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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故事开端[1]

当四月的骤雨赶走了三月里的干旱,赋予大地深处的根须以无限的生机;当漫山遍野抽出嫩绿的枝芽,花蕾开始在枝头绽放——太阳已经走过了半个白羊座[2]。睡了整整一夜的小鸟又开始睁开眼睛嘀啾嘀啾唱起春之赞美歌来,人们的希冀也再次被重新挑起,踏上朝拜的圣路。云游的僧人更是不顾路途艰辛,打点行装向着四方圣堂出发,而在英格兰所有的人们最想去的地方,则是一个,那就是坎特伯雷[3]。因为那里曾经有过一位伟大的圣徒[4],他以自己的生命给众人带来过幸福。所以人们希望去朝拜他,期望他的圣灵再次降福人间。

我也是其中最虔诚的一员,在大英国南岸的萨得克地区,正准备打点行装开往坎特伯雷。但夜幕降临时,我的路程还有那么远,因此,我只好先找家旅馆住下来。这是全英国最古老的旅店之一,它的名字叫泰巴德客栈,除我之外,还有另外二十九位朝圣者也住进了这里,虽然萍水相逢,却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地——坎特伯雷。他们骑着马长途跋涉,在某个十字路口偶然相遇,既然泰巴德旅馆有舒适的客房和宽敞的马厩,“我们何不投宿于此?”于是在太阳西下的时刻,他们走进了客栈,没有想到只用了一番短短的交谈,我们就已像老朋友一样熟识亲密。于是我和他们共同约定,来日早上相约为伴,齐到坎特伯雷。在出发之前,我有充足的时间观察了一番这二十九位客人,下面我就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我眼中的这些客人,介绍一下他们是什么样的人——穿什么衣服,做什么事,处于何种地位,拥有什么样的身份等等。这样,我才好接下来说我们在路上的故事。

我们从那个勇敢的骑士开始吧。

骑士

这是一个真正勇敢而又极具骑士精神的男子汉。一切骑士所拥有的美德:正直、忠贞、英勇、儒雅,他都具备。就拿他的英雄气概来说吧,没有哪一个与他身份地位相当的骑士能够比得上他。在南征北战的多次战役中,他凭借对主子一贯的效忠以及对骑士荣誉的维护,不惜生命,处处留下了令人称赞的事迹,无论是基督教世界还是异教徒之邦,人人都对他推崇敬仰。

他参加过无数次战役,有攻占亚历山大城[5]之战、有立陶宛、俄罗斯之战、有阿尔赫西拉斯[6]围攻战,还有柏尔马利亚[7]、阿塔利亚[8]攻坚战。在众多的骑士中,他就像是一颗明星一样脱颖而出,立下赫赫战功。因此,在普鲁士的庆功宴上,他当仁不让地坐上了首席的位置,俯视他身边其他各国的骑士。人们到处在流传着他的英雄事迹,流传他在地中海上是如何率领大批高贵的骑士出航。他曾十五次出生入死在战场厮杀,也曾三次在特莱姆森[9]比武场上勇敢取胜,杀死敌手,维护了我们的信仰。在帕拉希亚[10]领导的讨伐土耳其异教徒的战争时,他又凭借着其无比的力量获得了最高荣誉,受到君王的嘉奖。

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却如同姑娘般温和有礼。他对世事洞察得一清二楚,却从不对什么人妄加评论,更不会说出什么粗鲁的抱怨。有人说他的马很好,但他的衣着却并不奢华招摇——一袭粗布无袖长衣,从上面沾满的污迹,就可看出,他是远征始归,还未来得及歇息,锁子甲把衣服弄脏了,他却为了虚心朝拜而顾不得这些——可以说,这真是一个集所有的美誉于一身的完美的骑士。

随从

这个冷静的骑士却有一个热情的随从,就是他那年轻的儿子。二十一二的年纪,长着一头乱蓬蓬的卷发,小伙子充满了青春的朝气。为了博取心上人的青睐,他也曾像父亲一样,参加过许多次的战役。佛兰德斯[11]、阿图瓦、皮卡第,在远征的骑士团中他个头不算高,却在短短的时间里就留下了灵活有力的美誉。

这个年轻人穿着五颜六色的新鲜衣服,整天不是吹笛,就是唱歌,衣服上的花呀蝶呀也随着他宽大的袖子上下飞舞,就像五月的天气,有着无穷的活力。除了擅于骑马,精于比武,他还通晓文辞曲赋音乐等等。为了胸中那腔爱火,他就像一只夜莺一样夜夜难眠。

