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走进自己久违的小院,看见书童凌雨已经站在房门口等着自己。
他走上前去,拍了拍凌雨的肩膀,笑道:“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这是他们看的一出叫《胡汉三》的戏文里恶棍胡汉三的一句口头禅。
凌雨见少爷一回来就有说有笑,知道少爷这段日子过得应该还可以,先前为他揪了近两个月的心总算放了下来。
“给我烧十桶热水,来十套新衣服,再来十个美女……哈哈”
“本少爷要好好沐浴更衣,臭死了。”
不管凌云说什么胡话,凌雨只是一个劲的答应,听完马上出去办事。
……
泡在洒满鲜花的浴盆里,手里吃着香喷喷的烧鸡,这真是神仙般的享受。
“少爷,水温合适吧?”
“合适,太合适了,舒服得都犯困了。”
“那你干脆打个瞌睡,我来帮你洗。”说着拿起瓜丝帮凌云搓背。
“少爷你真厉害,背上的伤好得连丁点疤痕都没留下,现在跟剥了壳的水煮蛋一样光滑。”
“是吗?”凌云很满意,拿起胸前的七彩玲珑石亲了一口。
“烧鸡还行吗?我在德记买的。”
“还是你最了解我,知道我喜欢德记的烧鸡,连挑来的衣服也是我平日最喜欢的。”
凌雨没有作声,因为他觉得这是他应该做的。
…………
…………
他是个孤儿,没有亲人,曾经过着忍饥挨饿的乞讨生活。
在他七岁那年,他遇到了一个穿锦衣华服的小少爷。
小少爷手里拿着个大大的鸡腿,鸡腿散发着诱人的香味,而他身后还跟着两个高大的家丁。
他已经两天没吃过东西,看着那鸡腿,他不由得重重的咽了一口唾沫。
或许是他的目光太炙热,又或许是他刚才咽唾沫的声音实在太响,那位小少爷竟然向他走了过来。
他心中喊了一声“糟糕”,以前他就因为眼馋别的少爷手里的食物而被殴打过。
他赶紧收回目光,低下头去。
突然,鼻尖传来一股烧鸡的香味,眼前出现一只小手,拿着一个大大的鸡腿。
“想吃吗?给你。”
他抬起头,看着眼前这个细皮嫩肉的小少爷,不知道对方是好心还是歹意。
“吃吧,可好吃了,我最喜欢吃了。”
“我……我不饿。”他嘴上这么说,但肚子却不争气地发出咕咕声。
小少爷笑得人仰马翻,他那蜡黄的小脸变得微微发烫。
“吃吧。”小少爷不由分说的把鸡腿塞到他手里,一双星星般明亮的眼睛充满期待的看着他。
他看了看小少爷身后的两名家丁,见他们没有任何反应,终于抵受不住食物的诱/惑,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香吧?”小少爷问道。
“香。”他从来没有吃过这么香,这么好吃的东西。
一个大鸡腿吃完他还意犹未尽,把刚才拿鸡腿的几根手指吮了又吮。
小少爷好像看得很开心,走的时候还说明天会再来。
他心想这不过是小少爷高兴时的一句戏言,转头就会忘掉。
但第二天他还是忍不住站在昨天的地方等那小少爷,从早晨等到中午,又从中午等到黄昏,他的心都等凉了。
就在他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他听见了一把稚嫩的声音。
“别走,等等我……”
他认得是那小少爷的声音,转过身来,看见那小少爷怀里抱着个东西,满头大汗地跑到他跟前。
“你怎么不等我?我好不容易才溜出来的,我还给你带了烧鸡。”
小少爷把用荷叶包着的烧鸡递到他的面前。
他哭了,不是因为得到一只香喷喷的烧鸡,是因为小少爷对他遵守了承诺,这是他第一次觉得自己不是一个被所有人遗忘的小乞丐。
“我叫凌云,你叫什么?”
他摇了摇头。
“你爹娘呢?”
他又摇了摇头。
“你家在哪?”
他还是只能摇头。
“那你跟我回家吧。”
小少爷不管他的反抗,硬是把他拉回家。
那是一座好大好大的宅子,这样的宅子他从来不敢靠近,因为里面不但有恶狠狠的家丁,还有会咬人的恶狗。
他听到了男主人威严的声音,似乎很生气。
他以为自己会被赶出去,但最后他被留了下来。
从此他跟在小少爷的身边,小少爷写字,他研墨;小少爷练武,他递兵器;小少爷胡闹,他出主意……
小少爷给他起了个名字,凌风,因为风和云总是在一起。
但他不要,他要叫凌雨,因为没有云就没有雨。
…………
…………
洗完澡,凌云一边穿衣一边问道:“你把紫衣姐姐安全送出城了吧?有没有被萧成龙发现?”
