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个家,是穿过无数个小弄堂、是经过槐树下一口井、是瞥见上下楼的木门上的信笔涂鸦,我的家就在这里。
孩子大多是残酷的吧,只是无知无觉让很多事情都显得不那么残酷。
记得初夏,蚂蚁成群的时节,天真的孩子带着巫师施下的魔法,用信徒般的虔诚撒下七彩的粉笔沫伴着碾碎的蚊香以及烧过的蚊香灰,不停的搅拌。嘴里则念念有词的将,和出的一团灰黑色的糊状物,涂抹在门口的蚂蚁洞里,竣工之际,觉得自己是打败邪恶蚂蚁的英雄,但英雄是不露声名的,所以这样的成就只能我一人独享了。
后来蚂蚁还是一样的多,只是我家门前确是极少出现。但这扔阻止不了我与蚂蚁为敌,将捉来的大蚂蚁、小蚂蚁通通丢进一次性水杯里,蚂蚁漂浮在水上挣扎,而那个孩提的我,则高声喊道——水淹蚂蚁关啦!
到了夏至,热到了极点,苍蝇更是急躁的,嗡嗡嗡的从我的脑袋飞到姐姐的脑袋。但孩子是不怕热的,那些嗡嗡的苍蝇显然也比蚂蚁有趣多了。
那时的苍蝇是很笨的,不用太大的力气,不用这么小心翼翼,只要挥舞着苍蝇拍,那么所到之处,必然横尸遍野。而那些侥幸未死的,落在地上的,显然命运给它们安排了更加痛苦的差事。一只小手精准的捏住它的翅膀,稍微用力向外一扯,透明四片就这样,丢失在突如而至的夏风里。那时候真的不知道它们疼不疼,因为拔出翅膀的苍蝇,看起来仍旧生龙活虎只是再也不能飞了而已,现在想来应该是疼得。你以为到了这里就结束了吗?孩子总是千奇百怪意料之外的。所以,苍蝇脑袋一个个咕噜咕噜的滚下去,没有头颅的身躯,四处无措的爬着,细小的腿在无意识的抽搐着。这应该是苍蝇的地狱吧,但是孩子的我除了一晃而过的心悸的,到了第二日便也就忘了。孩子总是忙于触摸世界,所以不长回忆,那些经历的事情只是悄悄的在心里扎了根,而你不知道而已,于是多年后,只要稍稍回忆,那些事就会铺在你眼前。
孩子也有天真的时间。
春天下的雨总是朦朦胧胧,夏天则声势浩大,总是甩下一道白光,在伴着迟钝的雷声,轰隆隆的说我来了,然后噼里啪啦落下来。
那时候呢,下水道排水系统不是很好,所以路面积水总也要漫过小腿,好在那时候的水泥路是很干净的。走在积水的路上,孩子是不愿穿鞋的,大人总也拦不住想要逃出家门的孩子。三三两两的走在街上,小路旁,不打雨伞,在雨里欢快的游来游去,就像风一样畅快。
夏天的穿堂风,是不能错过的,在中午,搬一个小板凳,坐在弄堂口,伸直了腿,在每一次穿堂而过的风里,细胞都跟着舒展开来。天色略略发黑以后,我是万万不敢走那间弄堂的,黑漆漆的没有灯,一扇扇或开、或关、或半掩着的门里随时都会跳出妖魔鬼怪,把我吃掉。逼不得已要闯上一闯时,只能跟妖怪玩心计,我们商量好,数到十才能出来抓我,遇到一扇门就数一。那个弄堂里的门是远远多于十个门的,我想妖怪也是很聪明的,为了吃掉我,也是废了一番心思的。而我为了不被吃掉,只能闭上眼睛,看不到门就不算,于是那几年妖怪总也是没有把我吃掉。
在前院水井左边是一家游戏厅,那时候是没有零花钱可言的,多亏了邻居家的小土豪,总是慷慨的将他的游戏币分一半给我,于是我很愉快的摇坏了几个游戏机把子。
当然小土豪除了钱多,最大的优点就是相信我,所以我很负责的带着小土豪,把他奶奶种的蘑菇全部摘了,然后骄傲的告诉他,我们是为了养这只可怜的流浪狗,所以摘了这些没有毒的野生蘑菇,煮好了就能养活它了。然而事实证明小孩是没有做饭天赋的,所以就地支起的锅煮的蘑菇,流浪狗并没有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