不过,虽然这个儿子有点年轻有点好动,但总的说来,他还称得上是一个优秀的随从,一路上除了谦逊有礼,乐于助人,他还恭敬地在餐桌上为父亲切肉。

跟班

为了便于行闯,骑士还简单地带了一名随从。这是一个自由农出身、拥有武艺的乡勇。黝黑的脸颊上一圈浓密的短发,绿衣绿帽中间,挂着一筒用孔雀毛作箭羽的利箭。一根根箭在乡勇精巧的修整下闪闪发光,配着他手中握着的那把硬弓,让人觉得很英勇。这确实是一个林中狩猎的好手,胸前挂着银白色的圣徒[12]像章,手臂上套有精致的护腕,身旁一边是坚盾利剑,一边是寒光四泛的匕首。一个护林人特有的号角正稳稳地挂在他绿色的肩带上。

修道院女院长

像所有其他修道院的院长一样,这也是一个受人尊敬的人,谦和纯良的笑容中饱含着温文有礼的高贵气质,我们都叫她玫瑰。

这位嬷嬷有一句最凶的诅语,就是“圣罗伊[13]作证”。我们偶尔听到她这么说,都忍不住要笑起来,但由此却对她更加尊敬。这位美丽的院长还有另一个特长让我们喜爱,那就是她在做礼拜唱圣歌时,鼻音很动人。由于她从未听到过一句很正宗的法国语,所以她说着另一种标准而流利的法语——斯特拉特福[14]腔调法语。

她还是一个处处表现出高贵宫廷礼仪的人:在餐桌上吃饭时,她会很小心地用手指捏着一块面包放进嘴里,既不让手指沾染上酱汁,也不会让任何一点食物掉到胸前。为了不让油腻沾染在茶杯上,她总是把嘴唇擦了一遍又一遍,这样,尽管已经喝了一口又一口,她的杯沿却还是光滑而又干净。这个以礼仪赢得人们尊敬的人,还是一个性格温和而又仁慈的人。虽然,可以看出来她属于那种活泼开朗型人,但如果她养的一只小狗或小猫死掉了或是挨揍了——她就会毫无顾忌地低低哭起来。甚至有一次为了一只被夹在捕鼠夹上的老鼠,她还伤心了好几天。她养了好几条小狗,整天喂给它们烧肉、面包和牛奶,在这些动物身上,她满腔柔爱怜悯的心表现得淋漓尽致。

这个头巾折得恰到好处的院长嬷嬷有一双晶莹透明的灰眼珠,上面是手掌般宽的白晰额头,下面是一张又红又小的娇嫩小嘴。手腕上一串珊瑚念珠,中间隔着一颗颗绿色的饰珠,有一个金光闪烁的胸针夹在其中,上面除了一个大字A字,就只是一句拉丁文:爱,永无不胜。

院长的同伴

院长嬷嬷还有四位同伴,一个是她的副手,也是位修女,另三个是与她同行的教士。

修道士

二十九位客人中有一位十分出色的修道士——你千万不要把他想象成一位严谨清苦的苦行僧,那样你就大错特错了,因为这实在是位极具才华的修道士,虽然眼下他只掌管一家隐修院的外部产业,但将来肯定会做到寺院住持的工作。

这位修道士骑着一匹很漂亮的栗色大马,马具上铃铛清脆地响着,就像他掌管的那家教堂的钟声。据说他的马厩中养着许多这样的马,他常常在风中疾驰打猎。虽然说经文上论述了打猎人的生活是如何地不圣洁,有违我主的慈悲心理,但这位修道士却打破常规,认为陈旧的东西早该逝去。如果说一个不注意生活细节的修道士就是条离开了水的鱼,决不能再称为光荣的隐士,那么,他认为这种说法的价值连一只苍蝇的价值都不够——为什么我们必须遵守圣马乌鲁斯或老圣本笃[15]定下的陈旧而又严酷的规矩?难道我们除了在隐修院的书堆里钻来钻去钻得自己发了疯,就再也没有别的事可干了吗?既然圣奥古斯丁规定了做人的道理,那就让他自己去做。我们要做的就是自由自在地生活。他说这话时,我非常赞同地点了头。这位高超的修道士也是说到做到:他惟一的娱乐就是骑着马带着猎狗在兔子后面乱跑,为此他获得了优质的灰色毛皮,镶在他衣服的袖子上,还有他高贵的帽沿上——那上面的兜帽上还别着个细巧的金别针,一头打着个同心结。

