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鹰王点了韩天磊身上的几处要穴,使他动弹不得,再循着他的目光停在胸口上的那把匕首上,问道:“我很好奇,你这心口上挨了这一刀,为何能活到现在?”
韩天磊骇得说不出话来,黑鹰王在他左胸上右胸上试了一下心跳,道:“原来你的心脏和常人长得位置有些不一样。有趣有趣。”说着,便握住了那把匕首。
韩天磊拼命的挣扎,惊慌道:“主上……求您……”
黑鹰王正在一点点地拔出匕首,狰狞地说道:“你知道么?对于背叛本王的人,我最喜欢剥他们的皮了,尤其是活剥。第一刀从脊背下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再慢慢分开他们皮肤跟肌肉,就像一只鲜红的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后再晾干了挂起来。如今若是再加长你这张人皮,那就正好九九八十一张了。这些人皮中最难剥地的是胖子,因为他们的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厚厚地油,滑滑的不好分开,弄到手上腻乎乎的恶心极了,所以遇到胖子本王便交予他人代劳。不过你的身材很好,不肥不瘦,本王一定要亲自动手。本王之所以喜爱收藏它,还因为这些人皮可以警告其他人,要他们乖乖地听话。
言讫,黑鹰王拔出了匕首。突兀,数道碧幽幽的寒光从匕首的柄头处射出。黑鹰王大惊,但这一切太快了!也太出乎他的意料之外。那把匕首暗藏毒针,通过内部的机关卡簧弹射而出。黑鹰王不可置信地看着胸前这几枚毒针,其中一枚正中心口。“扑通”一声,黑鹰王摔倒在地,指着韩天磊道:“你……这……不可能!”
“哈哈……”韩天磊一改方才狼狈不堪地表情,得意地笑道,“你万万想不到那匕首上藏有毒针吧?我之所以把鬼瞳与魅音的尸体带回来,就是为了故意让你看出破绽,引你来杀我。你的武功比我高出太多他多,如果是我偷袭你,哪怕动动手指,眨眨眼睛都会被你察觉。只有你自己亲手触动机关,才能没有戒心。此时此刻你还有甚么要说的?”
一团黑气已经涌上黑鹰王面庞,那张已经没有多少生气地脸上青筋虬起,显然他是含着最后半口气在痛苦中挣扎。
韩天磊的穴道被制,此刻依然半躺在那张兽皮椅子里,他就保持着这样的姿势笑着,他很得意,刚才他是在鬼门关上转了一选,但最终还是回来了,如今该轮到黑鹰王去哪了,而且永远也不会回来了。
“哼哼……很不甘心么?咳咳……”韩天磊冷冷一笑,但由于他笑地太多,一下子抻到了伤口,他平复了一下,看着趴在地上奄奄一息的黑鹰王,得意道,“我知道你很不甘,但还是我赢了。若不是当初你把事情做绝,如今我还真的想不起来要杀你。可惜你不但杀光了我的人,而且还在我身上施了‘鬼降术’,最重要的是你居然留我一命!你以为凭借‘噬心蛊’和尸蟞这两样东西就可以让我服服帖帖地顺从于你?你错了,我只是一直在寻找机会。”
几乎有些神志不清的黑鹰王咳出了一口腥臭的黑血,断断续续地说道:“没有‘贵妃七日散’你也活不了……我是不会告诉你的……到时你体内的毒虫一旦苏醒……呵呵……咳咳……”
韩天磊不屑道:“这些就不老你费神了,我已经早就查好那些东西的所在。如今我只要等着穴道慢慢揭开,在戴上你的面具把戏演下去,介时,这天下第一的‘摄魂铃’就是我的了。你们这些白痴以为得了一本武功秘籍就能一统天下了,真是痴人说梦,智谋才是闯荡江湖的最好的杀手锏!”
密室里阴森森的,黑鹰王就这样不声不响地死了,韩天磊静静地等着身上的穴道自动解开,“摄魂铃”的一切将要重新洗牌。
——
徐州,隶属江苏管辖,东襟黄海,南屏江淮,西接中原,北扼齐鲁,素有“五省通衢”之称,华夏九州之一,亦有彭祖故国、刘邦故里、项羽故都之称。
六月,徐州的天气很晴朗,碧空万里,火辣辣地日头炙烤着大地。城外的官道上走来一个人,这个人一直很沉默,即使是在炎热的盛夏,也仿佛在散发着森森寒气。偶尔有人从他身边经过,也会不自觉的靠远一些,似乎这个人很危险!
