不能完全取而代之。
步兵是大顺军的主要兵种和基本武装力量,兵员数量多于其他兵种。此兵种以刀、枪、箭等为武器徒步作战,机动性不及骑兵,防御时扼守阵地杀伤来敌却优于骑兵。在其他兵种配合下长于进攻防御之敌。
大顺军的步兵善用登梯、放进、爆破等法攻城。史籍说大顺军“善攻”,主要是指善于攻城,而步兵在攻城中发挥的作用往往最大。
不少史料说,大顺军临阵,经常是“矢如雨集”,“箭着城如猬毛”,“步兵长枪三万,击剌如飞”;攻城时投入大量兵力“穴城”、“放进”。由此似可推知,步兵中还有弓弩手、长枪手、工兵等专业小兵种。
总的看,大顺军的步兵虽有劣势,但也有优势,在诸兵种协同作战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骑兵
骑兵是大顺军最重要、最富战斗力的兵种。此兵种执行作战、巡逻、警戒、侦察等任务,速度快,机动性强,能迅猛实施野战突击与进攻,又能迅速转移和撤退,因此倍受惯于流动作战的大顺军重视。
大顺军“行兵倏忽”,流动如“漂风疾雨”,精骑一昼夜可行数百里。《平寇志》卷六记载:“贼营多马”,“马既甚多,大马日支料一斗,中马六升,饱腾如是”;“骑兵决战,一兵必二、三马,更番驰骤而不疲毙”。
一般而言,骑兵都是精兵。这些精兵不仅配备战马多,随从保障人员也比步兵多。《平寇志》卷六说:“我(官军)以一兵为一兵,贼以数十人养一兵,无怪乎贼之踊跃也。”
除去后勤保障兵员,骑兵的数量比步兵少,战斗力则强于步兵。史载“贼利于战,不利于守”。骑兵攻城不如兵步,野战则强于步兵,是大顺军的精锐部队。
3.炮兵
崇祯十四年正月,李自成攻洛阳城时,官军将领罗泰、刘见义、谢应龙、田虎等率部携炮投降农民军。《流寇志》卷五载:官军“刘、罗二将夜噪,燔西关降贼。……贼以炮攻城。”《甲申传信录》卷六说:“帅标威武将军谢应龙,原系罗岱家丁,精于火器,在洛阳投闯。”李自成农民军大量有炮和炮兵,当始于此时,农民军就用降军所献大炮轰击洛阳东城。此后进攻开封、南阳、归德等城,都用炮火配合步、骑兵攻城。
炮兵既可独立进行火力突击,又可支援步、骑兵协同作战,其威力远胜于小型火器和冷兵器。明末官军都装备有火炮。常受官军追击的农民军初期无炮,深知炮火的威慑力,史料故说“贼畏炮”。
农民军长于在运动中消灭敌人,保存自己。由于当时大炮过于笨重,不便携行,农民军对炮兵的发展没有像对骑兵那样重视,战事紧急,远距离转移时,已有大炮当不随带。清军早在后金天聪五年(1631年)皇太极时期,就仿制成了红衣大炮,先后用于对明军和大顺军的作战。对大顺政权至关重要的潼关之战,清军用了炮火突击,大顺军却无炮火抵御,这不能不说是大顺军致败的原因之一。
4.水兵
大顺军进入湖广地区,多有大江,始设水兵。《绥寇纪略》卷九载:“彝陵,楚蜀门户,分通达卫左、右威武将军蔺养成、牛万才兵千四百人,佐以都尉张礼水师六百人为守。”《甲申传信录》卷六亦记:“帅标都尉张礼分守彝陵,……令招水兵六百为守。”
大顺军水师将领,史料仅见张礼一人,实不止一人,水兵也非仅此六百。清顺治二年(1645年)闰六月,靖远大将军阿济格奏报,清军在湖广追击大顺军,缴获的船只就有“三千一百八艘”。大顺军拥有的船只不会全部为清军所获,仅从这个不小的数量,也可窥见大顺军水师是有较大规模的。