这是一位富态而有气度的修道士老爷,穿着考究,打扮细腻。光亮如镜的头顶中部看不到一丝头发,油亮的脸上一双眼睛,犹如炉中之火般活跃。烤熟的肥天鹅给了他一副很细嫩的面孔,柔软的靴子蹬在马的两侧,使他看起来更加体面。

托钵修士

一位放荡不羁的修士,却有着在自己区域内行乞的特权,这样的修士可真让人羡慕。他不是别人,正是那个托钵的修士。这个四教团[16]里的特殊人物,有着别人没有的魅力,不仅是他那小区域里所有小地主们所热爱的交往的对象,就是城里那些女富人们也希望自己能得到他的青睐——因为他不仅会说那么多迷人的调情话,还随身带着许多美丽的小刀、别针什么的,只要他认为你值得和他亲热一番,他就决不会吝于送给你。这个据说是教区里的台柱的人物为许多年轻的女子举办过婚礼,为此他得到了不少的酬费。但他却对人说,如果让他去当一个忏悔师会比现在的教士职位更能让人喜欢。因此他打了报告,得到批准,开始做起忏悔师来。做忏悔师要有一定的规矩,比如对人要和蔼可亲,要有怜悯之心,要让忏悔之人忏悔之后能得到心灵的安静——这一切,托钵修士做得很好,而且他还有另一套别人所没有的好规矩,让人对他更加喜欢得不得了,在他看来,世上一切的罪过没有不可赦免的,只要你舍得从自己的腰包里掏出几笔捐款——当然,美其名曰是捐给贫苦的教团。这样,即使你在忏悔时不会哭泣,在祈祷时不会痛苦,你的罪也是可以赦免的。有谁可以说一个舍得对别人捐款的人是心肠很硬的人呢?当然没有!所以许多富人地主都喜欢找这个了解人心的修士做忏悔。这个皮肤白嫩、身体强壮的修士,弹着一手好琴乐,唱着美丽动人的歌曲,从富人的家里走进舒适的酒店旅馆,又从酒店旅馆走进豪华的富人家里,熟识了许多的老板侍女,却从来也没有认识过一个麻风病人。因为对他来说,帮助一个不能拿出任何有用的东西来的下等人,还不如去听一个暴发户的忏悔更有价值,并且,有体面有身份的人又怎么能去结识那些不知礼数的下等人呢?

这个修士凭着一套小狗般摇尾乞怜的本事,毕恭毕敬地听着富人们的忏悔,腰包逐渐地鼓了起来。为了能长久地保证这份可爱的工作由他一人承担,他特意花费了一笔不少的钱买到了上头的特权,这样别人就不能再进入他的领域,否则那就是侵权。我想这个修士行乞得来的财富,一定比他产业上的收入要多得多,即使是一个穷得连鞋都买不起的寡妇,他也会用他动人的嗓音引用《约翰福音》里的话,把她感动得热泪满眶,五体投地,从而心甘情愿地从口袋里掏出惟一的一个铜板交给他。

这个修道院中的头号人物,真的不同一般,即使是小小的裁定日[17],也是他发挥自己才能的好场所。我们说过,他是一个放荡不羁,有自己规则的修士,在那样的时刻,他决不会像其他修士一样也穿一件破旧的黑大衣,而是要用一袭精细高贵、刚刚浆洗过的挺括的法衣把自己装扮得像是一位教皇或是主教大人,再配上他咬着舌尖拼命想要说得好听的英语说教,好一个有名的托钵修士——他的名字就是休伯。

商人

一撇浓浓的八字胡,一身昂贵的花色衣,一匹高大的马,这人用他的外形先诏告了世人他体面的身份。这是个爱夸口说自己如何有经商天赋的商人。他认为在这世界上,当务之急是要保证米德尔堡城和奥威尔港[18]之间通航的安全。发表这番见解时,他用手整了整佛兰德斯水獭皮做的帽子,还把脚上的靴子也扣得更紧,这样看起来那番谈话就是那么庄严。但实际上谁能知道,这个很会买卖金币、用外汇赚钱的体面人身上还背着一笔不少的债务呢!只是这个商人真的很有几分天赋,他能一边借债欠钱,一边又和人做着买卖。并且,从他那一副气派的言谈举止上,你还真不能不说这是个人物。只可惜,说实话——我怎么也没有把他的大名记住。

