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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天使死于爱

那一天林宝玩得很疯,十几个人的关于失恋的主题派对轮流碰杯飙酒,手里不离的是她最爱的烈酒加加冰块和她标志性的摩尔,昏昏沉沉地,嘴里还在唱着歌。收到她的信息我疾驰过去,顾不上满头散乱的发和刚刚卸完妆的狼狈模样,场合上面我总是那么地不合时宜,对于陌生人的讨厌和防范也令我无比厌恶社交,于是我也尽量避免这些时刻上面的呈现,可是林宝不那么看,她总喜欢在喝醉酒的时候,发信息给我,告诉我她的糟糕状况,和她即将破损的灵魂,让我不得不快马加鞭生死攸关般地狂奔而去。

我看不得林宝颓废的样子,倘林宝有丝毫闪失,我都无法静心安神。

她是女子,我也是女子,我们能够相遇,算是孽债。我从来不能对她做到坐视不顾。她吃定我了。

推开门的时候,我被一屋子飞扑出来的浓烟呛到眼眶流泪,第一眼便将林宝从一群迷雾中的人群中抓了出来,她正歪歪扭扭地靠在一个穿白衬衫的男人的肩膀上,满身酒精地放肆地笑。

我黑着脸走过去,伸手拉她起来,白衬衫男人对我说:“一起喝吧。”

我狠狠地盯着白衬衫被酒精浸泡的绯红的面颊,一句话都没有说。

很多年后,想起第一次见马春的情景,心里都觉得好笑,仿佛我是一个正气凛然与众不同的拯救者,不小心堕入了泥潭,周遭的人都是我仇视的乌合之众们的鬼魂。

马春跟我说起第一次看到我的情景,他说,他仿佛看到了一头愤怒的鸵鸟毫无防备地闯入了进来,眼睛喷着火一样地犀利,立即将他俘虏了。

他说他从来没有见过女人拥有如此凌厉的眼神和糟糕的出场。

我笑笑,点了一根烟,被马春夺下掐灭,他直直地盯着我说:我讨厌你扮酷。

马春第一次的白衬衫LOOK在我和林宝迅速的离去而跟着记忆湮灭之后,再也没见他穿过正经的衣服,他总是除了布满油彩的T恤,就是懒洋洋的拖鞋,或者直接光着身子,一件还算内敛的沙滩裤。我甚至一度怀疑,当时我推开门去,看到的怀抱着酒醉的林宝的那个洁白衬衫,恶毒中却显斯文的男人,究竟是不是眼前的马春。又或者说,也许是我感觉出了错,马春从来就没有出现在林宝的身边,让林宝烂泥一样地靠着,还能轻松自如地对我说:一起喝吧。

也许是一个习惯躲避或者试图毁坏记忆的人。我常常这么干。真实和虚幻交错的同时,在很多年以后,当我试图还原完全真切的事故现场,我发现已经是无能为力。

那天我甩给了马春和那些歪七竖八的马春们一个狠狠的白眼,在众目睽睽下拖着林宝回家。

林宝不是第一次失恋,却每次失恋的姿态都是那么惊人地相似——她总会在一阵腥风血雨惨烈无奈收场之后召集张三李四王二麻子,VIP包厢酩酊大醉,高兴的时候她还会穿上足有15公分的高根鞋,站在桌子上跳拉风的钢管舞,那时候男人们一个一个地在她的脚下,就像是一片一片被腐毁的沙粒,而她却是那不羁草原上高昂的风。

我一直不知道马春是什么时候加入到林宝的失恋慰问团组织中去的,只是很多次在追问关于这个事情的起源,马春都会缄口不谈,这更令事情增加了神秘,但是那时候在我看来,所有组织中的男人,都是可笑的贱人,只配跟在失恋失魂的林宝后面,做可笑的跟屁虫,作用是慰籍寂寞——可是怎么会有马春。

那天送林宝回家的时候,路上接到了一个电话,是打给林宝的,林宝烂醉如泥,我从她的包里掏出手机看到上面显示呼叫的名称:马春。我接了电话。电话里有一个很奇怪而特别的声音,不是播音员,也不是DJ,声音告诉我,他是马春,就是被我狠狠地瞪掉的白衬衫男人,他请我把他的电话号码记下来。并邀请我下周去他的剧团,参观他们的演出。

京剧团,武生演员?除了纯正唱腔,还有着轻巧敏捷的身段,武生?白衬衫?失恋安慰团?我仿佛感觉有点时空错乱般地搞笑,又联想起那个男人英武的眉眼,这令我想起《川岛芳子》里的冷漠绝决的云开,武生总不如小生多情,又比老生英俊,我无法相信林宝的交际,已经扩展到了戏剧圈,但是,马春——无论如何,我记住了他的名字。但是我没有给他我的电话,对于陌生人的防范,令我始终如一地尖刻,尤其是我不想与林宝的任何朋友发生关系,哪怕仅仅是礼貌上的社交。

林宝坐在我的身边,双眼一直闭着,嘴里还哼着歌,不知道在唱什么,从来没有见过林宝听任何歌,她没有MP3,也从来不买CD,可是去KTV里飙歌最出风头的总是她,她从来不按照歌词去唱,也许是因为她高度的近视,也许是她激情漫溢的创造力,就像她在每场爱情里面所别出心裁的姿态。

这一次,又是谁,将林宝的心搅成碎片,让它们随意地飘散在风中。

我还没有来得及问。

林宝掉入情网的速度,总是快地令人瞠目结舌。

马春敲开我门的时候,我几乎木立在那里。

警觉笼罩了我,我甚至连让他进门的打算都没有。由于太意外,我甚至忘记了给他开门。

马春拿了一本外文的杂志,眼神真诚地说:“我是来请你做一个测试题的。”

我透过防盗门的纱窗看着一脸真诚的马春,情绪复杂而紧张,良久,他说:“别怪林宝,我逼她讲出你住址的。”

我打开门,马春走了进来,他换了一件灰色的T恤,像是一匹迷路的老山羊一样四处地张望,然后他坐在我面前,一本正经地说:“你这儿真够乱的。”

我尴尬地随便捡起了地上随意铺散的几张电影海报,眼睛没抬地说:“凑合凑合吧,我从来没有打算迎接客人。”

马春笑起来,“干吗那么凶?一定要证明自己酷吗?”