这两个月以来方凌不断地在寻找方欣怡,只是在茫茫人海中找一个人不亚于海底捞针,而且还要提防一些心怀不轨,窥视他身上的武功秘籍的人。方凌进了徐州城,寻了家客栈吃些便饭。由于天气炎热,又值正午,人都懒洋洋的。
方凌刚一进客栈的门找了一个靠窗的角落坐下,立时便有一个身着青色裋褐,肩上搭着一条白毛巾的店小二一脸赔笑的迎了过来。
“呦,客官,您来了。本店经济实惠,客房干净,饭菜也可口,选这儿您是来对了……”这店小二动作麻利,人也机灵,说话非常流利,一点不像其他人那种无精打采的样子。话还没说便满脸笑容,让人在这闷热的中午也觉得有一丝清凉。只是,坐在他面前的方凌冷的像一把阴冷的刀子,让他不由自主地住了嘴。察言观色也是这一行基本入门条件。
方凌随便点了几道清淡小菜加上一壶花雕酒,自斟自饮地吃了起来。突然一道刺眼的光芒晃了方凌一下,方凌看了看,那是窗外街道对面照过来的。那光芒是一道反射的阳光,一闪即逝,方凌没有理睬,继续坐在那里,只是在夹菜的时候手指拿在筷子上的力道重了几分,指甲因为用力而有些发白。
“小二,过来,”四位坦胸露乳,满脸横肉地壮汉进了客栈的们嚷嚷道。“快点,看见爷儿几个来了,还磨磨蹭蹭的,不给你钱呐?”
店小二一过来便点头哈腰,陪笑道:“官爷,你这是哪的话啊,我这欢迎还来不及呢。”
那浑身痞气的汉子不耐烦的一挥手,道:“少废话,好酒好菜给我们上,我们小公子的口味可刁着呢,若是弄砸了就唯你是问。”
店小二一边迎着四位壮汉,一边道:“好说,好说,里边坐,我这就吩咐灶房给您做去。”
“等等!”那壮汉叫住欲要离身而去的店小二,道,“那个位子我们小公子常坐,我们就坐那。”
店小二一看那壮汉所指的地方正是方凌的位置,立即难为道:“官爷,那……那已经有人了。”
方凌起身道:“小二,算一下酒钱。”
店小二一听这话,暗自长出了一口气,感激地看了方凌一眼,连忙应道:“哎,好嘞,您稍等。”说着,一溜烟的跑过去,收了钱之后麻利地擦抹桌案。
那四位壮汉以为方凌是胆怯了,所以才给他们让座,不由暗暗得意。方凌起身走出店门,那四个壮汉见他出来,特意挡住路口。方凌自顾直走,眼见撞到那四人,但却并未绕路。那四个壮汉都是附近的地痞流氓,他们的小公子不过是地方上一个推官的儿子,他们不过是一些狐假虎威狗仗人势的混混,见到有人好欺负,总要发发淫威。就在方凌与那四个壮汉撞到一起时,但见从方凌身上生出一股无形的气墙,将四人推开。其中一个壮汉,顿时大怒,道:“小子,你找……”
突兀,方凌的脸色煞白,双眼的虹膜瞬间放大,如两个恐怖的黑洞,脸上的肌肉狰狞,鼓起一道道细密的血管,平地里散发出强烈的杀气。
“哈哈……”一个衣着华贵的青年连蹦带跳,一路美了吧滋儿的进了客栈,刚好撞到方凌的身上,登时给自己弹了个跟头。
那少年狼狈的从地上爬起来,指着方凌骂道:“你他娘的,不长眼睛啊……”他的话音戛然而止,被方龄的气势所慑。
这青年正是那四人所说的小公子,本来他们一同出门,但是那小公子路上遇到了一个漂亮的姑娘,于是上前调戏了一番,所以迟些才来。刚刚进门时他还沉醉在意淫中,不过被方凌这么一吓,他身上的某个部位立时软了下去,怕是三天抬不起“头”了。方凌一见他们这幅脓包的模样,冷哼了一声,走了出去。
“咯哒哒,咯哒哒……”
街道的远处走来一支马队,但见这些人一身戎装,鲜衣怒马,手持长枪,个个精神饱满,体格健硕,在烈日下也丝毫不见疲惫的样子。马队中立着数面旗子,上书燕字。在这些军人最前面的一个人骑着一匹枣红色的骏马,身穿朱色蟒袍,腰系宝玉鸾带,脚上穿的是一双石青色暗纹马靴,头上戴着束发嵌宝紫金冠。此人正是明太祖朱元璋的第四子,北平藩王燕王朱棣。街路两旁的老百姓都纷纷驻足在一旁看着热闹,都想见见这位戍边王爷的风采。
“公子,这是谁啊?这队伍可真威风!”客栈里的壮汉问道。
那刚从地上爬起来的小公子打了一下他的脑袋,道:“废话,那是燕王的队伍,能不威风么。”
那壮汉揉揉脑袋,道:“哦,原来如此。可是咱们大明不是规定藩王不许擅自离开自己的封地么?”
