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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沈香屑——胡适(2)

张爱玲对胡适的初步印象,源自家中窗下父亲的书桌上那本《胡适文存》。爱玲自幼对文字文学有独到的眼光和鉴赏力,她看《歇浦潮》、《人心大变》和《海外缤纷录》,是一本本拖出去看,类似课外读物,而对《胡适文存》是另眼相待的。她会捧着这大部头的文集,将它搬到书桌上,一点点地过目、品咂。爱玲的父亲张廷重,也颇赏识胡适的著作,亲自买来由胡适考证过的《海上花》,而另一本他考的《醒世姻缘》,却是爱玲破例要了四块钱自己去买来的。这一对父女,虽素来有隙,不甚和睦,但在对胡适作品的喜爱方面,却是如出一辙,到底还是父女。胡适的作品,竟然将启蒙较张爱玲为晚,又不具备她的惊世才华的弟弟也诱惑得不得了,死活拿着不肯放手,爱玲只得将第一本和第二本先借给他看,自己索性从第三本看起了。后来她到香港求学,在这座城被轰炸期间,还受诱于胡适考过的《醒世姻缘传》,可谓爱不释手,在枪炮声中头不抬眼不睁地一连看了几天。甚至炸弹落下来,她都在心里默念,至少等我看完了吧。

可以说,胡适为爱玲自幼的文学偶像之一,但成年之后的她,也曾对胡适的诗作产生过质疑,有过简短的评价。无非还是说以胡适、徐志摩为代表的一批诗人,其新诗不能在古人的作品之上翻出新意。今日看来,这创新的工作,无疑是由爱玲在小说方面替胡适完成了。两人当前的名气,真是不分彼此。胡适的终身治学,竟是张爱玲的一身灵气可以相抵的。可见文学创新之魅力所在。

后来爱玲与姑姑同住,姑姑曾对她说,自己手中那本《胡适文存》还是爱玲父亲张廷重的。而她依稀记得,父亲有一次也提起过,姑姑有两本书未曾还他。胡适的著述,在这对绝交后再不往来的兄妹之间,下意识地发挥了某种情感纽带的作用。

她因文字与胡适结缘,正如同胡适的父亲同她的祖父因共同的报国之志结缘一般。相异之处,却是她与胡适可谓神交已久。除了他的著述之外,她母亲和姑姑也曾同胡适先生同桌打过牌,可见两家到了爱玲父辈的一代,还是保持了较密切的交往。而她对胡适的另一个印象,来源于战后报上刊登的胡适回国的照片。姑姑对这张照片的评价是:胡适之这样年轻!姑姑是爽直乐观的女子,对胡适的溢美之词当然毫无保留,而在爱玲看来,胡适又倍添了一份可爱的意味。因为爱玲描述,笑容满面的胡适之,就像猫脸的小孩子一样,还打着大圆点蝴蝶式的领结,模样真是够亲切,够使人炫目的了。

的确,胡适年轻时的照片,虽不能称为着实的美男子,但目光谦和,面庞的轮廓及五官都在柔和的线条之中显出一抹精致细腻的神韵。

告别了同胡兰成纠结难堪的情感经历的爱玲,独自承受将要萎谢了的对爱的信仰和依恋,又必须面对文学理想无处申诉的苦楚。然而生活到底是一如既往地艰涩而悭吝。她多么需要一个坚强稳健的臂膀支持她走出迷惘,重新获得生之希望和心灵复苏的机会啊!

在这样凄风苦雨的当头,她将并不厚实的披风往自己身上紧了紧,想抵御一下从窗缝中灌进来的裹挟着海水咸味的冷气。她在心里对自己说:是的,就是他,胡适之!我需要得到他的帮助,在美国这片神奇自由的土地上扎下根。默然独对中给自己的许诺,是那样坚如磐石。而下一步,她只需要开个小头。她需要给胡适之先生写一封信联络一下。这样想着,她的心已经飞向了大洋彼岸那金色的国度,飞到了胡适之先生身边。她抿着嘴,眼里还是藏着熟悉的那抹浅笑。