《流寇志》卷七载有大顺军水陆并攻明郧阳守将王光恩的战例:崇祯十六年,“自成人秦后,遣兵攻郧者凡四。……贼以大船载炮,光恩设水寨于汉江极泛处,而以轻舟往来截杀,舟截火药焚其营,江水为赤。贼二十万水陆并进,光恩以步兵伏草茅,出没如神,贼大溃。光恩乃捣其水营,尽获其艅艎”。
《绥寇纪略》卷九也有相同记载。此战大顺军水营以失败告终。事实上,大顺军将士多出于北方,步、骑兵经十数年征战锻炼,长于陆战,不善水战。
二、旗官服制
崇祯十六年(1643年)春,大顺政权建立之后,部队建设走向正规,各项制度随之建立,趋于完善。从散见于史料的记载中,可以了解大顺军旗制、官制与服制的基本情况。
(一)旗制
旗帜有便于识别、指挥、联络和壮军威的作用,所以古今军队皆用。旗制是军制的内容之一。大顺军于崇祯十六年始建军制,五营体制正式确立,旗制也相应随之而建。史籍载其大略,对五营旗色记载不一。
《明史·李自成传》:“标营白帜黑纛,自成独白鬃银浮屠;左营帜白,右红,前黑,后黄,纛随其色。”《绥寇纪略》卷九所说旗色与此相同。
《甲申传信录》卷六《李闯始末》:“每队立一标旗,行营望之而走。营将各制一坐纛。标营用白旗,以杂色号带为别,而纛皆用黑。左营则用纯白旗,右营用红旗,前营用黑旗,后营用黄旗,而纛之色随之。惟闯用白鬃大纛而银质,上无雉翎,状如覆釜。”
《明季北略》卷十九《李自成擅号设官》:“每队立一标旗,行营望之而走。标营用白旗,纛皆用黑,左、右、前、后分用黑、白、红、黄色,而纛随之。”
谭吉璁《延绥镇志》、光绪《米脂县志》俱载:五营“旗纛则前黑、后黄、左白、右红、中青,以五行克胜为色。”
五营旗色,《明季北略》所记与他书差异大,多不可信。《明史》与《甲申传信录》的记载基本相同,但说标营(中营)与左营都是白旗,似不可能。尽管中营白旗“以杂色号带为别”,左营为“纯白旗”,但两营标旗还是白色,远观难辨,以理不合。
据多书记载,各营标旗与坐纛颜色一致,即“纛随其色”。两书所说左右前后四营就是如此,而标营却成了例外,可能记载有误。
谭吉璁《延绥镇志》、光绪《米脂县志》所记,五营旗色有别,前、后、左、右四营的旗色与上述二书记载相同,不同的只是说中营为“青”。此说应是对的。“青”指蓝或近于蓝之色。大顺服色尚蓝,李自成东征山海关出北京时,《甲申传信录》卷六说他穿“蓝布箭衣”,《甲申纪事》说他穿“青布箭衣”,此“青”即指蓝。蓝色是大顺崇尚之色,中营是李自成的“中权亲军”,旗用此色,以理相合。
大顺军旗帜的规格、样式如何,旗幅上有无文字、图案等,史料缺载,不可考。
从一些零散的史料知,李自成农民军使用有指挥旗。周在浚《大梁守城记》载农民军首攻开封事说:崇祯十四年(1641年)二月,“十五日,又有白甲贼首,执小红旗招谕”。崇祯十七年(1644年)四月,大顺军与吴三桂军战于山海关。《平寇志》卷十一记两军战事说:“自成挟太子登庙岗观战,关宁兵东西驰突,贼以其旗左萦而右拂之,阵数十交,围开复合。”《流寇长编》卷十八记此战也说,“闯贼以旗左右指画”。农民既有指挥旗,必有将士能识别的旗语。
(二)官制
崇祯十六年春,李自成在襄阳建立大顺政权,开始正式建立文武官员制度。这里只说武职官制。其时,李自成自称“奉天倡义文武大元帅”,自元帅以下,确定职衔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权将军、制将军、果毅将军、威武将军、都尉、掌旅、部总、哨总,并规定了各职品级。
