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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阿喜上学(6)

教室里的学堂生,年纪都跟阿武差不多,兴许五岁,兴许六岁,最多七岁。她坐在他们中间,大得像是牛行走在鸡群里。阿喜被这个想法逗乐了,刚把嘴角牵了一牵,就醒悟了这不是一桩好笑的事,便把那个钻出一个角的笑意生生地按捺了回去。

教书先生也是个老小姐,头发和史密斯小姐一样在脑后挽成一个松松的髻子。也戴眼镜,也穿长裙,只是个头略矮一些。先生身后的墙上,也挂着一张看上去像尿迹的画片。先生指着尿迹上的一个小角,说了一串话。那一串话里,阿喜只听懂了一个字。

那个字是“London”。

从前在村里教人读书施舍人粥喝的天主教嬷嬷曾经讲过,伦敦是她的家乡。嬷嬷还把那个字,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写在纸上,教阿喜念。只是当时阿喜忘了问嬷嬷,伦敦比下河村大吗?有多少户人家?

先生越讲越快。先生的话像是一阵纷乱的石子,劈头盖脸地朝阿喜飞来,阿喜一块也接不住。渐渐的,阿喜的眼皮就黏了起来。

不能,不能睡啊。这是,学堂的第一天呢。

阿喜隔着裤子,狠狠地掐着自己腿上的肉。手一松,满天满地都昏黑了下来。

过了一会儿,阿喜才明白过来,自己原来已经打过了一个盹。

阿喜猛然惊醒过来,是因为她觉得了疼,就在脚上。仿佛有一块卵石,压住了她的脚趾。

压住她脚的,不是卵石,而是另一只脚,一只穿着黑皮鞋的脚。

隔着薄薄的布鞋面,她清晰地觉出了那只皮鞋底上的棱纹。她抽了一抽,抽不动。她再抽了一抽,就抽出来了——这次她用了狠劲。毕竟,她的脚,比他的脚,大出了许多。

他是她的邻桌。一个教室里,她唯独没有转过脸来打量过他。

当她把她的脚从他那只皮鞋底下抽出来的时候,她趁势扭过脸来看了他一眼。她还没有看清楚他的脸,就先看见了他脸上的那块黑布。那块布有一块洋皂那么大,蒙在他的右眼上,就把他的脸挡了一半——原来他是个独眼仔。

他的丑一下子叫她放了心。她的目光直直的,一个弯也不拐地扫过了他的脸。他比阿武看上去还要小,面皮白得如同阿爸药铺里装枇杷膏的瓷瓶,底下露出一根根青筋。突然,白瓷瓶裂了一条缝。阿喜怔了一怔,才明白是他在笑。

“你的头发,比我妈的还要长。”他说。

这是一句很长的英文,可是她听懂了。其实,她不知道是听懂了还是猜懂了。后来,当阿喜在学堂的日子久了,她渐渐就悟出来一个道理:她不怕的时候,她的脑子就像是一条多头的虫子,哪个头都派得上用场。她一怕,她的脑子就成了缩头的乌龟,懵懵的一团漆黑。

“那你就叫我一声妈。”

这是阿喜在下河村里和小姐妹们玩跳格子跳赢了的时候常说的一句话。阿喜现在也想把这句话丢给这个坐在她身边的独眼仔。可是她不敢。阿喜不敢说,是因为教书先生的长教鞭隔着几个头挥来挥去,似乎随时要挥到她脸上来。还有,她的英文是一摊浅水,盛不住这么大的口气。

先生还在讲尿迹。阿喜还是一个字也没听懂。阿喜怕自己又打盹,就从书包里掏出本子和笔,撕下一张纸来,写字。阿喜写的是“广东开平龙胆乡下河村”——那是那天四眼阿叔教她的。四眼阿叔教她的时候,是用狼毫写在宣纸上的,可是现在她没有狼毫也没有宣纸,她只能用洋笔写在洋纸上。阿喜写了一遍又一遍,很快就把一张纸写满了。

阿喜就想起了下河村。阿喜这会儿想下河村,只想到了一个地方,就是村尾那片小小的芭蕉林。从她记事起,那林子就是一半绿,一半黑的——阿人说是阿妈生她那一年,雷公落到林子里烧的。每趟阿人带阿喜去赶墟,都得经过那片林子。林子大约很多年数了,败叶在地上铺成厚厚一层毯子,踩上去,就像踩在棉花上,能把人的脚步声给吃没了。走的趟数多了,阿喜渐渐就记熟了每棵芭蕉树。从路上拐进去,右手边的第一棵树上有一个野蜂窝,阿人总是拉着她绕开那棵树行路。左手边有一棵矮壮些的,就在那下面她被蛇咬过一口。阿人请郎中来挤了一碗血——幸好没有毒。再往左数两棵,身上有一条粗粗的凹痕——那是土匪朱四来村里抢劫的时候,在树上留下的刀痕。叶子长了一茬又一茬,果子结了一季又一季,那疤痕却一直没有平复。下雨天的时候,村里人还看见树身上往外渗血。