凌雨自信满满道:“少爷放心,我办得神不知鬼不觉。萧成龙那乌龟儿子王八蛋隔三差五就到府外伸头伸脑,他肯定是以为紫衣姑娘被你留在府里。”
“这样就最理想,要是被他知道紫衣姐姐的去向,还真怕他会追过去纠缠。”
“每次看见他那猥琐的王八脸我就有股拿鞋底抽他的冲动。”
“来日方长,有的是机会,以前我没脱胎都没怕过他,现在更不在话下。”
凌雨点头同意,他对少爷很有信心。
穿好衣服,凌云带着凌雨再次去跟老祖宗和母亲请安。
凌府晚上举行了一场家宴,算是为凌云庆祝。
宴席上凌统兴致很高,喝了不少酒,这是他从凌云周岁抓周到现在喝得最痛快的一次。
宴席散去,凌云回到自己的房间,他倒在久违的床上,感觉这床好舒服,被褥好柔软。
晚上他做了个梦,梦见自己躺在一朵犹如棉花般的白云上。
…………
第二天,凌云很早就醒来了,这段时间他已经习惯这个时辰练功,时间一到,自动就醒了。
先练一段静功,接着开始修炼灵体。
现在他对如何利用玲珑石来练功已经非常熟练,轻重缓急都拿捏得恰到好处,他甚至可以让玲珑石里的灵气持续不但地注入自己体内,自己还能来得及消化吸收,用以滋养自己灵婴段的灵体。
门上传来“咚咚”的敲门声。
他睁开眼睛,下床打开房门,原来是父亲来找他。
“父亲大人安好。”
凌统见儿子一大早就衣冠整齐,心中一喜。
“要出门吗?”
“不是,是因为练功早起了些。”
凌统听儿子竟然早起练功,又是一喜,心中悔恨当初不早下狠心将他关入地牢。
“你跟我来”
凌统把凌云带到花园,然后伸出一掌按在凌云胸前。
凌云觉得很奇怪,正要问父亲,却感觉到从父亲掌心传来一股如疾风般的灵力,灵力在自己丹田转悠了一圈然后消失。
只见凌统皱着眉头道:“竟然是混沌体。”语气中充满惋惜。
“混沌体?”凌云不解的问。
“你灵体的体质属于混沌体。”
凌统接着道:“每个人的体质各异,所以产生的灵体也体质各异。”
“灵体的体质除常见的水体,火体,风体,雷体四种外,还有较少见的一种——混沌体。”
凌云心想物以稀为贵,为何父亲不喜反忧?
“水、火、风、雷四种灵体分别可以产生对应的四种灵力,继而可以使用对应的灵体武技。”
“而混沌体可以产生四种灵力,能使用全部四种武技。”
凌云心中一阵狂喜,原来自己可以产生四种灵力,也就是说可以使用四系的全部武技,实在是太妙了。
凌统话锋一转:“但灵体以纯为佳,越纯越好,而混沌体就是最不纯的灵体,被认为是一种废体。”
“啊?”凌云不禁浑身一震。
凌统继续道:“灵体越纯正,其产生的灵力就越强大,武技的威力自然也就越大,在灵体段位相同的情况下,越能占据上风。”
“打个比方,某人与萧家长子萧成凤比拼,他们的灵体段位相同,使用武技硬拼一招,某人必败无疑,因为萧成凤是火体中纯正到极点的朱雀体。在所有武技的硬碰中,‘强凌弱’都是不可推翻的第一铁律。”
“那不就是说在同一段位的情况下,四种体质中随便一种也能把我打败?”
凌云感觉好生委屈。
凌统怜惜的用手抚摸着凌云的头,抬头望天,悲伤道:“你的身体是我给的,是为父害了你啊……”
凌云从没见过父亲如此难过,更是头一次听到父亲向自己道歉。
他的心中流过一股从来没有过的暖流,心中暗暗下了个决心。
“父亲大人请您放心,虽然在同段位上我会输,但只要我把段位提升到无人能及的高度,我看谁还能赢我。”
豪气冲天的凌云让凌统眼前一亮,他不得不重新认识自己的儿子。
“但这是一件无比艰难的事,也许你一辈子都做不到,你还打算做吗?”
凌云看着头一次如此慈祥的父亲道:“儿子在地牢里学会了一个道理,世上的事没有难易之分,只有想做和不想做之分,只要你想做,方法一定会比困难多。”
凌统仰天大笑:“好,不愧是我凌统的儿子,不愧是凌霄的子孙,我相信我儿定能登上前所未有的高峰。”
“儿子,你想学哪一系的灵体武技,我们凌家哪一系的武技都有,有些更是我们凌家独创。”
“哪一系武技最厉害?”凌云问道。
“水火风雷各有所长,很难说哪一系最厉害,克敌制胜全看个人如何运用。雷系胜在速度快,威力强;火系胜在杀伤力大,杀伤面广;风系胜在身形步法灵动,水系胜在变化多端。”
“先祖凌霄是哪一系?父亲又是哪一系?”
“先祖凌霄是水体顶级的玄武体,他自创了一整套水系武技,总称《玄武诀》,真是变幻莫测,威力无穷,我是风系,你想先学哪种?”
凌云笑着道:“那还用问,当然是先学父亲大人的。”
“哈哈哈……好,那我就教你暴风拳、旋风腿和迎风柳步,拳脚相加,再配合灵活的身形步法,真的是厉害无比。”
凌统将暴风拳、旋风腿和迎风柳步的要诀向凌云逐一详细解析,然后又亲身示范。
经过一个多时辰的学习,凌云已经基本掌握了这三套武技的要诀,施展起来有模有样。
凌统见儿子在关键处往往一点就通一点就透,甚至还能举一反三,不禁心中疑问:自己以前怎么就没发觉他这么聪明呢?恐怕是他以前太过贪玩,完全没把心思放在练武上所致。
想通此点,他不禁大感安慰,凌家总算后继有人,祖先在天有灵亦能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