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同志》就是对他心中的“人民”的最完美的画像。实际上,呈现在我们眼前却是我们非常熟悉的沈从文式的“老人”。老同志是他笔下的那些白塔一样的老人的延续。这篇作品完全是一篇新时代的《会明》。革命大学里的炊事员“老同志”,像会明一样朴素,勤劳。在最平凡的岗位上尽职尽责,任劳任怨。沈从文很喜欢写厨子,他认为他们代表了吃苦耐劳的朴素和实干精神。从《灯》里的老兵、会明、《文学者的态度》里的大司务到革命大学的炊事员,他延续了对厨师身上体现的为人做事精神的推崇。“在此半年唯一感到爱和友谊,相契于无言,倒是大厨房中八位炊事员,终日忙个不息,极少说话,那种实事求是朴素工作态度,使人敬爱。中国之所以能在一切困难中还站得住,在任何不利环境条件下,许多工作还能有点成绩,就全亏得是这种‘临事庄严’、‘为而不有’工作态度。”(《复萧离》.《沈从文全集》19卷.71.)他习惯于关注最普通的人,那些被人忽视和遗忘的人和人群,并且习惯于从非常平凡和琐细的生活中来表现他们。他认为这是真正真实和伟大的。素描似的写实正是他描写乡下人的一贯笔法。《老同志》依然是这种笔法。老同志相貌平常,突出的特点是他作为一个烧火的炉工的特征:“有一双茧节多筋真正劳动人民的大手。眼睛因上了年纪,瞳孔缩小,且长年被灶火熏灼,有点儿发红,常是湿濛濛的,但是皱起眉毛向人们凝望时,却充满一派忠贞无邪干净气,而且十分亲和。”他日常很少说话,只是做事。说话的神情透着天真和亲切。说到自己的家人,他“一面回答一面曲指计数,共四位。连同自己恰好满一手。把手摊开摇摇,眯着小眼睛笑笑,到灶边做事去了”。自带家里的蔬菜让大家尝新,受到表扬时感到的是“害羞受窘”,说“新规矩,米米大人情也拍巴掌道谢”。他的人生乐趣就是有空回家时和两个孙子到地里看生长中的菜蔬,抓抓虫,浇浇水,平时吸点烟,十天半月喝一小杯烧酒。他的一切都是平常的。他的业绩也极平常。在大热的天里,“两只大手就不断在那缸滚热开水中捞来捞去。一顿饭得洗大小碗盘四百件,过水八百回,三顿饭统共二千四百次左右”,活虽然简单,但非常辛苦。但他做的时候还能把自己当年的苦难当笑话来驱赶同伴的酷热和辛劳,他说起自己小时候作学徒时被师母殴打掉进冰窟窿里的事,“说着冰呀雪呀的快乐笑话,把个三伏天满不在乎的打发走了”。他还管烧灶炉,能把这种粗活做得像绣花织布一样,“一天老是提个小秤,把灶边煤称来量去”。结果节省的钱为大家添置了二十五张桌子。他放弃一切难得的娱乐机会,想着做着为大家服务的事。别人去看电影,他做菜,别人去听相声,他烧水。就是份外的事,也争着去做,挖土挑土比年轻人还卖力。他仿佛不是真理的掌握者,既不识字,更不懂马列主义,却是真理真正的实践者。他不仅“百忙中永远不失从容”(《老同志》.《沈从文全集》27卷.),在任何的荣誉面前也永不失从容。他被作为学习的榜样,画像和“马恩列斯”、高尔基和鲁迅挂在一起,但他不觉得丝毫骄傲自满,依然只知道埋头做事。时代提升了人民的地位,但他们朴实的精神并没有因之而改变。这里蕴含了沈从文对常与变的思考。残酷的环境改变不了会明对人生、生命和理想的痴情,新的充满了颂赞的氛围也不会在这些真正的劳动者心上掀起什么波澜。这种守常的品质是沈从文在人民身上发现的延续了人类历史的重要力量,也是他对人民投注了大量的情感的原因。在他看来,“人”依然是历史最重要的因素。