《明季北略》卷十九《李自成擅号设官》载:李自成在襄阳“设官分职,自称倡义大元帅,为一品;权将军,为二品;制将军,三品;果毅,四品;威武,五品;皆将军。(六品都尉漏载)七品,掌旅;八品,部总;九品,哨总。”
《甲申传信录》卷六《李闯始末》载:崇祯十六年三月,“闯广收部曲,设伪号,自称倡义文武大元帅。一品为权将军,二品为副权将军,三品为制将军,四品为果毅将军,五品为威武将军,六品为都尉,七品为掌旗,八品为部总,九品为哨总”。
《流寇志》卷七记:李自成到襄阳后,“修襄王宫殿,设立伪官,右武。武官不设一品,其二品日权将军,三品日制将军,四品日果毅将军,五品日威武将军,六品日都尉,七品日掌旅,八品日部总,九品日哨总”。
以上对武官职称和制将军以下品级的记载都一致。只有《明季北略》说“大元帅为一品”,《流寇志》、《甲申传信录》则不记大元帅设有品级。
《小腆纪年附考》卷一说,崇祯十六年“五月,自成伪号新顺王”。按此说李自成称大元帅不久就称了新顺王。《明季北略》说“大元帅为一品”,应是李自成称大元帅时的事。他称王之后,已不是武官,不再接受武官品级,一品便出现了空缺,而权将军成了最高武官,故变为一品。《流寇志》、《甲申传信录》记载的应是李自成称王之后的情况。
崇祯十七年正月,李自成在西安建国,“复五等爵,大封功臣,侯刘宗敏以下九人,伯刘体纯以下七十二人,子三十人,男五十五人”。这次封爵的主要是有功将领,体现了李自成对武将的重视。
《甲申传信录》卷五说,李自成进入北京后,“建设伪官”,“五军府更五军部”。明中央设“五军都督府”,各府长官为左右都督。大顺政权将五军都督府更改为五军部,仍用都督官衔名,任命田见秀、刘宗敏、李过等权将军或制将军为都督。
大顺政权未统一全国前推行“右武”制度,崇尚武力,重视武官。“凡文官俱受大将军节制”;官服上的补子,“不论文武,悉用兽去鸟”等规定,都是这一制度的体现。推行“右武”制度,是保持农民军革命性质,夺取胜利、巩固政权的需要。
《甲申传信录》卷五载,李自成进入北京后,“建设伪官”,“更官名”,“正总兵更正总制,副总兵更副总制,五军府更五军部,守备更守旅,把总更守旗,其余皆如故”。《明季北略》卷二十《李自成改制度》条说:“明朝制度,贼任意纷更。”“武臣守备为守领,把总为守旅。”这时李自成参照明制对武官名称可能有所更改,但一些记载既不完全,也不准确,实际情况难以考清。
大顺军有关防,武官有印。一载,大顺“关防日符,方印日契”。关防是一种长方形印信。用印的材质、规格、重量等应有规定,但史料有关记载极少。《甲申传信录》卷六说,崇祯十六年三月,李自成授老回回马守应“永辅营英武将军金印,重四十八两,回嫌其小,不用”。记载有疑点,恐不可靠。
(三)服制
李自成建立大顺政权后,在逐步完善官制的同时,按照历朝惯例,也建立并实行了文武官员的服制,大顺军将士的服装制度是其重要内容。
首先,大顺服色用蓝。赵士锦《甲申纪事》说:“贼云以水德王,衣服尚蓝。故军中俱穿蓝,官帽亦用蓝。”刘尚友《定思小记》也记大顺“服色尚深蓝。”