学者

这一位是牛津来的饱学之士,在逻辑学的研究上颇让人吃惊。穿一件经纬毕露的外套,人瘦得就像是一根火柴棒。他的那匹马如果站在马厩里,一个转眼,就会被其他马挤到了一边——人瘦马瘦的学士只是因为有一段时间没有拿到过薪水——他现任教会职务[19]。但这个崇尚哲学与教养的文化人却一点也不在乎自己的钱匣子里空无一物,在他看来,所有的东西都比不上拥有一屋子的书。他的床头摆满了红的黑的厚厚的哲学书,有亚里士多德的,还有一些出自柏拉图。这个靠朋友们接济过生活的人,把所有的钱财和精力都放入了对哲学与灵魂的研究。他除了热心地为帮助过他的朋友们祈祷祝福外,就是一门心思钻研怎样教授和学习道德和教义。他的研究使他成了一位饱含才识的学者,说起话来干净利落,没用的语言一字不吐,说出口的话都堪称一绝,但无论怎么样,他总是摆脱不了终生教与学的命运。

律师

在这个行业,这也称得上是一位大人物。曾经因为他的审慎和干练得到皇家重用,坐在巡回法庭的主位上,掌握着其他人的生杀大权。他有着很高的酬金,穿着华美高贵的衣袍,地位也相当不低,是著名的圣保罗教堂议事人员之一[20]。

为了干好本职工作,他显得非常忙碌,一会儿要记起从威廉一世[21]以来所有案例的经过和结果,一会又要签置地产契约。他起草的契约或协议,没有任何一点能让人有所挑剔,因此他总能如愿以偿地取得购置地产的所有权利,还得到人们齐声的赞扬。

关于这个律师的衣着,我只想简单地说几句:除了丝质腰带上的一点金属装饰外,他穿着简朴布衣。

小地主

律师的身边有个小地主,是朋友也是旅伴。这个乐天的老头长着一大把花白的胡须,就像秋天里的雏菊花。他的早餐是面包浸酒,他的生命理念是做伊壁鸠鲁的信徒“快乐就是最大的幸福”。作为整个家族的掌权人,他总是敞开大门迎接四面八方来的客人,从酒窖里拿出珍藏多年的好酒,从池塘里捞出鲤鱼鲫鱼各色好鱼。他的厨师有严格的要求,要是该辣的不辣,不该辣的放了辣,或者是客人很多,餐具却不全,他就会遭到老头好一通臭骂,说不定还会有更倒霉的事等着他。大自然的四季在更替着,老头家餐桌上的东西也在变化着,无数的美味永远等着你,酒呀菜呀谁家的东西都没有他家的质好量多。

这个老头还是他那一郡的审计官和郡长呢——虽然这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他的腰带就像是刚挤出的牛奶一样雪白,明亮的匕首和鼓囊囊的钱袋总是随带身旁。经常出席本地区治安例会,还代表他的郡参加议会,这就是律师的朋友——小地主,没有其他地主比他更得意。

服装商、木匠、织工、染坊主人、织毯工

这是一群颇有资产的自由民。由于他们的能力——他们各自都有自己独特的才智——使得他们都是行会里首席地位的极佳人选。更由于他们各自都有一份足够的资产和收入,所以他们的妻子被人尊称为“夫人”,进教堂去做礼拜的时候,有人自愿跟在她们身后把她们那长长的斗篷后摆小心捧起。这一群光鲜体面的手工艺者和商人,穿着精细昂贵的服饰,带着银制的而不是铜制的饰品,腰间围着引人注目的腰带和钱袋,个个神气十足。有这一群人陪同上路,我想我们的旅行肯定会更有趣。他们共同加入了一个著名的大行会。

厨师

生活已是很高贵的行会成员为了一路上少吃饮食的苦头,就自选自备地带了一名厨师。他把酸的甜的各色调味自行配制,加上生姜佐料制作出鲜美的鸡汤,在为主人们介绍菜名的时候,他还能一下子就闻出酿自伦敦的美酒。要说手艺这个厨师真的是没得挑了——能烧会烤,会煎会炖,做出的鲜汤馅饼香飘四方。但只有一点,我觉得实在可惜,要不是他眼上长了那么一个浓浓的疥疮,我想他烧的童鸡杂烩味会更美。