这篇作品与沈从文以往的作品相比,唯一的变化就是他所说的,“观点是人民的”。“人民”意味着人与人之间的真正的平等。这一观念的引入改变了沈从文的“等级意识”。沈从文确实不是靠现代意识来支撑自己作品的意义的。他写他所热爱的湘西人的时候,那种明显的等级意识也在起作用。以至于人民在他心里,原来只是“下等人”,他说他的作品“使一些下等人皆以完美的人格出现”(《由达园给张兆和》.《沈从文全集》11卷.90.)。他是习惯于俯视他笔下那些他爱着的人们的。会明是一个“天真如小狗,循良如母牛”的人。《灯》突出的是那个老兵的善良的奴性。他没有属于自己的世界,即使梦的世界也是属于他的主人的。在1938年给张兆和的一封信里,沈从文写了这么一件事:
这里黄昏实在令人心地柔弱。对河一带,半山一条白烟,太美丽了也就十分愁人。家中大厨子病霍乱一天,即在医院去世,今天其父亲赶来,人已葬了,父亲即住在那厨子住的门房里,吃晚饭时看到那老头子畏怯怯的从廊子下边走到厨房去,那种畏怯可怜印象,使我异常悲悯。那么一个父亲,远远的跑来,收拾儿子一点遗物,心中凄凉可知。尤其是悲哀痛苦不能用痛苦表现,只是沉默默的坐在那门房里,到吃饭时始下厨房去吃饭。同住的是一个马夫,也一句话不说,终日把他的烟管剥剥剥敲房枋。小五哥一走,天又下雨,马像是不大习惯,只听到在园中槽口上打喷嚏。园中草地已绿成一片。(《致张兆和》.《沈从文全集》18卷.307.)
很明显,沈从文是站在楼上观看这一幕的,他俯视着他们,远远地俯视着。他是把这悲惨的一幕和整个风景融合在一处来说的,这个父亲的巨大的悲痛只是他所欣赏的风景的一部分。当然他完全没有因为他们是“下等人”而鄙视他们,相反,他爱他们。这种强烈的爱也许比什么现代意识更能贴近那些人本身。在沈从文的笔下,虽然视角有所变化,但人的本质并没有改变。他们代表着某种“永远”。《灯》里的老兵认为自己“永远是个军人”。会明的理想就是“一幅阔大的树林”,在那里一切都是美好的。沈从文认为他们是树,“他正像一株极容易生长的大叶杨,生到这世界地面上,一切的风雨寒暑,不能摧残它,却反而促成他的坚实长大。”他们是“灯”,可以在任何的黑暗中燃亮的灯。如今他们是火,“生命的火和大炉灶中的高热炉火,俨然融合为一,永远在为一个人类崇高理想而燃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的生命是高炉中火焰。“生命和烟斗一样,让它静静的在呼吸中燃烧。虽只那么一点儿火,却永远燃烧不息。”(《老同志》.《沈从文全集》27卷.)他们的生命即使是微弱的火焰,却也是最长久的,最能贡献力量的。真正能够进入作家情感世界的是他们“人”的部分。
内江之行极大地鼓舞了沈从文的创作热情。他说“什么事都是生动的,新鲜的,而又可以用各种不同形式反映到绘画和音乐中的。是一切创造的源泉。只要有时间,什么都可以重现出来,必然得到很好效果”(《致张兆和》.《沈从文全集》19卷.176.)。他的几篇创作都与这段生活体验有关。