这是马春第一次说到我扮酷,后来每次当他说我扮酷的时候,我都会想起那个清晨,那一道不宣而入请进来的光和那个灰色的身影。

我怀疑地看着他问:“你是怎么认识林宝的?”

他答非所问地说:“下周五我们团的演出,你能去看吗?”

我犹豫了一下:“我……得到时候看看时间。”

他答应了一下,随手拿起了我的电话,拨了一个号码,然后从裤子口袋里掏出手机,记了下来,我说“你干吗?”他说:“记一下你的电话号码,我害怕下一次不会这么痛快地找到你。”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马春老花花公子的油滑却被我发现很合我胃口。换了他人,可能早就被我无情地驱逐。事实上,我总是在标榜自己如何厌恶油滑的男人,可是我却又总是忍不住地被吸引,据说这在学者那里,叫做致命的诱惑力。因为这种不合时宜的诱惑,往往会将人带入歧途——那是不健康的,那是魔鬼的方向,可是,明知故犯的蠢动就这样悄悄地萌发开来。我一早已有察觉。

马春沉默了一会,站起身来说:“我先走了,这个测试留到下一次做,如果你还打算见我——哦,对了,你最好把屋子收拾收拾,如果你想过点有品质的生活的话。”

我没有送马春,我被他的话所激怒。我讨厌别人指责我的生活,因为我从来没有想过让谁介入我的生活。而且这是对我尊严的一种挑战,我讨厌尊重受到挑战。也可以理解为,我一直把生活过得乱糟糟的,但是我不愿意就这样直接地被谁看穿,指出,这将令我无地自容。

那一天再过去几日,我正好22岁生日,大学刚毕业,谈着一场藕断丝连牵扯不清的恋爱,单纯地像一头蠢驴,还在每天为将来是不是单身而发愁,甚至打算写出一部世界名著。其实我什么都不懂。

我和林宝并不是一样的人,反而说,我与她是截然不同的两类人。

林宝夸张得很,经常用卡通的腔调讲话,一头烫得卷卷的头发,让人怀疑她的成熟是假,她是那么地像卡通店里逃跑出来的悄然复活人间的洋娃娃。

我总觉得林宝的智商非常低,虽然她也如愿以偿地念了大学,虽然她也明白一些做人的道理,但是这并不妨碍她经常地惹我发火。

她会大半夜地跑到我的寝室里,给我讲她遥远的初恋,还会在莫名其妙的午间休息,眼睛红红地拿着一封被眼泪淋湿的信,请我安慰她,甚至会在晚饭之后,买硕大的雪糕来吃,一滴一滴地掉在我雪白的被单上,我对她说:林宝,请你注意一些。她只会哈哈地狂笑,然后小鸟一样无辜地看着我说:“我知道你不会生我气的。”

事实上,我真的生她的气,不知道什么样的机缘,让她对我产生了无限的信任,她甚至感觉我是她精神崩溃时唯一的支持,她总有能力让我也跟着她一起全身崩溃……我有点累。我的感情并不顺利,这造成了我沉郁的性格,我曾经想拒所有的人于千里之外,可是我无法拒绝林宝,她总是在阳光下闪烁着灼灼光辉,令人无法严肃,即使狷介如我。

后来林宝更加变本加厉,她可以随意拿我的歌词纸当草稿纸,在上面胡写乱画一些陌生的电话号码,更可怕的是,她一边吃着零食一边翻看我珍爱的书……我快要崩溃了,我有几次鼓起勇气,警告林宝不要再折磨我下去,可是每次看到她无辜的脸,又忍不住埋怨自己过于挑剔,更重要的是,林宝很慷慨地帮我提水,每次回家都带好吃的给我,这令我在不知不觉中,渐渐将自己的暴戾,慢慢地缓和在了她的芬芳里。我曾感觉,林宝不过是一个尚未完美的天使。天使在我心目中,大概就是林宝这种形象的,假以时日,她便会从坎坷中终于醒觉,修炼成任何人都无法比拟的女神。

可是,六年过去了,她一直令我失望着。

我有时候觉得,是不是所有的女人都是天使这种蠢话,只有我这种真正弱智的人才会虔诚地相信,并且等待。

我向林宝问起,关于马春的事迹,林宝一脸懵懂,不知道我在说些什么。

我提醒她,那个跟她挤在一起喝酒的白衬衫,武生马春。她哦了一下,还是没有什么印象,然后她陷入了悲伤中,一个劲地喝着汽水,每次当她无助的时候,她总是会不间断地喝汽水,我宁愿她一直这样平静下去,不愿意看到她夹在一群肮脏的男人中间,被酒精塑造成一个放荡的人。无论怎么样,我仍旧任性地认为林宝是一个单纯的人,是一个虽然偶然缺失却总算善良的人。她总是太容易爱上别人,又太容易失去,就像大学时代的米松。