撞了方凌这个钉子的公子哥只能拿手下出气,又打了他一下,道:“不长脑子,没听说皇上要过七十大寿了么,这些王爷都是进京给皇上祝寿的。”
那壮汉又揉揉脑袋,恍然大悟道:“原来如此。”
“你懂个屁。”小公子白了他一眼,喃喃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想要出人头地还得当官啊!”
在一旁的方凌闻听之后,一脸不屑,他刚刚给这几人让座并不是因为胆怯,而是他感觉到这四周隐藏着一股危机。方才一道阳光折射到他的脸上,那正是兵器的反光,虽然只是一瞬间,但还是被他察觉到。突兀,一阵急如暴雨的箭矢从街路两旁的阁楼上射向燕王的队伍。
“啊……”
围观看热闹的百姓惊慌失措地大叫而逃。这一番偷袭来的太突然了,燕王的护卫措手不及,立时有不少人中箭倒下。但这些护卫毕竟是经过战争洗礼的军人,发现有人偷袭当即将燕王围成一圈保护起来。
方凌暗道:“原来那些人是来对付燕王的。究竟甚么人有如此大的胆子,敢公开刺杀王爷?”他如今可没有多管闲事的心情,一见那些人不是冲着自己而来,便要转身离去。但是就在这时,方凌一眼撇到燕王身后的马车里探出一个侍女装扮的少女。“方欣怡!”方凌惊喜交加。
“嗖……”
又一轮箭矢射了过来,其中有几支箭矢力道最猛,带着尖锐的破空声射向燕王。但见燕王身边有一名随从霍然起身,一兜手便将数支利箭接住,动作极其利落。但这弓箭太多,其他人可就没这么好运,又有不少护卫纷纷中箭。方凌忽然发现一支弓箭正射向方欣怡,方凌纵身一跃,后发先至,一掌打飞那支弓箭。
“欣怡,你怎么在这?”方凌跳到马车前问道。
未待那少女说话,燕王身边的那名随从凌空一掌劈了过来。原来这辆马车的位置距离燕王极近,那名随从忽见有人过来,暗自以为方凌是刺客,所以护主心切,便朝方凌打了过来。方凌侧身一躲,那个随从的掌刀贴身而过,带起的一阵疾风吹得人睁不开眼睛,方凌暗道:“好身手!”
但见此人身材健硕,容貌甚伟,大约二十多岁的年纪,而且一出手便是少林正宗的功夫。方凌见此人喉结平滑,颌下无须,显然是燕王的内臣宦官。此人名叫马和,正是后世记载中的那名七下西洋,威震海外的三宝太监郑和。
突兀,地面的石砖破裂,尘土飞扬,四名黑衣人从地下破土而出,挥刀砍向燕王。此时,外围护卫正应付两旁楼上射下的箭矢,皆背对着燕王,眼见那四个黑衣人本着燕王而去,马和只能放弃和方凌的纠缠,回身救主。燕王虽是皇子,但从小习武,又常年在边陲与北元的蒙古骑兵作战,而且每次都身先士卒的冲杀在前面,所以他本人的身手相当不错,并未惊慌失措。
事先暗藏在街路两旁百姓中的刺客一见时机已到,亮兵刃冲了过来,与燕王身边的四名黑衣人里应外合,形成内外夹击,场面一片混乱。这些刺客见人就杀,方凌为了方欣怡的安全,也投入战斗。马和见状之后才发觉方凌并不是与刺客一伙的,便集中精力对付燕王身边的黑衣人。
方凌见这些刺客来势凶猛,不得不用出全力。燕王这边逐渐开始占了上风,刚开始只是对方来的太突然了,一时没有防备,毕竟谁也想不到在这大明腹地竟有人胆敢公然行刺王爷!众人当中以方凌和马和的武功最高,二人奋勇杀敌,刺客一时无法得手。
领头的黑衣人一见迟迟无法得手,远处已经有徐州的官兵过来,只得下令撤退。方凌看到刺客退了方要去找方欣怡,突兀,响起一声巨响,如晴天霹雳,暗藏在地面石砖下的炸药被撤退的刺客引爆。接着方凌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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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退的刺客一路逃到徐州城外的郊区,一个高大魁伟的壮汉负手立在一株梧桐树下。乞颜巴尔思看着那些刺客跑了过来,问道:“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我们本来计划的很周详,行动时也的确将燕王杀个措手不及——谁料半路杀出个愣头青来,所以……我们差一点就得手了。”那刺客道。
