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回忆,相识(3)
“没错!”郑重如同盟誓般地颌首,朝她伸出戴着腕表的右手。
略为愣了楞,垂眼看看大掌又看看黑眸,她微微侧过身体,露出淡淡的安心笑,也伸出自己的右手。两手相握接触瞬间,出乎意料地迅速产生一种奇妙的感觉——一股温热气息由厚实宽大的手掌中流出,由自己的右手窜入身体之中。
莫非他是当世隐遁高手,正以莫测高深的内功为我疗伤?
莫名思绪由不得自己控制,迅速于脑海中弥漫而开。轻摇了一下脑袋,用力眨了眨眸子,环顾四周,惊觉自己竟身处一个长满奇花异草的山谷当中;眼前,一个年轻俊逸的男子正闭目盘腿与自己相对而坐,四掌相触凝神运功为自己疗伤。
“啊!”低呼一声,紧闭眼帘用力甩了甩头,再启眸时,眼前哪里有什么奇花异草什么山谷什么盘腿疗伤,到是真有一个英俊贵气的优雅年轻男子正握着自己的右手,强忍笑意地注视着自己。“呃……”,警戒地快速抽回手,一脸疑惑地打量着面前的陌生人。
这人是谁?干嘛握着我的手还盯着我看?!
“大作家终于神游太虚回来了?”笑吟吟饶有兴趣地看着眼前这个眼神由迷糊转变为迷离,再由沉醉急速直转为惊醒,继而警惕地后退与自己保持距离的女孩。
“……”,缓缓地吞了吞口水,渐渐思绪清晰后忙将那句“你是谁?”咽下喉,扯开傻傻的笑容,“嗯,哈,不好意思。”
我怎么会想到那些武侠小说的套路,还把没见过几次可以归入陌生人行列的他一起扯进去?一定是退稿刺激还没过,一定是!
不过好像经他刚才的“疗伤”,我的心情好了很多!
好有趣的女孩!
手肘搭于长椅靠背上托腮侧坐,注视着眼前又兀自陷入遐想的女孩,一阵“咕噜咕噜”的清晰响声毫无预兆地同时由两人腹中冒出,两人反应顿时大相径庭:一个脸罩红晕呵呵傻笑,然后垂下脑袋看着自己的脚尖,另一个则忍俊不已,最后发出如夏日暴雨般的爽朗笑声。
好不容易止住笑意,起身注视她正色道歉后又不容置疑地道:“在这等我一下,我去去就来。”说着大步迈向二、三十米外的超市入口。没走几步,似想起些什么,忙于回首间又向她认真重申:“千万别走,在那等我回来。”直到目标人物一脸茫然却仍柔顺地缓缓点了两下头后,他才又放心地继续向入口电梯走去。
呃?他为什么要让我等他?不过等就等吧,反正也没有其他地方要去,抓紧时间构思一下新小说!
耸耸肩,打定主意,从包里拿出一瓶水,仰头喝水的同时不自觉扭头看向已经步上电梯消失在自己视线范围内的对方所去方向。
不过他好有教养,只是因为我肚子饿而开怀大笑就立即郑重其事地道歉,绅士而不失调皮童真。“嗯,好男人!”记下来,将来作为小说人物性格设定。于是随即放回水瓶,翻开笔记本改改划划,而樱桃小口也没闲下,不时嘟囔地自言自语,或者轻撅嘟起再或咬着下唇。
居然说我的小说太过言情而无奇幻风格?伤脑筋!我孟子谣就算是写言情也不会写那种单纯的风花雪月!决不!
男女主角要怎么相遇才会不俗套呢?要如何创新呢?嗷,肚子好饿,要等他到什么时候,应该和他说我先去买吃的才对。嗯,好饿……男主角在山野中打获一头野鹿后,升起旺火,预备烤熟一享……没多久,肉香四溢……
看着那双明眸随自己手中香源流转,秦观宇抿唇又是一阵好笑,不想一时大意,手中鸡腿立即被素手拦截夺去。
启唇露齿刚想在美味上留下不容再夺的印记,忽然间,唇齿主人——孟子谣似醒起些什么,抬眼看向手中鸡腿的前任主人正左手横于胸前,右手略握着拳,玫瑰色的润软唇瓣轻触弯曲的食指,笑意满满地关注自己的举动,黑白分明的清澈眼瞳中非但丝毫没有流露轻蔑和厌恶,相反充满宠溺且爱怜。
愣了愣,咧嘴“呵呵”尴尬傻笑的同时慢动作地将原本捏握腿肉的双手改成单手,并缓缓背到身后,而抵御不了于唇瓣、齿颊间残留的肉类熟食的香味,不自觉地伸出丁香小舌反复****。
“放心,我没有下蒙汗药,更弄不到‘十香软筋散’之类的迷药!”配合她的专长掰下去,同时打开手中的环保袋,抬头看向她浅笑问:“矿泉水、橙汁、绿茶,你喜欢哪样?或着来点啤酒?”
“都可以。”轻声应答的同时,她也忙着说服自己:是被哪个鬼找了什么重物挂在自己脖子上脑袋才会垂得这么低的,而不是因为自己的脸皮比丝绸还薄;毕竟现在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鬼们可以出来做晚饭后的散步运动了,不是吗?