米松是我们军训时候的教官,一个24岁的志愿兵。面目黝黑,身板笔直,训练的时候非常严厉,我痛恨他。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林宝突然爱上了这个严肃而黝黑的教官。

我觉得林宝之所以能够迅速地坠入爱河,是因为她对爱情的无限制的需求,我曾经看过与她有过恋爱关系的男生们的照片,个个都是面目可憎型,我实在无法理解林宝在爱情里面的姿态,林宝纠正我说,“你不能以貌取人,这些个男生,当时都会写诗。”

宽厚的林宝,奋力拼搏地爱上了严肃黝黑的米教官。

这个事件当时成为全系广为流传的一个笑话,于是,每次军训,变成了大家娱乐的一种重要形式,每个女生的脸上都洋溢着忍耐不住的笑意,从嘴角溜到眼梢,来来回回盘旋在米教官和林宝之间。军训结束的时候,林宝向米松表达了爱意,结果遭到了拒绝。米松甚至临走的时候都没有告诉林宝。

林宝把这种逃避理解为军人的拘谨,我说,“林宝,这男人绝不可托付。”

林宝激动地说,“我刚好感觉相反。”

后来林宝被她的感觉欺骗,跟米松耗了大半年的时间,直到米松定婚宣告结束。

那一次的林宝喝下了一瓶药,然后被送到医院急救,送她去医院的我,被这一场突发的事件吓得浑身发抖,后来索性木立在在门口失声痛哭起来,一下子念及了她的好,为她也许的逝去而感到绝望,还好因为抢救急时,林宝脱离了危险,当时我第一个冲进病房,紧紧握住林宝的手,顿时泪如雨下。

我不知道林宝是否经常会记起这些往事,也许她的人生哲学其实是,一边痛苦地经历,一边竭力地遗忘。我不想那么煽情,但是我总是忍不住回忆往事,是往事让我的心在僵硬中找到温暖,我之所以那样宽容地对待林宝,完全是回忆在作祟,我觉得。

那天贸然来访后,马春却突然变得安静起来,我本以为他一定会再给我一些奇异的惊喜,但是没有,他就这么突然地来,然后淹没了下去,就像他本来就不应该的存在。

我有些怅然,马春令我想起了小麦。

小麦是我的初恋,也是我生命中唯一的一次恋爱。他以绝对霸道的姿态占据了我所有的与感情有关的年代,当然,全部都是伤害。

分分合合,却依旧有着牵扯不断的关系,我无法狠心下去放下小麦,就像我永远无法狠心下去放下林宝,于是小麦和林宝都可以任性地来来去去,从来没有关心过我的感受。我所有的尊严都在这几年里浩荡光。爱情有令人卑微的力量,我唯一的回应就是对自己无尽的惩罚,那种克制和隐忍中,我讨厌我自己,并决口不提小麦,因为那是我的耻辱。

第二次见到马春,是在一个饭局,当时林宝打电话约我,我鬼使神差地没有拒绝,还特意化了妆去赴约,潜意识里隐瞒着可能会遇到马春的侥幸,天知道为什么我有些神魂恍惚,他不是小麦,他只是一个莫名其妙的陌生人,当然我是知道的,但是勇敢面对自己的话,这些天我却一直在等他的消息。

果然我没有失望,推开包间的门,看到狼烟一片,马春便氤氲在其中。我装作没有看到他,心却被突如其来的忐忑给擒住,我试图让自己平静,平静。被这样一个小混混搅乱心境,不是我的理智所为,我要克制住疯狂的欲念的斜生。

马春的座位离我很远,也似乎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他正在跟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男人说话,一脸的严肃,眉头微皱,仿佛我们从未认识。林宝看到我进来,马上眉开眼笑地跟我挨了过来坐,一边给我介绍着这些人,一边热闹地跟大家讲着话——明媚,我最好的朋友……鹏飞,拉京胡的,雷雷,拉三弦的……我一一地与他们做礼貌地点头,却发现林宝的手臂,挎在拉三弦的雷雷的手臂上。我不禁吸了一口凉气,莫非又一春如此迅速地降临?林宝的脸上已经完全找不到零乱的颓废,取而代之的是光灿灿的笑,那是一种我多么熟悉的笑容,每每当她堕入情网时候自信而明媚的笑。

原来几日不见,时代已经不同,林宝再不是失落到烂醉的林宝,而是一个三弦表演者的女朋友。

介绍到马春的时候,我很刻意地将视线转移到了一个安全的位置,避免与他的目光相接,我如此拙劣地姿态极力掩盖着我仿佛也从来没有挂念过他一般的谎言。

生日佬鹏飞张扬地来回敬酒,我却仿佛失了魂一般。林宝没有注意到我的失落,也许她理解为我的性格本该如此,抑或是,即使我有些微的不适,她也总是会忽略我的感受,为大气氛的圆满。对此,我也已经很习惯。

散席的时候,林宝向我做了一个甜蜜的鬼脸,然后跟雷雷一起回家,我一个人站在街口的晚风里等出租车,黑影里走出来一个人,竟然是马春。

我突然感觉到一阵眩晕的感觉涌上心头,它甚至冲毁了我一直耿耿于怀的隐瞒,我直直地看着他,他吸了一根烟,戴着一顶球帽,空气中弥漫的全都是熟悉的陌生的沉默。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马春走到我面前,眯着眼睛说:“这是谁啊这是谁啊?”