胡适的才子情怀——未完的《秧歌》

时间倏忽而至1954年秋,这个时节,人心不免随着夏的繁茂的落幕而愈显荒凉和空旷。然而爱玲还在孜孜不倦地为着自己的文学梦想而耕耘。她坐在桌前,不止一次反复琢磨,给胡适先生的这第一封信,究竟应该如何落笔,自己究竟何曾有过可以受到先生赏识的佳作呢?高山流水,全在一觞古曲诉衷肠,即便欲求同先生心意相通,亦需有成果才能拿得出手才行。

此时,她终于等到了自己的英文版《秧歌》即将由美国一家出版社出版。她觉得是时候开口了,于是提起笔,恭恭敬敬地写上称谓:适之先生。

可是写完这四个字,她的眉心又隐现出一丝踌躇和惶惑之态。自己是否过于冒昧呢?如何才能在这位可敬的大学者面前,表明自己的心愿?她小心翼翼地让措辞既对先生表现出恭敬、仰慕之情,又尽量锤炼无痕,不落俗套。她先讲到自己对胡适考证的古典章回小说的深刻印象,以及这些年来胡适作品的光环为自己所迷恋,得到良多益处,仿佛亲自聆听过胡适先生的谆谆教诲一般。然后,她笔锋一转,恳切地希望先生能看一遍《秧歌》这部作品,并且以胡适借鲁迅言评《海上花列传》之语“平淡而近自然”表明自己对这一层文学境界所做的尝试。最后,她才用附带的口气,不着痕迹地说明该书英文版本在美国即将出版的事情。

胡适在美国,先后得到过的博士学位,不计其数。如果考虑胡先生的大家治学标准,也只有得到美国文学界认可的作品,才能在先生面前拿得出手。此时的张爱玲,显然并不认为自己在旧上海时期那些最经典的作品可以经得起适之先生法眼的审度。她很礼貌地表明,等英文版出版后,一定还请先生斧正。

爱玲刚一搁笔,就长长地舒了口气。叩响胡适之先生的门,并不是可以企盼一蹴而就的,在她心里更有千斤之沉重。何况她的晚辈身份,虽当红一时,却始终未脱离过困境的自由职业作家之路,也令她对能否收到胡适回音颇感忐忑,不知下文会是如何。幸而美国新闻处驻香港社长麦加锡帮忙,查到了适之先生在美国的地址,于是,她将这封信投入邮局信箱的时候,心也跟着那个细小的空隙一起滑落到墨绿色的铁皮大箱子里去了。

然而她的信终究没有石沉大海。胡适未因她的年轻和无名小卒的身份(对胡适而言如此),走的是流行文学似乎难入大家厅堂的创作之路,而对她的作品有丝毫怠慢。他最初收到爱玲的书和来信之时,也颇感惊讶,没想到这个父亲恩人的后代,竟在此刻想到了远赴美国的自己。父亲胡传本是正人君子,胡适的品德也曾受过蒋介石的恭维,他面对后生张爱玲给自己的来信,一不看爱玲的身份地位,二不计较她来信的唐突,并且由于他多年凭借日记记录史料的习惯,竟将爱玲的这封书信贴在自己的日记簿上,还附言说明了一下。他评价道:近年所出中国小说,这本小说可算是最好的了。而且他讲到自己给爱玲回信的内容:如果我提倡《醒世姻缘》与《海上花》的结果单止产生了你这本小说,我也应该很满意了。后面另标明:此信没有留稿。

可胡适的这封回信,爱玲却找到了最终的留稿。

胡适的回信,是在他反复看了两遍《秧歌》之后写就的,所以他一开始就请求爱玲的谅解,因为自己的品读而延误了回信的日期。他肯定这部作品的文学价值,并且称赞作品的确做到了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俨然一个大家学者对后生晚辈的殷切鼓励和赞美。