水手

这是一个从遥远的西部——达特茅斯港来的水手。据说那里是以海盗出名,所以这名水手生得也很凶猛。一件粗呢子的长袍盖住他健壮的膝头,他正端坐在一匹劣马上头。垂着一张风吹日晒变黑了的脸,他边走边打瞌睡,一定是因为在从波尔多来的那段路上,偷喝酒商的酒太多了。一枚匕首用一根带子挂着,绕过脖颈直垂到他的胳膊下面,一把凶猛的胡须往四面八方长着。据这名水手自己说,他们在海上航行时和人打仗,打胜了就把对手进行活生生的“海葬”。这人要论良心实在少得可怜,但说到本事却真是不一般。他能通过水流速度和潮起潮落的时间,推断出即将来的危险。什么时候该起航,什么时候会有大风,在哪里应打弯,在哪里应放慢速度,他全都知道,全都精通。就是从哥得兰到菲尼斯泰尔角[22]的所有港口,从不列塔尼[23]到西班牙的每条河流,他也能随问随答,让你明明白白走过一路。这就是有名的水手,他的名字叫玛格德。

医生

与我们同行的还有一名医生。与别的医生不同,这是一名内科外科全都精通的医生。并且他还有一种独特的星象学见解,通过观察星象,能够确定该什么时候去为他的病人就诊,该什么时候用护符为病人治病。为了研究医学,他读了许多书,有关于埃斯科拉庇俄斯[24]的,有关于迪奥斯科里斯[25]的,还有关于鲁弗斯,希波克拉底、哈里,加伦[26]、拉齐兹、阿维森纳、塞拉匹思[27]、阿威罗依[28]、达马辛、康士坦丁、伯纳德、吉尔伯特和加台斯腾[29]的书,他也通通读过。除了没有读过《圣经》,他可真称得上是一名医学界的学者。他知道每种疾病的类型,也许是热症冷症,也许是干症湿症,他也明白每种病患的起因结果。一旦诊断清楚他就会立刻开一副长长的药方,他那位友谊深长的药剂师于是就应声而来,带着所有你需要买下的药物,还不忘记在出门时反复叮咛一下,哪种是外用,哪种是内服。

博学的医生对自己的生活很节制,至今还存着大瘟疫时期挣的钱。他的衣服只是简单的大红或浅蓝服,只在里面才加一层丝绸或细绒。在饮食上,医生坚信少吃多餐才能消化好营养,所以他每顿只挑挑拣拣吃一点点。但在另一点上,医生却表现出浓浓的兴趣——据说黄金也有药用价值,作为一种兴奋剂,它深得医生的关心和喜爱。

帕瑟妇人

英格兰西南部有一个地方叫帕瑟,那里有全英格兰著名的温泉浴,与我们同行的一个妇人就是那里的住民,虽然有点耳背,却有极其熟练的织造手艺,纺出的东西伊普尔[30]、根特的织工都为之惊叹。在她那一个教区,她是这方面的权威,没有人敢在她面前卖弄。要是哪一个妇人不识好歹想不通知她就随便奉献,准会遭到她好一番臭骂。她发起脾气来从不留情面,不把你吓得灰溜溜逃走决不罢休。不过,这名妇人长得倒还算是漂亮,眼睛大大的,脸蛋红润。一方头巾质地细密,只是看起来不下于十磅之重。脚上一双新鞋子皮质很软,露出的长袜颜色鲜红。就仗着这一副美丽的容颜,在教堂门口她曾同五个男人结过婚,而这其中还不算她年轻时的相好的。据这位妇人说,她到过许多地方,有布洛涅[31]、科隆和罗马,有加利西亚[32]和圣地亚哥,她脚下走过多少的山川大河,她眼中看过多少的奇邦异族。只是如今她的口中缺了几颗牙齿,所以说这些时有些含糊不清。

帕瑟妇人稳稳地骑着一匹温驯的老马,大的头巾一颠一颠。她的肥大的臀部外面罩着一条长裙,跨在马的两侧的脚上穿着带刺的马靴。一路上谈笑风生,说得最多的就是男人和女人。要是你不巧得了相思病,那你最好去问问她——在这方面,她确实是专家。

教区主管[33]