我再次瞪了他一眼,这时候正好来了一辆车,我伸手拦住,正准备上车,手却被马春给抓住,马春不由分说地把我拉下车来,示意出租车先走,司机看了看古怪的我们,最里嘟囔了一句不爽,或许以为是吵了架的情侣,于是一溜烟地开走了。我沮丧地说:“干吗?”

马春笑着说:“今天化了妆?我没认出你来。”

我回敬他:“你也一样。”

马春松开了我的手,把帽子一拿,他竟然剃了一个光头,我很意外,又一下没忍住,竟然笑了起来。

马春把帽子戴好了,严肃地说:“笑什么?——特别傻?”

我克制住笑,说,“没什么,挺好的。”

马春变了一个表情,神秘地说:“这几天有没有想我?我倒是一直在想你。”

我倒吸一口冷气,无法忍受马春的轻佻,那令我想起了调情高手范柳原,对于想呀念呀这些的话,真是张口就来,“追求女孩子这套拜托别在我身上用,OK?”

马春狂笑起来,笑毕,停在我的面前,似笑非笑地说:“我说过要追求你吗?……不过。这刻开始我确定要追求你。但是你不必着急回答我,我可以给你24个小时进行考虑。”

我决定不再跟他继续说下去,转身便拦了一辆空车,这次马春没有阻拦,一直笑着歪着脑袋看我匆匆忙忙手忙脚乱而又气鼓鼓地上车,匆匆忙忙地消失在夜色里。

刚回到家里,便接到了电话,是气急败坏的小麦,电话一接通他便狂吼:“你去了哪里?我一直在找你,你竟然会不在家。”

我压低了声音尽量平静地说:“我出去了一下。”

“出去了一下,为什么你会出去了一下,难道你不知道我要来的吗?”

不知道哪里来的一股反抗的勇气,我声音颤抖一连串地说“你并没有告诉我你要来。你从来没有告诉过我你什么时候会来,我永远都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来。”

小麦仍旧不冷静地怒吼道:“难道每次去看你,都要事先给你打报告,请示?请予批准?”

我们在电话两端陷入不同状况的沉默,大概过了三分钟,小麦声音嘶哑语调坚持地说:“我们分手吧,我爱上了别人。”

我如堕深渊,空洞顿时袭来,就像一碗被打碎的浓汤,泼洒着如此寂寞的悲凉。

原来是这样。

原来疯狂地找我是为了告诉我这样的一个决定,平日里,要等到他一个电话,比登天还难。我没有什么意外,几年里,事实上小麦一直在爱上别人,他从来没有在我们的感情里守过承诺,而每当他在新感情里受伤或者跌到,他总是会沮丧而又孩子气地回到我的身边,拿着玫瑰的谎言和可笑的礼物来换回我的原谅——其实他根本不必那么费心,我一直在原地,从来没有走开过。

我收了线,心变得冰凉。一句话,造就了我再度失恋的尴尬局面,他总是像个救世主,有掌控生死的权利,而从不问我的脆弱灵魂和身体是否可以依托,我知道自己已经被这种畸形恋爱模式折磨得麻木。我依在夜的旋涡里,双眼空洞地望着某处,什么时候才能等到我的救赎。一阵抽痛过后,我突然想到了马春。

强烈的报复欲在我的胸腔冉冉地升起,是的,我为什么永远躲在阴暗的角落里,去承受来自小麦的罪孽。倘有合适的替换,我为何要躲避。这些年我一直把自己锁在笼子里,等待着主人的发落般可怜。积蓄几年的仇恨像开了闸门的潮水一样袭击了过来,我何时何地,被人贬到这样的田地,难道仅仅是以爱为名义,爱情真的那么重要吗?我并不觉得。可是这些屈辱是来自哪里,难道是我一直被蒙蔽的懒惰的灵魂?

不知道是宿命的指引,还是心血来潮的觉醒,总之那个晚上,我拨通了马春的电话。电话响了好几声,那边传来嘈杂的声音,马春说:“我没有听错吧?真的是你?”

我说:“我想喝一杯。”

我窝在马春狭小宿舍的硕大沙发里,手里端了一杯伏特加,没有搀杂任何的饮料,它对于我来说,实在是护住伤口的良药,我如此贪婪地一口一口,似要将自己沉醉其中。马春坐在地上,看着狼狈的我,没多说什么话,只是这样看着我,我有一瞬间与他目光相对,几乎要哭出来,但是我还是不喜欢在陌生人面前展露真我,尤其是在马春的面前,他似乎有一种魔力,让我不自觉地靠近,这种吸引力来自哪里,我也说不清楚。

后来我听到伊伊呀呀吊嗓子的声音,从遥远的未确定的位置传过来。这么深的夜,倘若夜路上听到这样的声音,一定以为撞见了鬼。马春起身关了一下窗户,似乎听到有人喊他。

马春住的是剧团的宿舍楼,这是一座老楼,住的基本都是单身的剧团演员,雷雷和鹏飞也住在这一层,他们几乎从来不锁门,当然,除了一些乐器和行头,他们也没什么可偷的,马春的房间里,除了一个硕大的沙发之外别无所有,我不知道他除了睡觉之外平时这个家里还能有什么样的娱乐,也许对于男人来说,生活可以将就成这样地过。

地上饮料瓶喝光后都被当作了烟灰缸,里面装满了被扭灭的烟头,我斜睨着屋里的一切,对马春说:“你还教育我要过有品质的生活?”

马春环绕了一下自己零乱的房间,一本正经地对我说:“恩,对。你不必学我,你该过上有品质的生活,对自己好一点。”

我的眼泪像管不住的融化的冰一样一滴一滴掉下来。

马春说:“需要一个怀抱吗?”