而后,他又写到一些自认为很好很细致的具体情节,标明了页码,指出了相关的物件:棉被、棉袄,并且说写棉袄的一段令他非常感动。棉袄是不愿拖累妻子的丈夫自杀之前,给妻子留下的遗物。静观了一辈子世态炎凉的胡适,对于夫妻之情的这种境界,应该也有其独到的理解。所以他特地表明了对这一细节的感动。而且,张爱玲对于人物行为的刻画,也颇得胡适赏识。他甚至说,你也许曾想用《饿》作为书名吧?看来,爱玲的《秧歌》,的确给胡适带来深切的感官刺激,以至于使他对贯彻始终的“饥饿”的描摹如临其境,居然想到爱玲也许曾想以《饿》定书名。他问到《秧歌》出版后得到的评论是什么,而且特地让爱玲再多寄两三本过来,他想给朋友们看一看。最后,他以治学的严谨态度,指出对两个细节的质疑,尤其“被窝里点着蜡烛”这句话,他认为可以删去。懂生活常识的他,知道被窝里的蜡烛多半点不起来,所以摇了摇头浅浅地笑了一下,用笔在这句话上面划了一道杠。

收到胡适回信的张爱玲,内心不但喜悦,而且平添了令她豁然开朗的激动心情。她注意到适之先生为加重语气而给句子加圈,在书名的左侧加一行曲线,或者用引语号,都是五四时代留下来的遗迹。其实此时的爱玲,也越来越向治学这条路一点点地迈进,为日后她在中西方文化交流方面所做的努力埋下伏笔。

两人在文学上的契合,令爱玲高兴到了极点。她不但觉得十分荣幸,而且将适之先生认定为一个知己。小时候看到红楼第八十回,她便觉得无味,而今胡适读到她拼凑出来的章节,也指出可删。于是她提笔写第二封信,兴冲冲并且带着感激的心绪向胡适解释为什么勉强填补了这看似多余的一章——其实是应出版社之邀而凑字数的。对于胡适的某些质疑之处,她做了解释说明。

胡适很关切外界对《秧歌》的评价,爱玲只能实话实说。其实评论界对于《秧歌》,大多是从政治视角着眼,对小说的内容和人物刻画,反而不那么重视。她应胡适的邀请,一口气给他又寄去五本《秧歌》,并且由于胡适问过她,在《秧歌》之前还发表过什么作品,她这次似是沉痛地评价自己以往的小说,连用了两个“实在是坏”。但她还是满心欢喜地将自己之前的作品集——一本小说集,一本散文集《流言》,寄给了胡适,并且,《赤地之恋》她也一并寄去了。

在回信中,她一再强调自己对《醒世姻缘》和《海上花》的钟爱,并且指出,即使是好的文学,也不免有缺陷,有遗憾,正如《红楼梦》没有写完一样。她表明自己将来想翻译这两部作品的愿望,并且说有一天,如果真的实现了,也要寄给胡适先看看行不行的。

胡适放下张爱玲的这第二封来信,伸手摘下眼镜。胡夫人已经为他沏好了热茶,正慢悠悠地端进书房。她比胡适大一岁,此时已经66岁了。胡适看到夫人进来了,将因连日看书而变得疲惫不堪的眼睛从书桌上移开,微微抬起眼皮看了看她,目光中流露出平和之气。他心想,这许多年过去,她也老了。两个老人的生活,多有不便,加上经济拮据,时局又对他非常不利,由不得他的心情被无端添上几许挥之不去的沉重。

1948年,胡适被大陆宣布为“战犯”,翌年,他又被大陆文学界口诛笔伐,凛然成了千夫所指的对象。大陆著名学者陈垣甚至在《人民日报》上发表公开信,指责他的治学方法及政治立场,劝他“转向人民,幡然觉悟”。治学态度严谨的胡适,早年既然能与鲁迅断交,此时也绝不会不强硬。所以,他虽远离故土的尘嚣,也还是会从那一阵一阵的心悸中,体味到讨伐他的声浪的一阵高似一阵的波澜,对他平静心态的冲击。