这是一名穷教士,却是一个大大的好人,凭着丰富的学问和对基督耶稣的无比忠诚,主管着他那一个小小的教区。他的行动准则只有两个,一个是仁慈,一个是热诚:如果有人不向他交税,他决不会冷心肠地将人家赶出他的教区,而是苦口婆心地先将我主耶稣的伟大善行向你教导一番,然后就拿出一部分自己的收益或别人的捐款来扶贫济苦。穷教士自己所求甚少,不贪福禄,不怕辛苦。哪怕是下着大雨,响着雷,如果真的需要拜访教民,他都会毫不犹豫地拿起拐杖走出家门。不管是住得近的富户,还是地处偏僻的贫民,他都一视同仁。在向教民们讲道的时候,他最爱引用的一个信条就是:行动优于说教。这是《福言书》里的一句话,意思是教士首先要为教民树立榜样。黄金都生锈了,铁还能是好的吗?教士自己又加上一句话,意思就是如果众人信赖的教士都堕落了,受教的教民品德还会高尚吗?这是一句真正实在的教育。羊群干净而牧羊人自己却肮脏透顶,这不是最最可恨的事情吗?这位高尚的教区主管知道什么才是教士的纯洁,什么才是教民的正当生活——把圣职卖给别人而自己却去伦敦的圣保罗教室任职,靠为一些人超度亡魂而赚钱或为行会主持宗教仪式而领赏,这决不是虔诚的教士应该有的行为。上帝创造了他的信徒,就是为了能使他羊圈里的绵羊不受恶狼的攻击,而不是让人们拿他们去做交易。

有了这种种思想,穷教士在行教的时候,就决不会偏袒任何一方:如果你是一名贫穷的罪人,忏悔时也有可能得到教士温和的苦口婆心的劝导;而即使你是一个身份非常高贵的罪人,如果不能在忏悔时真心认识错误,他也会把你狠狠责骂。世上的教士再也没有比这位教士更好的了,他不追求虚无的浮华奢靡,不顾忌社会上的重重阻碍,只认准一个真理:基督是我们的主,教士是他的信徒,如果我们要为别人树立良好的品德,就要先从自己的行为做起。

农夫

与上面所说的那位仁慈的教士在一起的,还有位善良的农夫。他是他们教区里最最安分守己的一个人,生活平和而安定,乐于助人却绝不讲报酬,在教士的教导下,热爱上帝,热爱邻居,最后才爱自己。平常他不是为别人拉大车赶马,就是无偿为人们掘地打麦,掏臭水沟。每年有所收益后,就规规矩矩地到长官那缴纳什一税,从不会拖欠,也不会讲价。这位老农民身穿普通的农民服,骑着一匹母马,和另外一个磨坊主、差役、管家、修道院食堂伙计以及一个卖赎罪券的家伙,再加上我——这就是我们所有剩下的人,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同行人了。

磨坊主

这是个有着“摔跤能手”美誉的粗壮的汉子。结实的肌肉,粗大的骨骼每次都能为他赢得比赛的头奖——一只羊。他的胡须长得有如铁铲那么宽,红红的,就像是狐狸或母猪的毛一样。鼻头上一个大大的瘊子也是红色的,上面还长着几根长长的毛。瘊子下面鼻洞又大又黑,高高朝上翘着,身子两旁也各挂着一把剑和一面盾牌。他拥有“金姆指”这样诚实的称号,却一路上张着那张大得犹如一面大炉子的嘴巴,滔滔地讲着些犯罪、偷窃的丑事。他善偷,偷的收益比挣来的还要多。不过这人也有一个优点值得一提:如果给他一支风笛,他就能熟练地吹出一支动听的歌曲。因此,一路上我们就这样和着他吹奏的曲调前进着。

食堂采办

这位法学院的小伙计掌管全院伙房的采购。如果你碰巧也是一位搞采办的人,那你实在是找对了老师——性格中的小聪明使得他在任何一桩买卖中都要精打细算,即使是一桩小得不能再小的三分钱的交易,他也能从中占到便宜。他的顶头上司总共有不下三十个人,都是博学的法律专家,但即使他们中的任何人都有资格能去英格兰的任何一位贵族家里当管家,靠着他们对法律和市场的了解,帮他们的主人运用各自的田地收益,使他们终生不受债务的困扰——他们的聪明也还是不及这个小伙房采办的一半。这是上天赐给我们的好礼物,他超过了一大堆的学者才子。

管家

小时候学过一门手艺,长大了却既没有当木匠,也没有搞建筑——这就是那总是跟在我们后面走的管家。这位管家名叫什么,我没记住,不过那匹毛色斑驳的灰公马我倒是记得清清楚楚:它的名字叫司各特。瘦长瘦长的管家先生就是穿着一件蓝外套,佩着一把铁锈长剑,骑着他的司各特从诺福克郡鲍兹威尔镇的家出发,去到坎特伯雷的。