我跌坐到地上,顺着马春伸过来的手臂攀了过去,马春的身上有一种非常陌生的味道,也许是我太习惯小麦身上的气息,对于马春的烟草味道有些抗拒,但是这样陌生且安全的怀抱足以令我在崩溃的边缘获得一些安慰,我像是丢掉了回家钥匙的孩子,任性而恐惧地放肆着,却不知道下一步该走向那里……但是理智从来没有离开过我,当我开始意乱情迷的时候,它会跑出来指责我的软弱,我定了定精神,瞬间站了起来,马春拉住了我的手,刚要对我说些什么,这时候突然门被推开,雷雷和林宝出现在了我的面前,这尴尬的局面把四个人都钉在了原地。马春顺势将我拉到他的身后,然后对贸然闯入的两个人说:“意外啊。意外。你们俩去赏月吧,啊?”

林宝瞪大了眼睛跑了过来,抓住我的手说:“明媚?明媚!你跟马春……”

我张口结舌地说:“这……不是这么回事。”

马春给他们俩作了个揖,说:“你们俩没事了,没事可以找个地方看星星去了。”

我准备告辞,却被大家一把抓住,雷雷说:“对不住,今晚没有月亮。你们怎么了,吵架了?干吗都阴沉着个脸?”

我没有回答他,我不想在这样的时刻遇到林宝,但是林宝超级夸张地抓着我的胳膊,做着吃惊的表情,“明媚,别告诉我你被马春这小子给拿下了。”

酒精令我的情绪烦躁到了极点,一切的是非此刻都变得非常模糊和厌倦,我不想解释任何一句话,也不想表达任何立场,我只听到马春说:“不好意思,是我拿下了,怎么样。”

是的,又怎么样,换一个爱人不比换一双鞋子慢,关键是,它是否合脚或者值得。

我跟马春对面而坐,桌上摆着两支抽了一半的烟。

这件事一夜之间,突然变得严肃起来,似乎我们必须要有这样的一个正式的会谈,来断定我们关系的走向,尽管我是如此回避这个问题。或许说,如果不是那么快被大家揭开了我们关系的序幕,我们完全可以缓缓地,轻快而又暧昧地随着时间而逐渐地付出水面,以未名的姿态,但是这一切都乱了,在不该的时节,被林宝的闯入而戛然断裂,我们必须要认真而严肃地像两个未成年人一样地进行这样一次谈话。

我说:“我有病。”

他说:“我也有。乙肝病毒携带者,外加艾滋病中期患者,还有鼻炎和偏头痛。”

我说:“我是说真的,我有病,我没有办法正常地喜欢一个人。我总是在自虐,似乎这是我唯一感觉快乐而乐于接受的形式。”

他说:“走一条独木桥,我总想把对方挤下去,看来我可以成全你。”

我黯然失色地说:“……可是,现在已经不同。现在的我,想过一种新的生活,跟以前全然不同的,我要过健康的正常的生活。”

他说:“这也是我的理想,结束我乱糟糟生活的终极理想。看来我们真是有缘,不骗你,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就知道咱们俩肯定有故事。”

我说::“为什么。”

他说:“不为什么,直觉,直觉懂吗?——我本是卧龙岗,散淡的人啊……”

我说:“你严肃点,我在跟你说正经的。”

他说:“我有不严肃吗?你记得我第一次去你家找你,说要给你做的测试吗?我是想测试一下,你是不是真的是我要找的那个人——那天无意看到一本杂志,上面有一道测试题,她是否对你中意。但是当时你对我很冷淡,我也有点沮丧,于是打了退堂鼓。那天一起喝酒,是我请林宝邀你一起来,可是你进门后看都没有看过我一眼,我跟着你出门,看你在路边截车,过去跟你打招呼,可是你非常冷漠地走掉了,我也告诉自己,咱们俩没戏了。但是我总还是怀着一点幻想的,我想,如果你24小时内不给我打电话,我一定要去找你,能够让我动感觉的女人太少,我不想放过你。”

我倒吸了一口气,不得不相信缘分这件事,就像拨开迷雾终见阳光一样地,仿佛我这么多年来的折磨,就是为了等他的到来一样地,我感觉自己的眼睛,已经悄悄地变得湿润。

马春靠近我说:“你让我等得太久了,我很你。”

那一刻,我几乎是以扫的形式将小麦彻底地剔出到我的世界之外,这真是奇异的感觉,什么时候,我竟变成了如林宝一样的人,失恋后酗酒,随便投入其他男人的怀抱,我一直以为自己是天使,原来我不过是一尊绷着的泥塑,未来的日子,我再也不会对自己抱有任何希望,这一刻,我也仿佛一下子原谅了林宝的轻率,仿佛在生活面前,人人都是被重压的蚂蚁,惟有找到出口,才能获得拯救。

我终于跟马春混在了一起,以惊人的速度和绝对的宿命感。

很多年后我想起马春,仍旧是心意难平。

马春这类的男人,从他起到他止,我再也没有遇到过,那是一种即使是微笑地耍贫,也带着一些天生的悲悯气的男人,他能够给人足够的安全,却又从来没有给过人安全感,他总是像飘乎的云一样难以成形,却又似乎遵循着一定之规去生活,我甚至感觉到,他的出现,绝对不是填补和拯救,而是必然的陷入,倘我在任何一个时段遇到马春,我定也会急速地下坠,而毫无疑问。

我看过他练功的场景,那一招一式恍如梦中一般,当他上了妆,头戴着盔,穿着厚底靴子,拿着长柄武器,眉目英武的模样,我感觉到那便是《回荆州》里的赵云,或者是《反西凉》中的马超,我甚至恍惚地感觉到他摇身一变,即是《夜奔》的林冲,有时候走在黑夜里,我会感觉到他身上的凉薄,穿过了他的身体,扑面向我袭来,但是这也许都是我的后遗症,失败的恋爱带给我的莫名其妙的症状,我一直在思考着自己给予他的是什么?我的自私和狷介,我的任性和冷淡,我的无休止的怀疑心和无根据的失落感,真的能够让马春在那样一些不可思议的日子里,对我钟情如此吗?