似乎,他和张爱玲一道,都没落而隐退到看不见的帷幕后面去了,就像落日的影子徐徐沉没一般,没有任何预兆。

张爱玲与胡适的忘年之交

爱玲的足迹踏过的两个城市,香港、上海,都是新旧杂交,中西合璧的殖民城市,守着虚浮的繁华,落落地镶嵌在中国曲折的东南海岸线上。这里并不缺少金发碧眼的西洋人,或者穿着古香古色的和服,曾被爱玲和好友炎樱在倾谈时一致赞誉的带有鲜明文化底蕴的日本人,或印度人,或各色混血儿,包括已经混杂了的,也包括炎樱自己。这是中国唯一两个彻底开放的中西方文明交汇的窗口。茉莉香片熏染出的一幅幅意象派的构图,无不夹杂着这两座城市炫目的爵士乐舞会,满客厅烟雾缭绕中的麻将桌,还有混血交际花……可以说,她触手可及的便是西洋式的性开放,西方人的热情奔放和印度人小小的尴尬。所以,美国这个移民国家的社会结构,她适应起来,并不会十分困难。然而这里,她可以说举目无亲。儒雅谦和的胡适先生,成了她唯一的老熟人,她岂能不重视呢?所以,在她刚刚落脚纽约不久,便想着跟炎樱一起去拜会胡适。

两个骨感美人亭亭玉立的身姿,并没有因为稍嫌厚重的装束的包裹,就显得矮小浑圆。爱玲竟是那样符合西方人的审美标准。她与炎樱手挽着手,心情因初到美国而抑制不住地兴奋,然而脸上还是流露出一股子平静随意的味道来。她们谈论着当初一起出去吃西餐,爱玲送炎樱回家,半路跟炎樱计算两人一起出钱,雇黄包车送自己回家,欠炎樱多少,扣除自己送炎樱的路费之后,还要还她多少,爱玲竟计较得很甚。炎樱知道她向来如此,两人又说笑一回,不知不觉就到了胡适先生的住所。

爱玲不信基督,此时却在心里默默划着十字。胡适先生她小时候是见过的,但那位小脚太太江冬秀,却与她素未谋面。胡老爷子是典型的知识分子,在老婆面前胆小怕事,俨然变成一只小花猫,江冬秀仅费了那么一丝气力,就治得胡适一辈子服服帖帖,未敢纳妾。他年轻时在美国读书,也曾仰慕过大他六岁的西洋才女韦莲司,二人虽未发生过什么,但通信几十年,感情未断,直至1962年胡适逝世,韦莲司也没有嫁人。后来,他虽与小表妹曹诚英有过一段风花雪月的恋情,但无奈江冬秀拿起菜刀就要杀他们的儿子,吓得胡适面色苍白,就差跪地求饶了。男人抛弃结发妻子,与年轻女人再婚,虽的确在情理上难占先机,但很多人还不是依旧我行我素,以致妻妾成群么?然而胡适却不是这样的人,他在妻子面前软弱,怯懦,又顾及大学者的面子,所以,直到二人都已过了花甲之年,他们还是得以相敬如宾,面上也始终带着幸福随和的微笑的。爱玲对这些也有所耳闻,亦知道江冬秀曾帮助梁宗岱的原配何氏打过离婚官司,让败诉的梁实秋无法抛妻弃子另娶年轻女子。当时,江冬秀震动京师,名气已与胡适不相上下。在异国他乡的美国,此时的胡适境遇极差,没有工资,全靠江冬秀打麻将供给两人的开销,所以,先生更是无法对她不敬。毕竟,这个女人还是一直陪着自己同甘共苦走过来的。

爱玲和炎樱步履匆匆地走近胡适先生住的那条街,看见一排房屋,是白色水泥建筑,盖得四四方方,很有棱角。待到二人从门洞口向里面张望,才发现跟香港的公寓楼简直没什么两样。张爱玲的大都市生活经历让她获益良多,起码不用忍受文化差异造成的内心冲击。她觉得这里的日光竟同香港没什么差别了,一样是那么暖洋洋地舒服地照在她身上,她仿佛又回到了熟悉的香港。当她叩开胡适先生的家门,一对老夫妇前来开门,将她们让进屋内,她眼中展现出一幅无比熟悉的图景。还是那样的旧式陈设,给她一种扑朔迷离的梦幻般的感觉。她看见一个身材并不高大,而且略显清瘦的老先生,穿着民国时期的长袍,这便是适之先生了!爱玲忍不住油然而生一种亲切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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