阿喜一边想着,一边不由自主地翻过那张写满了字的纸,画起画来。阿喜从来没有画过画,可是那天阿喜心里仿佛有一根绳子,木偶艺人似地牵着阿喜手里的笔,弯弯曲曲地在纸上行走了起来。走了半天,阿喜才发现纸上出现的是芭蕉——是那棵身上留着一条大疤痕的芭蕉。阿喜画完一棵,又画了一棵。一棵又一棵的,就把整个芭蕉林都画在了纸上。又想起林子边上有一个池塘,她和隔壁的阿云阿珠,都去池塘里摸过鱼。阿喜还想把池塘也画进去,可是阿喜的纸不够了。

阿喜就弯下腰来,在书包里摸出那个本子,想再撕一张下来。刚撕了一个口子,突然想起阿妈是不会给她钱买新本子的,她得省着点用纸,就把本子放回了书包。再直起身子,就找不见桌子上那张写满了字也画满了画的纸了。阿喜掏了掏兜,兜里没有。阿喜看了看地,地上没有。阿喜翻了翻书包,书包里也没有。还想找,却看见先生的眼睛刀子似的朝自己飞过来,便慌慌地坐直了,不敢再弄出响动来。

这上学堂的新日子,跟从前想的,还真是不一样呢。阿喜对自己说。

终于懵懵懂懂地熬过了两堂课,就到了回家吃午饭的时辰。阿喜混混沌沌地走出学堂,就看见阿文站在学堂门口等着。阿喜这时见到阿文,竟有些久别重逢的感觉。可是阿文没有理她——原来阿文等的不是她,是阿武。

兄弟两个等齐了,径自朝前走了,留下阿喜一个人,远远地跟在后面。

很快阿喜就发觉她不是一个人了,因为她听见了身后嘈杂的脚步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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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佬坐篱笆,一毫当成一元花)

阿喜听不懂这些人嘴里喊的是什么,她甚至不知道这些话跟她有什么关联,她只是感觉到那些脚步声离她越来越近了。后来她颤了一颤,因为他们的脚踩上了她的影子。还没容她转过身来,她的头皮就紧了一紧——有人扯住了她的辫子。

等阿文阿武听见响动转过身来时,阿喜的辫子已经被揪散了。阿喜站在当街,被一群番仔围着,头发叫风吹得如同一株荒野里的蒲公英。阿文认得那几个番仔,都是高读班的。

阿文撇下阿武跑了过来,可是阿文跑了一半就蹲下了,因为阿文的脚踝上挨了一块石子。阿文喊了一声阿姐啊,脸就扭成了一团麻花。

阿喜的眼眶挣裂了,眼白流了出来。阿喜缓慢地弯下了身子。围着她的番仔们以为她在哭,就把包围圈缩得更小了——他们想看她的脸。可是他们还没来得及看清她的脸,就发出了一声惊叫——阿喜那个弯成一个圆团的身子底下,突然扫出了一条腿。那条腿是横空出世、猝不及防的,紧跟前的那个番仔木桩子似的倒在了地上。阿喜的两只手蟹钳一样牢牢地钳住了那人的脖子,那张脸在阿喜手里渐渐地由白变成了红,又由红变成了青,眼珠子鼓得如同两个蓝气泡。

周遭突然静了下来,没有人说一句话,没有人扭动一下身子。一天一地,只听见阿喜牛一样的喘气声。

“阿、阿姐,要出人命了。”阿武的声音裂成了许多条缝,阿喜猛然醒了,才松了手。

阿喜扶着阿武站起来,围着看她的人呼的一声散了,散得如同风扫过的谷子地一样清爽干净。

“你,你的。”

阿喜身后有一个声音,颤颤地说。阿喜转过头来,原来是那个独眼仔,手里拿着她的头绳。头绳被许多只脚踩过,脏了,红得不再端正。

阿喜站在街上梳头,身子依旧在簌簌地发着抖,怎么也系不紧那根头绳。

但愿,今天,是最后一次梳头了。阿喜对自己说。

阿文一瘸一瘸地走过来,姐弟三人牵着手,缓缓地朝家里走去。日头在天正中,影子变得很小。手心是汗,说不清是谁的。

走过了一条街,阿武才扯了扯阿喜的手,问:“阿姐,你的功夫,是哪里学的?”

没等阿喜回话,阿文就嚷了起来:“是咏春拳吗?阿爸说咏春的腿脚功夫最厉害了。”

阿喜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人打架不会,鸡打架总看过吧?你到下河村看看,你这么大的男仔,谁不会两下的?你们在金山城里呆着,都成斯文仔了,哪见过这个?”