《财主宋人瑞和他的儿子》是沈从文在内江体验生活的产品。虽然也在试图从社会政治经济方面把握人物的阶级本质,但作品最核心的内容还是人性的评判。他关注的是人的品性而不是他的阶级本质。对地主也没有决绝的诅咒和憎恨,而是一贯的沈从文似的讽刺。宋老财是他着意漫画化的讽刺对象,他是一个具体而生动的人,有着小生产者的狡黠和吝啬,可笑超过了可憎,愚昧超过了精明。是一个既绑缚自己的儿女,也被自己的土地、财产以及自己的妻子所绑缚住失去了自由的人。沈从文写得最生动的是他作为一个人的可笑的一面。他与人私通被抓,遭了痛打,失了钱财,却归罪于受诗歌小说的骗。妻子回娘家,他要给她的轿子上锁,不然就给妻子脸上抹烟煤,以确保安全。他不让女儿上学,儿子也只准上一点学,就召回来,用一个大媳妇和鸦片烟来缚住他的身心,挫尽他的意志。他会用一段甘蔗来骗卖柴人,以图少给人家一点钱。买东西也要尽量地占便宜。买鱼说是给猫买,占了便宜便走远点轻声说:“喂你的老子。”“觉得精神物质两方面都胜利,笑笑走了。”(《财主宋人瑞和他的儿子》.《沈从文全集》27卷.)他因为信奉“霄神”,眼睁睁地让儿子败家,不说是怕犯了忌讳。就是这样的一个可笑的人物,很鲜活地成形了。这就是沈从文把握的地主的特征。这是一张人物的漫画肖像,并没有深入展开。但可以见出沈从文描写这类“旧人”的功力。
《中队部——川南土改杂记一》,是沈从文眼中的土改的记述。土改是中国共产党革命史上非常重要的一章,在沈从文的眼里,竟化成了一些零散的生活断片,没有它本身的残酷与激烈。他关注的是在土改氛围笼罩下的一些琐碎的日常生活的种种。中队部所住院子的情形,在山砦顶上钓鱼的老人,豌豆油菜花,住家的各类人,甚至牛羊,乡下的各种声音等等,这些乡村的声光影色喧宾夺主,成了作家关注的重点。与之相应的是它奇特的形式。这是一篇试验小说,全篇用不同时段的电话回话的方式结构。这些不同时段的电话语言分割了历史的完整性。用琐碎的声光影色来消减历史事件的庄严性。沈从文不善于从“大处”把握生活,历史在他眼里永远是生活本来的面目,不经提炼,是平凡、琐细和偶然。这些不会因为政治事件的渗透而改变。他依然认为那些声光影色和人的本质一样,代表着真实。他只记录为史家所忽略的部分,而这一部分在他看来才是真正的历史,是历史的“有情”(“有情”指撰史者对历史和人物的情感体会,是“作者生命中一些特别的东西。我们说得粗些,即必由痛苦方能成熟积聚的情——这个情即深入的体会,深至的爱,以及透过事功以上的理解和认识”。《沈从文全集》19卷317-319页.)。
还有一篇以张兆和的堂兄张鼎和烈士为原型的长篇传记小说的残篇《死者长已矣,存者且偷生》。虽然他说做了非常充分的准备,收集了十万字的材料,访问了当事人,但从残篇就可以看出,难见功力。描写真正的革命者并不是他的长项。何况在许多作家笔下这都是个难题。老舍、巴金、甚至茅盾都不能把一个革命者写活。沈从文对他们更是陌生的。他熟悉的革命者只有胡也频和丁玲,但他们在他眼里,只是普通的知识分子。如果他想从概念出发,概念对他来说都是陌生的。所以残篇展示的内容还像是材料的整理,谈不上艺术的加工。从这个残篇里可以看出沈从文放弃的原因。新的一切,还是进入不了他的情感世界,怎么进入他的艺术世界呢。而时代所允许他写就只有这些内容,放弃就成了当然的事了。从此,他再也没有试图走进他熟悉的那条路,那条曾经开满了花朵的创作之路,而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长满荆棘,自己的心也长满荆棘。这种努力的必然失败虽然有种种的原因,但无疑也意味着他的精神世界与这个世界无法调和的内在冲突。他无法按照时代规定的语言和思想去表述他眼中的世界,小说的路终于没能走通。