林宝经常串到马春的房里,歪着与我闲聊,剧团的宿舍变成我唯一娱乐的去向,满地的烟灰已经被收拾停当,硕大的沙发也换成了一张整齐而舒适的床,选床的那天,马春说:“不如一起把戒指选上。”

我慌乱地摇了摇头,真的,婚姻对于我来说,简直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我仅仅允许自己沉醉在恋爱中,已经感觉无限地放肆,我无法想像朝夕与某人相处在一起,吃饭睡觉挤厕所,那会令我崩溃掉,林宝则不以为然,她指我这样的女人,最适合安定的婚姻,我是不适合颠簸的,我与她不同。

我的观点真的与她相反,而每次都是我对,我认为她才是最适合安定婚姻的人。只有那种平静的承载,才可以圆满她已然太过残缺的人生。

林宝不屑一顾,一次一次的恋爱和一次一次的失恋,早就把她塑造成刀枪不入的模样,即使是失声痛哭或者烂醉如泥,我也相信那仅仅是一种习惯性的姿态,如果没有这样的姿态,林宝如何向自己交代。

我迷上了京剧。虽然之前我对他一无所知,但是因为马春,我连续看了十场大戏,我迷上了看马春后台的化脸谱,马春对此深有研究,他曾经一边化妆一边给我讲解。我觉得不过瘾又去翻阅了大量关于武生这个行当的书,于是我知道了武生扮演的是青年英雄武将,像《长坂坡》的赵云,《挑滑车》的高宠,《林冲夜奔》的林冲,《武松打虎》的武松,《翠屏山》的石秀等,面部化装从前是不擦粉的,只画眉涂彩。现在大都略敷脂粉。眉的描画宜粗直,眼圈黑长。口红较文生轻些,可按演员口型涂抹,不可太小,下唇略方。眉眼吊得要高要紧,一般要表现出勇武英俊。个别人物像武松一类的角色,眉眼宜描得粗大一些,脂粉不可太重。

另外,剧中人物在遭遇危险或斗争激烈时,像《挑滑车》的高宠,《狮子楼》的武松,脸上要抹油彩,印堂画黑煞纹,鼻窝抹黑。由武生扮演,勾画脸谱的角色,像《四平山》的李元霸,勾黑金花脸,《状元印》的常遇春勾紫三块瓦脸,《闹天宫》的孙悟空勾红白猿猴脸,《艳阳楼》的高登勾油白三块瓦脸等,另外,由武生捞演的神仙角色,有的在印堂上画金火焰,像《盗仙草》的鹤童。变脸—变脸在京剧中并不多见,像《伐子都》的子都,害死颖考叔后,神经错乱,在赏功饮酒时,恍惚看见颖考叔的鬼魂,脸色骤变,酒杯内盛黑烟子,以袖障面,吹扑脸上,以刻画子都当时的心理状态。

我像疯了一样地研究这些东西,精神恍惚到了极点,经常陷入戏剧的台词里面去,我甚至爱上了画脸谱,学着电影里程蝶衣的样子,在爱人段小楼的脸上轻轻涂抹……但是我总是不得手法,正式演出的时候,马春总是不允许我冒险,于是画脸谱变成了我们之间快乐的事情。我也逐渐地爱上了马春的口头禅:我本是卧龙岗,散淡的人啊……

我觉得自己的从前,生活地像一陀垃圾。而认识马春那一刻起,我真正地变成了天使。

我希望他也如此。

如果我们可以忘却前尘往事只记今朝地生活在一起,是不是那种快乐是我根本无法想象的。

但是,更多的时候,我根本不能懂得他。懂得一个男人的心思,甚至,我从来不知道他爱我什么,像我这样一个斤斤计较从不肯交付灵魂的自私的女人来说,爱是多么奢侈的事情,它庞大到可以出卖掉我自己,然后忍痛地展览。

我却时常想起小麦,他的暴戾,他的绝情,他的阴暗和他的不安定,如同黑夜里一脉一直与我不能分离的电波一样,一下一下激打着我的心魂。一下,一下,小麦,小麦,我想将这个名字烙进我的发肤,趁无人的时候偷偷怀念,他在我的生命之外,却一直游离于我的身体周遭,我无法彻底忘记他,以及他带给我的无边的痛楚。

我感觉马春与我,也有这一样的痛楚,只是我都无从知晓。

一个周末我们购物归来,迎面走过来一个美女,袅袅婷婷的样子,也许是剧团里的小青衣。马春走过去跟她说话,他们离得很近,她的笑也很妩媚,几乎忘记了远处我的存在。

我有种从来没有过的醋意悄然滋生,脚步碎碎地向前挪动,马春寒暄跟了上来,拿掉了我手里所有的东西,快步地往回走去,看着他的身影,我有点怅然,似有不详预感。

经过鹏飞的门口,看到屋门大开,里面坐了好几个人,林宝一脸残然地木立在那里,却没有看到雷雷的陪伴。马春走了进去,屋里人都在抽烟,马春也拿了一根,用眼神探望鹏飞,鹏飞使了个眼色,仿佛明白过来,屋里坐着的那个秃顶的中年男子,是林宝的前度刘郎。

我无法解释我的震惊,相对于米松或者林宝其他的爱人来说,此男人的猥琐已经抵达登峰造极。

林宝终于走了出来,撞见了我,似语非语地扁了一下嘴,接着跑了出去,马春闻声追了出去,我停住了脚步,当然理解马春的好意,可是,怎样都轮不到他风里火里匆忙地追逐吧。

我把东西放到了马春的屋里,坐下来沉默了一会,顺便去了雷雷的房间,他一个人躺在床上,表情复杂地吸着烟,我试图安慰他,说:“都是过去的事情了,不是吗?”