司各特的主人脾气很大。刮得干干净净的下巴又尖又长,齐耳的短发修剪得如教士的一样,两条细细的腿上没一点肌肉,像棍子一样,在他那个地区,却没有一个人敢笑话他一句。他很懂得管家之道,独立掌管主人的一大家子,干旱的时候,他能凭种子的多少推断出收获的结果,几年内他就使主人家的牲畜圈里圈满了猪羊牛马。根据合同,从主人二十一岁起他就要把所有的账目随时汇报,而这一点他做得非常好。没有什么时候有过耽搁,也没人能对他的管理挑出一点毛病。除了主人,就数他的权力最大,事实上他比主人还要可怕,无论是羊倌、雇工还是其他管事,见了他都要哆嗦三下,任何的花招诡计莫想瞒过他。他买东西总比主人预计的便宜,他用主人的东西无偿奉献给主人,因此,他很得主人的欢喜和信任,不久就在牧场那片绿树成荫的地方建起了一个漂亮的家。虽然他穿着很是朴素,撩起的长袍塞在腰间,但谁都知道他的钱柜里积攒着一笔数目不小的财富。只是他有一个习惯,像那个托钵修士那样,总是走在人们的后面。

差役

同我们一路的还有一位法庭差役,火红的脸像戏中的天使。小小的眼睛细又长,一说话就成了两条缝。一脸红的黑的小脓疱,就是用水银、硼砂、硫磺或是酒、铅白或铅黄混合起来做清洁剂,也不能洗去。小孩子见了他害怕,他本人倒是满不在意,见了女人就像是一只小鸟,激动得叽叽乱叫。他爱吃的是韭菜、洋葱和大蒜,爱喝的是血一样红的烈酒。吃饱喝足之后拍拍肚皮打个饱嗝,就忍不住开始东一句西一句胡乱说话,但所有说过的话,加起来也不过是三句拉丁语——除了拉丁语,他不愿说其他语。这三句拉丁语都是从判决词里听的——就像是一只鹦鹉听多了也会说一句“哈罗”一样,他的三句拉丁语说得比教皇说出的还好。其中有一句是“这是哪条法律规定的?”每当你考他露了底,他就会耍赖地反问你。不过这个家伙倒也还有他厚道的一面,只要你给钱,就是家里养了一年别人的妻子他也会不管。他经常说的一句话是“钱袋让教士下了地狱”,但我知道这是骗语。他教给他的所有朋友们不要在乎主教的诅咒,如果犯了罪就让钱袋去受苦。而这把人们通往天堂之地的真正道路都切断了,人们不再害怕进监狱,只要舍得出钱。在他那个教区,对于女人们,他还有一套好办法,通过运用一些不为人知的手段掌握了所有女人们的秘密,因此他就理所当然地做了她们的顾问,得到了她们送给他的一顶大花环。而此时,他还戴着那顶硕大无比的花环,手里拿着一大块足以和一面盾牌媲美的面包与我们同行。

卖赎罪券的人

差役有位朋友,就是从若望西伐[34]来的这位卖赎罪券的人物。我们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位真正的卖券人,但他的行囊里确确实实装着一大袋的赎罪券。这个人和差役是很好的搭档,一个人高声唱着“亲爱的,快来到我身边”,另一个人就低声和唱,他们的声音加在一起,就是一只喇叭也及不上。卖券人长着一头乱蓬蓬的黄发,披在肩上像披了一件粗布亚麻的披巾,头戴一顶小便帽,兜帽被扎起来放行囊里,说是为了赶路方便。他们脸上光洁得没有一根胡子——连胡子茬也没有,眼睛转动着像兔子的眼睛。我觉得他更像是一名骟马的好手,可他说他是一位有权卖赎罪券的人。他的行囊里有个枕套,据他说这是圣母玛利亚的遮面布。还有一块看起来是船帆的布,他说这是上帝的信使圣彼得航海时曾用过的。他还有个黄铜的十字架,镶满宝石,明眼人却一眼都能看出真假。一个瓶子里装着几块猪骨头——他把这些东西也称为是圣物。要是在乡间遇到一个虔诚的教士,他就把这些东西展示给他看,不出一天的时间,他就能把那个穷教士两个月也挣不来的薪水钱全都放进自己的腰包里。

他用花言巧语糊弄所有的教士和买赎罪券的人,不过,说句公道话,比起教会里的其他教士来,他还是最好的一个。无论是念经文、讲教义他都拿手,尤其是唱圣歌时更有一种动人的感情。因为他知道,不动舌头就不能赚来金钱,因此在这方面他十分卖力。