又走了些路,阿喜就问阿武:“那个和阿姐同桌的仔,叫什么名字?怎么成了独眼的?”阿武说他叫威利,他阿爸带他去林子里打猎,从马上摔下来摔瞎了一只眼。谁都不肯和他同桌的。阿喜哦了一声,说可怜见的。

三人拐进街口,远远就看见阿妈用手在额上搭了个凉棚,朝街上张望。“今天下学怎么晚了?饭都热了两遍了。”

阿喜进屋,脱下阿妈身上的围裙,围到自己身上,就到厨房去端饭菜。中午房客都不在家,吃得简便,就是一锅老火汤,两条咸鱼,还有一大盘蛋炒饭。一家人坐下来,各人扒着碗里的饭。阿妈瞅瞅阿文,又瞅瞅阿武,就奇怪:“今天怎么了,都成了封口的沙瓮,没话啦?”阿武说阿姐她今天……话刚说了半截,就觉得有人在桌子底下踩了他一脚。阿武哼了一声,后半截的话就咽了回去。阿妈狐疑地看了阿喜一眼,忽然大叫了起来:“你这衣裳,怎么了?”阿喜低头一看,才发觉自己的青花布衫领口到前襟的地方,撕了一个口子。

“早上赶路赶得急,在树上挂的。”阿喜说。阿喜说这话的时候,心虚得紧,谁也没敢看,只敢看着碗里的饭。

幸好,阿妈的心思在别的事情上,阿妈没看阿喜,阿妈只是把碗里的饭粒拨得满处乱飞。

“别指望我再给你做新衣裳,你把家底都掏空了。”

阿爸叹了一口气,拿筷子指了阿妈,说你这个婆娘能让人安心吃口饭不?

众人便又都闷头吃饭。

“学堂,怎样?”阿爸放下饭碗,一边拿筷子尖撮着牙花,一边问。

阿爸这句话问得没头也没脑,可是阿喜知道,一桌子的人里,阿爸这句话是单单扔给她的。

“……还好。”阿喜说,依旧看着碗里。

转眼间阿喜就在学堂了读了两三个月的书了。

刚开始时先生讲的课,就跟一堵厚实的石头墙,任凭阿喜把眼睛睁得天一样大,耳朵竖得刀一样尖,也穿不过去一条细缝。后来那石头墙就有了些小洞眼,那眼里就透过些稀疏的光亮来。渐渐的,那洞眼越来越大,把那石头墙穿得千疮百孔,阿喜坐在教室里,便满眼是大光亮了。

阿喜现在知道了,先生身后那张尿迹一样的图,叫地图。世界上大大小小的城市,都收在这小小一张图里。阿喜也明白了,金山其实不叫金山,金山有个洋名叫加拿大。咸水埠也不叫咸水埠,咸水埠正经的名字叫温哥华。伦敦比下河村大多了,是大不列颠帝国的京都,跟大清国的京城一个意思。那里也住着一个皇帝,叫爱德华七世,他不仅管着大不列颠帝国,也管着一洋之隔的加拿大。

阿喜回家来,就把学堂里学到的事讲给四眼阿叔听,四眼阿叔听了就说我们阿喜成大学问人了。四眼阿叔问阿喜知不知道爱德华七世前头的那个皇帝是谁?阿喜歪头想了半天,才说该是他阿爸爱德华六世吧?四眼阿叔哈哈大笑,对阿爸说阿寿啊你这个女仔脑瓜子灵呢。不过爱德华七世前头的那个皇帝不是他阿爸,是他阿妈,叫维多利亚。全世界这么多地方,都是她派兵去征服的,插一杆米字旗,就成大不列颠的地盘了。

阿喜就惊奇,说女人也当皇上吗?四眼阿叔说那得看在什么国家。夷人的国家里,女人也能当皇上。不列颠历史上最有名的两个皇上,都是女人,一个叫伊丽莎白,一个就是维多利亚。阿喜就叹气,说四眼阿叔你什么都知道,我什么时候能学到你这么多的学问呢?四眼阿叔学阿喜的样子也叹了一口气,说鼻屎大一个仔,怎么有这么多的气要叹?你在学堂里,先生天天教你学问,那是骑马在行路。阿叔我没得学堂上,是自己教自己学问,那叫赤脚走路。你说哪个行得快?阿喜憋不住笑了。

四眼阿叔在餐馆,一周做六天工,只得周一一天歇工。平日阿喜上学时,四眼阿叔还在睡觉。四眼阿叔下工回家,已是半夜,阿喜已经睡下了。所以阿喜只有在周一的晚上,才能见着四眼阿叔,跟他学几个字。阿喜现在一边照着描红本练字,一边跟四眼阿叔学《六言杂字》。四眼阿叔说等阿喜把字粗粗地认全了,就要教阿喜看报纸。四眼阿叔说报纸最有用,不出门就知道天下事。那些史呀经呀,都是最没用的腐书,不读也罢。

日子一天天过去,阿妈的肚子也一天一天地鼓胀起来。阿妈从前生了三胎,胎胎简便得跟莱克亨下只蛋似的,可是到了这第四胎,却开始腻歪起来。闻不得油腥,端起碗就恶心;吹不得风,一挨着风就头晕;见不得日头,一见日头就流眼泪;走不得路,多走几步就腰沉腿软。于是家里的事,都落到了阿喜身上。

每天早上院里的鸡叫第一声的时候,阿喜就起床了。轻手轻脚地下楼,生火煮粥,准备一家人的早饭。等把院里几十头鸡都放出去喂完了,打扫完鸡窝捡拾完隔夜下的蛋,才出门上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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