雷雷没有讲话,甚至眼皮都没有抬,也许遇到一个过于糟糕的对手,对于他的尊严,是一次严重的打击,他太年轻,年轻到如我一般地斤斤计较,绝不允许自己宽厚地变成坚硬的壳,保护受伤的爱人慢慢复原。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又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我的脑子里,乱糟糟地,内容一直定格在路遇的美女和追出去的一刹那。我突然感觉到自己非常不了解马春。我不了解他的生活环境,不了解他的性格背景,甚至不了解他的热情和关怀,如此纠葛令我极度烦躁,我打算选择不告而辞。

走出去的天空非常湛蓝,谁又知道蓝天底下所发生的故事。谁又知道马春此刻的踪迹,他在说着什么话,做着什么动作,难道忘记了我的存在?

我分外颓废地坐在出租车里,恰好车内广播里,又再唱着那句我熟悉到心底的:“我本是卧龙岗,散淡的人……”我的心慌成一团,一路上阴沉沉地,却又在下车的时候,遇到楼底下的小麦。

小麦一如既往地阴沉着脸,仿佛在他面前,我永远是那被训斥的角色,我的生存,仅仅是为了博他愤怒,于是我便在他的夸张的指责里,日复一日地萎靡下去。

小麦看到我,气势汹汹地走了过来,指着我说:“听说你最近跟一帮唱戏的混在一起?明媚,我对你真的很失望。”

我转身就走,我的行动显然激怒了小麦,他扭住了我的胳膊,声音颤抖地说:“我不允许你做如此愚蠢的事情。”

我忍不住笑起来,回头看着张扬的小麦,却发现他早已经陌生到可笑。一旦从泥泞冲跋涉出来,先前的风景就是狗屁,虽然我经常在夜里陷入对他的怀念,但是当我真正面对他的时候,我感觉自己终于摆脱了小麦的控制,我仿佛是将丢掉的灵魂失而复得一般,我不再是那个在他阴影下战战兢兢活着的缺心眼。

看到我的反常表现,小麦慌了阵脚,几年来,他对我的呼喝已经成为喜欢,而我顺从的表情也是他熟悉的安全的根本,仅仅几个月未见,我变了,是的,我不再是小麦的奴隶,这一刻我无比想念马春,想念他一举一动一言一句。我后悔自己冲动地出逃,恨不能立刻返回到马春的房间,静静得等他回来,无论他去了哪里。可是,对于小麦的宽容,却转变成与马春相处时候的任性,我从来没有拿出一丝一毫的宽厚给予马春,我愤怒地对小麦说:“放手,你这个垃圾。”

小麦挥手给了我一个耳光,我的双颊迅速地火热起来,这一个耳光也将我对小麦的严重的,积累多年的仇恨挖了出来,我似乎感觉到一阵热血冲上了脑门,我伸手拿出了手机,用尽全身的力气向小麦的头顶砸去,顿时,我被眼前的一片血迹给冲毁了视线,路过的人开始尖叫,我丧失了意志,浑身颤抖地拔退就跑,上了一辆出租车,还无法安定我的惊魂,我一直在抖,司机有些害怕地问我:“小姐,我们去哪里?”

去哪里?去哪里,我不知道去哪里。我突然想大哭一场,我该去哪里。却等待着莫名其妙跑出去失踪了的马春,再度培养一个小麦?我明白得很,一次的妥协,代表一块城池的丧失,当年小麦,就是这样一步一步被我全盘丧尽的,可是,除了马春,我还能够找谁。偌大的城市,我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我甚至连附近的咖啡馆或者夜店都不熟悉……我生活得这样失败,我仰在后座上,眼泪慢慢流了下来。

林宝受伤的时候,总能够得到我的安慰,而我受伤的时候,谁能够陪在我的身边,帮我慢慢梳平我紧崩的思维,让我可以放心地平静下来……

小麦砸了我的家。这城市我唯一可以逃亡的终点。

转了一圈,我还是打算回家,无论什么样的结局,我必须要面对,我要戒掉依赖他人的习惯,我早已经在这些波折里面,学会拥有坚强的自由。

手机丢失了,在匆匆忙忙的逃跑中,手机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我想,也许马春正在焦虑地找寻我。

我看着一屋子的狼籍,就像看着我一直糟糕的生活,我面无表情地看着这被砸碎的一切,小麦彻底地完全地砸碎了我们之间的一切,以疯狂的姿态,这样也好,惨烈的谢幕有助于造就一刀两断的关系,我再不希望与他有任何的联络,我终于放下了小麦。我本以为我永远不会舍得放开的人,仅仅是一道平常的伤口,也令我终于狠下了心肠,与不妥当的人恋爱,只会收获自取其辱,我已经认真地领教过。

分针秒针滴答滴答地作响,与一屋子的碎屑一起上演着寂寞的哑剧。我以为电话会来,但是电话始终没有来,林宝没有致电给我,马春也没有,甚至连110,都没有如期预料地致电给我,全世界仿佛在同一个时间内约好了一起死去般,只剩下了呼吸通畅的我。

绝望里容易寻找到与绝望相似的气息,我感觉到马春极为不可靠。我甚至觉得,这世界上没有任何可靠的东西,包括我自己,我真的爱小麦吗?我真的爱马春吗?还是说,我无论选择与谁相爱,目的都是为了爱自己?第一次我失败了,第二次我变得小心翼翼,然而,走到了这样的关口,我该如何继续。如果选择放弃——不,我怎么会想到放弃,仅仅为这样不可思议的一些疏漏?