二、古体诗创作
沈从文意外地写起了古体诗。他的创作形式从小说、散文而转向了古体诗。文体其实是来自于对内容的把握。沈从文已经敏感到这不再是一个可以任意抒写的年代。他的那种几乎是流水一样的小说文体,是无论如何不能用来表达这个时代的内容的,或者是不被允许的。除了旧诗“别的什么也不敢写,事实上也不会写,主要还是不明白如何写,才有意义,有好作用,符合要求,不至于‘出差错’”(《复钱世明》.《沈从文全集》23卷.179.)。这是一个整齐划一的年代,需要与之相应的韵律和规范。当然,也可以不写,保持沉默也是一种对抗。但沈从文是一个不能停止歌唱的歌者,他绝不会允许自己的生命出现空白。于是他努力召唤出了那遥远的诗体。那是新文学兴起之初努力反对,努力走出的领域。他真正开始写诗的时候,也是用非常自由的诗体来抒情的。如今,他想要重新触摸诗,就必须遵守规范。于是,他收起了水的自由、温柔与细腻,登高望远,向我们展示山的风骨。
在谈到怎么作起古体诗来的时候,沈从文说到两个原因,一个是外部的召唤,“人人都会作诗,诗歌将成为人类向前一种新的动力,使得十三亿只勤劳敏捷的手,在一定计划中动得更有节奏。任何一种伟大的理想,到时也都可望成为现实!”时代呼唤着人们的情感,呼唤着唱给它的颂歌。内在的原因是“四十年前,最初用笔写作,表示个人情感和愿望,也是从作诗起始的”(《我怎么就写起小说来》.《沈从文全集》12卷.403.)。又是一次起始,他要重新用诗歌来把握他眼中的世界。可以看出他所追求的韵律是整个时代的集体韵律。他的诗作就紧紧围绕一个中心“牢牢记住‘歌颂人民就伟大’一个原则,则不易伤手”(《致张兆和》.《沈从文全集》22卷.392.)。那是一个颂歌飞扬的年代,颂歌也许并不是真正的文学。但从中可以看出,沈从文是一个在任何的时候诗情都不会消失的人。这些诗充满了大处的关照。在这些充满了革命浪漫主义情怀的诗篇中,很少能窥视到沈从文自己的影子。他歌颂他眼见的一切,祖国的大好河山,人民的伟大力量。倒真可以当做“归队”的标识。
在这部分古体诗中,真见佳处的还是对自然景物的把握,正是在这一点上得了古风。如《庐山含鄱口望鄱亭》中的“山径延幽谷,松竹各争荣”,《庐山“花径”白居易作诗处》中的“山泉鸣玉磬,夭桃迎早春”等。对于自己的这些诗,沈从文颇为自得,认为“有气势、情感,文字也足相副”,甚至让他想起自己早年学作诗的时候被称许大有“老杜”风味(《致张兆和》.《沈从文全集》15卷.274.)。张兆和也对他的诗大加赞赏,说他的诗确有老杜风,陈白尘也很赞赏他的诗。张兆和评价他的诗说:“各诗感旧歌今,不落俗套,写景抒怀,浑然一体,情真意挚,读了鼓舞人,也给人以艺术享受。”(《张兆和复沈从文》.《沈从文全集》15卷.277.)这些诗写于1961年沈从文到江西参观期间。那段日子成了沈从文新中国成立后最快乐的一段时光。他得到了迟来的尊重,加之祖国的壮丽山河尽收眼底,他的胸怀真正开阔了,几乎抛弃了个人的情感,将自我融入到山河中去了。所以这些诗完全不同于沈从文以往的风格,显示了沈从文豪气和阳刚的一面,如《游赣州八镜台》:“巍巍崆峒在,江水碧连天。双江会合处,千帆自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