偷眼看向仍旧笑看着自己,保持打开满装食物环保袋姿势的对方,她扯动唇角对他露出傻笑,缓缓伸手从袋里随便拿出最上面的一瓶饮料,轻声道谢:“谢谢。”
“不客气。”
“……”。
“怎么了?” 察觉气氛突然冷下来,他赶忙翻看保鲜袋上的食品日期标签。“鸡肉有问题?我都检查过保质期的……”。
“不是……我,呃,我……”。盯看着手中被啃得干干净净的烧鸡腿骨,缓缓吞下喉间最后一口肉,杏眸瞟向他低声说:“呃,我好像还没有……自我介绍。”
“哈哈哈哈哈,你才发觉啊?哈哈哈。”他抚额爽朗大笑,毫不介意路人眼光,醇厚嗓音搭配如同米开朗基罗的大卫云石雕塑般完美华丽的外表,就如同著名大提琴家以世界最顶级弦乐器制作师安东尼奥? 斯特拉迪瓦里所制作的大提琴演奏巴赫无伴奏大提琴曲般醉人心弦。
“哈哈。” 陪着他干笑两声,她清清嗓子,带着一脸尚未褪去的羞赧红晕伸出右手,报上姓名:“我叫孟子谣;孟子的孟子,歌谣的谣。”
努力将大笑敛至微笑,同样也伸出大掌轻握上柔荑,只觉得掌心内的小手柔软嫩滑。“人如其名,天真如童。” 将她顽皮吐舌的举动看在眼里,揉揉有些酸疼的两腮,觉得通体舒坦的秦观宇脸上仍旧展露着开心的笑颜将装着食物的保鲜袋一一打开放在两人间的空位上,招呼她随意。
“我并不是赖在家里无所事事,我只是想做自己所喜欢的事,真正想做的事。”缓下嚼咬口中食物,如画眼眉间神情黯然,“为什么,为什么他们在逼迫我做出令自己后悔一辈子的选择——放弃幸福后,还要再逼迫我放弃梦想?”低喃间忽而皱眉抬眼紧盯着眼前人凄厉地质问,仿佛面对的是自己的父母,“难道你们的话就一定是对的吗?难道你们就敢说要我们做出决定的背后完全没有考虑到你们自己吗?”
眉峰揪起,默然良久,俊颜缓缓接上话:“我以前也曾经被迫在继承父业与继续梦想间作出选择。”
得以发泄后逐渐暂缓胸间律动,深呼吸间仍是颦着秀眉抬眼对上那双目若点漆的眸子,似在问:那你的选择是什么?
“衡量再三,我只得暂缓我的梦想,因为我们还要顾及那些对于自己来说重要的人,在追求自己热爱的同时也必须延续他们的追求与愿望。”顿了顿,又远眺前方华灯初上的夜,感慨良多的继续说:“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你不得不去做的事情,这就是责任。不是每个人都能像李娜又或者《冲上云霄》里的唐亦琛一样,能将梦想与事业完美融合在一起,为此不悔地奋斗终身。”
“可是,如果能将梦想与工作结合在一起,那种幸福的诱惑不是很强烈吗?”清澈的黑色瞳仁中闪烁着“士为知己者死”的兴奋光芒,投注于秦观宇那同样透澈深邃的眸子上,“《易经》有云,‘举而措之天下之民,谓之事业。’如果不是自己喜欢做的事,再有成就那也只能称之为‘工作’,而不是‘事业’。不是吗?”
俏脸神色中的执着与认真,再度令他有眼前娇小的影像渐渐与两年前的自己相重合的错觉,视线回复焦距,同样正色地道:“确实。只要不妥协不放弃,静静蛰伏,待时机成熟后全力把握,就一定能实现自己的梦。因为没有人能比自己清楚真正想要的是什么。”这也是自己这两年来如此拼命的原因之一。想到这里,浓眉微拧,仰头连续喝了几口啤酒。
得到鼓励而心情豁然开朗的孟子谣没注意到对方短暂的阴郁,自顾自地拈起一个煎饺送入尽力张大的菱唇里,边嚼边打量起对方卓尔不凡的气质以及考究的衣饰,吞咽后,傻笑道:“呃,其实你不必为了我而在路边喝啤酒吃超市熟食。”见他扭头看向自己,忙又摆手解释:“请不要误会,我不是觉得你不够诚意,只是单纯觉得你只适合出现在顶级的场所,品尝最富赞誉与盛名的酒和料理,而不是如此亲民。呵呵。”
收回看向她的复杂眼神,传递“我并不是你所认为的那样。”后便抬眼看向远处,唇角勾起一抹若有若无睥睨天下的莫测笑弧,目光中的沉稳与优雅散尽,取而代之的则是张狂和不羁。“人的心底,总深藏着目空一切法律、道德,挣脱所有枷锁,在辽阔自由的空间内无拘无束为所欲为的欲望和冲动,无时不刻想着反叛,展露内心埋藏在最底层的追求。”扭头再看向她时,又回复原本温文尔雅,似笑非笑地优雅绅士地递上一个烧鸡腿。“你似乎很喜欢吃腿肉,快多吃点!我不会像张丹枫初会云蕾那样戏弄你,说你吃白食的。”
“你也喜欢看《萍踪侠影录》吗?我很喜欢张丹枫!”喜笑颜开地预备伸手接过鸡腿,蓦地醒起些什么,素手立即顿住,抬眼对上黑眸间菱唇蠕动,欲言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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