我摸索到了电话,谁给谁先打电话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是否都在允许着自己放纵流光。

我难过得不知所措,为自己能够争取到的一些尊严的溃败感觉受伤,我希望马春能够很快纠正他的行为模式,以令我紧张的灵魂慢慢地放松下来。

“是明媚?”

电话几乎掉到地上,林宝的声音从马春的号码里传了出来,我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林宝在电话里大声地喊着:“我们在BB BAR喝酒。马春去卫生间了,明媚,你要来吗?”

我挂掉了电话,莫名其妙的悲愤占据了我的心灵,我遏制不住的悲伤令我拔掉了电话线。

林宝总有办法,找到人陪伴,或者是男人,或者是我,而现在已经发展到,找我的男人做陪伴,已经整整十个小时,他们还在一起,而我,在这十个小时里,忍受了多么庞大的波折,我几乎是带着鲜血告别了过去,可是我该向哪里去,我庆幸自己没有擅自去到马春那里,若然,我还要跟着寂寞的夜一起忍受巨大的黑暗?

我无法忍受这样的状况发生。

那一夜,我吞了一把药,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醒过来的时候,我躺在医院的病房里,旁边是哭泣得肝肠寸断的林宝。

几年前,握着林宝的手失声痛哭的人是我,几年后,换了她。但是我没有丝毫的感触。

林宝一边哭一边哽咽地说:“明媚你为什么会这样,你究竟怎么了,你是多么坚强的女人,你怎么能这样,如果没有了你,我真的不能想象我该是多么地寂寞……”

我没有要自杀,我仅仅是想要充足的睡眠,但是我懒得开口说任何话。这一刻,我突然全然倦怠。

没有看到马春,我抬头看了看哭得一蹋糊涂的林宝,她的头发是最流行的小卷,满满的一头,无辜地散落着,虽然经历了那么多的感情挫折,她却还是一副天真的容颜,我想,是该我们说再见的时候了,我从来没有相信过女人之间的友谊,更没有相信过爱情的伟大,但是当友情遭遇爱情,往往失去的是全部的世界。

我不想再提任何的话,不想提我失手打伤小麦的过程,也不想提十个小时里我绝望的等待,我只是突然间想将一切简单化,那就是失去全世界,也许是一场深眠的帮助,我突然对于失去有了新的定义,失去并不可怕,失去意味着再遭遇,我还会再遇到一个人,总会遇到合适的人,我还会再有新的朋友,我不需要继续忍受一个只拿我当寂寞的依靠的感情……

出院之后,我果然选择了与全世界告别,马春自始至终没有解释一句,几个月后的夏天,他给我打过一通电话,说剧团要派他们去新加破演出,话语间似有其他的话要说,我安然地扣掉了电话,没有想到这是我们最后一次通电话。

从那次之后,我再也没有见到马春。

我和马春的故事非常简单,简单到无需要繁复深奥的叙述。

我不认为我们是因为误会而分手,也许对于马春来说,我不过是他充满惊喜的一个过客,而惊喜很快就会失去,而继续在一起,无疑需要很大毅力和坚持,我和马春都不是乐于牺牲的人。

马春之后,我不再对感情抱有任何希望,我开始交往很多的男人,变幻着每天枯燥的生活,但是谁都无法走近我的灵魂,探看我的真实。我唯一的真实,在马春之前已经消匿掉,或许它从来没有发生过,

很多年后,我一直庆幸我也终于舍得放开了林宝。

任何人都不能做他人的精神砥柱,我也一样,尤其是我。回忆起来,我曾经为自己那个年纪的癫狂和热忱感到羞愧,我当自己做了天使和圣人,其实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缺心眼的救难狂,只是在岁月的浪涛中,我始终没有意识到成长所需要付出的代价,是这样地惨重换来的。

谁的青春不是一笔惨不忍睹的烂账。而我这一笔里,为何如此怀念马春。

很多年后的中间,我不断地想起马春,想起他冲动而又直率的表情,想起他思考问题时候寡淡的眼神,甚至想起他不断重复着的那句我本是卧龙岗,散淡的人啊。

我不后悔当年没有对峙这件事的来由。更多的故事。留一些遗憾为好,现实未必值得歌颂。

我不可能变成天使。

林宝也不可能。

世界上任何一个经历过爱情洗劫的女人都不可能。

但是每一个女人都曾经是天使,她们有着动人的容颜,有着平静的心灵,她们行走红尘以优雅的姿态,她们收获无数的赞美和追逐。然后几度下来后,所有的女人都落如了凡间,爱如一面明镜,将所有隐藏的性格全部都照耀了出来,这世间本无天使,天使全部死于爱情。

谁稀罕做天使,只是,谁又没有难以遗忘的人,在青春或者更早的岁月里。

就像马春。

我想念马春,尽管我再也,永不能重回那场颠簸里,拉着他的手,恳请他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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