乞颜巴尔思点了点头,道:“很好,我原本也没能指望你们真能杀死朱棣。”但见他一挥手,四周的树林里闪出数十人来。这些人个个手持弓箭,对准仅存的几名刺客。
“你……你这是何意?”刺客吃惊地问道。
乞颜巴尔思亮出重剑“崩岳”,冷笑道:“你知道的太多了。”言讫,霸道异常的“炁域”透体而出,那些刺客立时感到一股凛冽地威压,使人透不过气来,紧随着一道强大的剑气斩了过来,四周的弓箭手也纷纷放箭。
“啊……”
一阵惨叫声过后,这些刺客都死光了。乞颜巴尔思在一旁的树丛中扔下一块象牙制的穿宫腰牌,随后望着远方,扬起嘴角,露出一抹冷笑。
马和与徐州的官兵一同追赶刺客,终于在城外的一处树林里找到了他们,可惜这些刺客全都死了。马和一看便知他们是被灭口了,无奈的叹了口气,便与官府的捕快四处巡视,看看有没有甚么线索留下。“这是……”马和在树丛边拾起了一块象牙制的穿宫腰牌,那腰牌上端有浮雕云纹花饰,正面横刻着三个九叠篆文“尚衣监”,背面则竖刻着四行楷书:“凡官长悬带此牌,不许借失、伪造,升迁者改写、兑换,事故者缴监。无牌不许入禁宫,违者治罪。”
这穿宫腰牌就是皇帝命尚衣监制造的宫廷通行证,文武百官乃至皇亲国戚若要在禁宫内行走,离开它是万万不行的。马和从少年在北平燕王府长大,那里也有燕王府的穿宫腰牌,他当然知道这意味着甚么。马和四下瞟了一眼,看到没人察觉,悄悄地将腰牌藏进怀里,然后,随众人一起寻找其他线索去了。
马和回到燕王那里,把拾到的腰牌递给燕王。朱棣看着腰牌沉思道:“有其他人知道么?”
马和道:“没有。”
朱棣点头道:“很好,此事牵连甚广,没有十足把握决不能声张。”
马和道:“是。”
朱棣将腰牌收了起来,顿了一顿,道:“对了,那少年的伤势怎样了。”
马和道:“他头部受到爆炸的震荡昏了过去,不过凭他那一身武功应该没有大事。”
朱棣点了点头,道:“那就好,知道他的住址么?”
马和道:“属下看他的户引是湖南临澧人,名叫方凌,有功名在身,是个书生,并非徐州人士。”
朱棣道:“此人也算本王的救命恩人,把他带上一同进京吧。父皇的七十大寿咱们不能耽搁,明早立即上路。其余的事情就交予地方上的官府处理,毕竟孤只是一介藩王,无权干涉地方政务,再留几日也毫无用处。”
马和道:“好。”
朱棣道:“恩,下去吧。”
方凌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在金陵城中,他四下打听方欣怡的下落。原来方欣怡在亲眼见到方健雄被方凌杀死之后,心中烦乱如麻,悲痛交加,只觉的已经对这世上有些厌倦,她不知道应该怎样去面对方凌。他虽然是她世上唯一的亲人,可是那晚所发生的一切,真的不是一个未谙世事的豆蔻少女所能承受的,所以她选择了逃避。方欣怡只想离家越远越好,就一路北上,由于悲痛过度,晕倒在了路上,刚好燕王进京给朱元璋贺寿,碰到了她,将她救起。朱棣随行的队伍里还有燕王妃,徐妃娘娘。这徐妃娘娘是朱棣的发妻,也是明朝开国第一功臣,素有万里长城之称的魏国公、中山王徐达的长女。
端庄贤淑的徐妃娘娘见到方欣怡后甚是喜爱,而方欣怡也想有个新的开始,就留在徐妃娘娘身边做了丫鬟,名义虽是如此,但徐妃娘娘带她甚好,如义女一般,所以便一路将她带到皇都应天府。
由于是在皇宫,方凌没有穿宫腰牌不可随意乱走,但是方凌轻功过人,尤其是在夜晚,即使是守卫如此森严的皇宫也有值守薄弱的地方。方凌终于找到了方欣怡。
“欣怡……”方凌看着有些消瘦憔悴的方欣怡,心中蓦然一痛,百感交集,声音也开始颤抖,心中埋藏的千言万语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