至此,我已如前面所说的,把这一群停宿在泰巴德旅店的朝圣者介绍了个遍,包括他们的衣着食物、身份地位,以及工作什么的。现在,我想我应该接着讲一讲那天晚上我们聚在一起后的情景,以及以后在朝圣路上的故事了。但在此之前,我得首先请求各位,不要因为我一言一行都照搬了原主人的模样——他们也可能说到一些粗俗下流的话语——就指责我也粗俗下流。正如我们平常所要求的,转述别人的话就要尽量保持原样,不要随意增删改变,如果不这样,那和撒谎有什么两样呢?就连基督也在他的《圣经》里说,这种做法并不下流,读过柏拉图的书的人,还会更明白一个道理,语言是行为的孪生兄弟——有什么样的行为就有什么样的语言。因此,我在此请求,各位不要因为我的转述有违道德或礼数就批评于我。而且,我还要请求大家谅解,如果有谁在我的转述里没有得到更完美的体现,那实在是因为我能力有限。

这时好客的店主人让人把晚餐送来了。有各色的上好菜肴,还有浓郁香醇的烈酒。店主人仪表不凡,谈吐幽默而且机智,是典型的契普赛德[35]高贵市民的代表。他看我们兴高采烈地吃饭谈话,就加进来给我们讲了一些有趣的小故事,所有的人都很高兴。在用完餐准备歇息之前,店主人又说道——这次他有些严肃,但决不失热情。他说道:“欢迎各位远道而来的贵客,你们能住宿本店,这是我极大的荣耀。说实话,小店自开业以来,还没有如此多的客人一起来小店住宿的情况。为了表达我对各位最衷心的欢迎和感谢,在此,我有一个提议,我想大家一定会很愿意听到的。”

“你们去坎特伯雷的路还有很长,如果一路上所有的人都像石头一样只知道赶路而不知道弄些什么消遣的话,那这一路可真是无趣之极。因此,我以我父亲在天之灵为担保,为大家想了一个极好的消遣取乐之道。如果你们都愿意听从我的建议的话,我就把它说出来。”

我们都急不可待地催促他继续说下去,没有任何商量就取得了一致同意。于是,这位店主人又说道:“各位客人请仔细听好了,我所说的主意就是,为了使大家旅途愉快,我们每个人在路上必须讲两个故事,我是说在去坎特伯雷的路上要讲两个,回来的路上也要讲两个,这样,一路上就会有许许多多奇异的事情与我们相伴。而且,为了奖励故事讲得最好最有意义的人,我们还要定出一个规矩,就是如果谁的故事得第一,回来后我们大家就要共同出资,在其他的地方为他备上一桌丰盛的酒菜。当然了,还有一条:如果有谁违反了我们的条例,就要接受惩罚,为我们一路上的花费付钱。诸位,你们是否同意我这个建议呢?如果同意,我就要去准备准备,计划和大家一起出发去坎特伯雷,自己付钱,给大家做一个免费的向导,如何?”

听了这个聪明又漂亮的人的提议,我们都很高兴也很感激,于是就提出一个小小的请求,让店主人千万要给我们一点面子,除了向导一职外再担任我们大家的裁判:记住谁讲的故事如何,为我们那顿晚餐定一个价格。反正无论事小事大,事是事非,我们全都听他一人指挥。

店主人满口应承,随口又叫伙计送上许多好酒,于是大家又开怀大吃,直到每个人都兴尽意足,这才纷纷爬上各自的床铺。

第二天,天才微亮,店主人就挨个把我们叫起,准时得连报晓的鸡都不及。出发上路后,大家谈谈笑笑就到了圣托马斯河。这时店主人把马勒住跳下了地,站立一旁对我们说道:“各位朋友,就像酒喝下肚就再也吐不出一样,我们说过的话就遵守。如果大家还记得昨天的规定的话,那现在我们就要把它兑现。我想了一个办法,就是用抽签来决定讲故事应该谁先谁后,你们看,连签我都准备好了——谁抽到最短的,谁就先讲。如果有人不遵守就罚他为我们负担一切费用。怎么样?”我们都表示同意,于是店主人又接着说道:“骑士先生,就请你先来抽一支吧,还有你,院长嬷嬷,不要害羞推辞,也来抽一支。还有学士先生,别再用功了——大家都来抽吧。”

转眼间所有的人都已经拿到了自己想拿的签。不知是命运决定还是巧合使然,第一个抽签的人——骑士先生——竟然抽到了最短的一支。对这个结果大家都觉得满意,没有等众人再说什么话,明智而又一贯遵章守纪的骑士也同意首先履行众人的诺言。他说:“既然上帝要让我来先给大家开个头,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请你们听好了,下面我就开讲我的第一个故事。”

听了这话,大家一下子静了下来,等待骑士讲述他的故事,内容如下。

本书总引到此结束,接下来进入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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