大顺因何是水德王,服用蓝色?这与古人的五行学说有关。春秋时产生了五行相胜的思想,战国末期的阴阳家驺衍,又提出了“五德始终”的学说,认为水、火、木、金、土五种物质德性相生相克,终而复始,循环变化,以此说明朝代兴替现象,并认为新兴朝代有必要制定适应历史更替的易服色等制度。按照这一学说,明朝是火德,所以“服色尚于赤”;大顺为水德,从五行类象来说,水属蓝,故而服色尚蓝。李自成生于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岁次丙午,按五行纳音之说,他是天河水命,正好与水德相合。按五行相胜思想,水胜火,这与大顺战胜大明相合。这是李自成为水德王的原因所在。
《崇祯长编》卷六十二说,崇祯五年前在山西的闯将李自成、紫金梁王自用,“戴金穿红,群贼效之,遂以红衣为号”。可能因李自成曾喜穿红衣,谭吉璁《延绥镇志·李自成传》故有大顺“服色尚赤”的误载。鲜艳的红色容易被敌发现,不利于保存自己,后来不见史载他战时穿红色衣服。
从史载李自成和大顺官员的穿着情况看,服用蓝色是在建国后付诸实施的。如李自成在西安即位后,“亲阅校射,身被蓝布袍”;进京时,“毡笠缥衣”,缥衣,是淡蓝色的衣服;东征吴三桂出京时,“绒帽,蓝布箭衣”。刘宗敏在北京接见听选明官时,衣着是“方巾蓝衣”。
其次,对服装样式、领子、补子等有明确规定。《明季北略》卷二十三《自成改衣服印契》条:“公服用棋盘方领,补子、服色,文武一样。”陈济生《再生纪略》载:“公服俱用棋盘式,方领补。不论文武,悉用兽去鸟。”
再次,品级有区别标志。《甲申传信录》卷五《槐国衣冠》载:大顺“官服领帽,以云为级,一品一云,九品九云。”赵士锦《甲申纪事》亦记:“品级以云为等,一品一云,九品仿之。”史籍还说:“一品冠上插雉尾一”,“官带用犀、银、角三等”。大顺官服上衣补子上有兽,标志官员品级的云朵,位在兽的左上角。这与现代军队军官肩章上的军衔等级标志,有相似之处。
另外,大顺军官服,“先在营者”与“新降臣有别”。“先在营者冠服如品,新降臣止方巾色衣。”品级人流者与未人流者有别。人流者“冠服如品”,“其未人流者箭衣大帽”。有的服装,军民有别。“其乡民不得穿箭衣,以别军民。”军官着装,上朝等正式场合、战时、平时有别。将军上朝穿官服,《甲申朝事小纪》初编卷五《贼仪制》记,李自成登极演礼,“文武大臣服色,俱焕然一新”。新的服装当然是官服,这类同于现代军队的“礼服”。战时穿箭衣和“箭矢不能人”的“棉甲”,这类同于现代军队的“作训服”。平常则穿普通蓝衣,这类同于现代军队的“常服”。军官与士兵服装的区别,只是军官多一官服,战时、平时的着装与士兵无异,即使是李自成,也是如此。《流寇长编》卷十八记李自成在北京时,“闯贼深檐帽,蓝箭衣,与诸贼无异”。
前引赵士锦《甲申纪事》说,军中“官帽亦用蓝”。此书又记大顺军士兵戴白帽,并记李自成东征吴三桂出北京是“白帽青布箭衣”。大顺军攻占北京时,赵士锦身在北京,对其衣着必有见闻,所记当实。蓝色官帽与蓝衣协调配套,应是正式场合穿戴,而白帽应是作战等非正式场合戴用。
据《流寇志》卷三、《后鉴录》卷五等载,崇祯九年(1636年)夏,李自成农民军转战至陕北延绥西部、米脂城外,将士们衣着“锦绣”,走亲访友,“乡人多艳慕”从军。可见义军的服装比农民的好。从史料还可知,李自成定军制前,部队服装样式、颜色不统一,之后也只是部分统一。
三、军纪军规
(一)
李自成深谙带兵之道,严于治军,十分重视军队纪律与法规建设,并严格执行。
《绥寇纪略》卷九记载:“自成令严,兵行无敢反顾者。”同卷还记:“自成若覆舟于海无噍类,由其法严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