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河重
(一)产业竞争力和科学技术
宋河重当今的国际关系已经摆脱冷战体制,呈现出真正的经济战争的面貌。在日益深化的国际经济战中,可以说成败的关键就在于以本国拥有的资源取得的附加价值的多少,而不在于国家拥有资源的多寡。(Reich,1999:3-12)地下资源极为贫乏的日本,所以能够和美国争霸,就因为它拥有高度发达的工业生产体系。然而如果没有科技力量为其后盾,它就不可能拥有产业竞争力。本文将以工业生产能力和科学技术不可分割的关系为前提,对我国社会为提高产业竞争力和发展科学技术而进行改革的问题作一阐述。
30余年来,我国政府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了主导作用,在扩大科学技术和工业基础方面始终倾注了巨大的努力。政府在推进强有力的经济发展政策的过程中,曾经采用过各种各样的中央集权的和官主导的实施手段。当时并没有受到什么抵制就得以实施的政策手段,有相当一部分一直延续到现在。而今天,私营部门的规模正在日益扩大和复杂化。在经济基础薄弱的时期,政府为发展经济可能不得不直接生产所需的生产资料。然而在今天,以市场机制为主的私营企业的活动已可以确保自己的生产能力,靠政府的计划和控制进行生产和供给,效果很有限。为提高产业竞争力和科技水平,私营企业应当有能力去适应和应付周围环境。在经济开发年代,政府实现约束和干预的政策手段可以作为制约民间应对能力的因素起作用。但现在,政府的作用应当有所修正,必须清除这些妨碍因素。这意味着政府从通过计划和控制直接生产生产资料转向寻找更有效地生产生产资料的机制而不论生产的主体是谁,从而负起支持和调整的责任。
靠个人和集体的科学技术活动获得的知识,最终将得到普及,被所有的人所利用,同时得到普及的知识和技术将成为创造社会财富和价值的源泉。科学技术是提高工业生产力的基础,所以科学技术活动就是生产广义上的生产资料。(韩国行政学会,1992,5)因此,应当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加快科技进步,使创造性思维成为看得见的东西,并使之同提高生产具体地联系起来。尽管科学技术具有生产资料的性质,但是搞科学技术的主体仍然因人力、物力投资和成果的不确定性而承受着压力。需要具备条件给予支持,以便通过市场机制来补偿这种投资和承受的风险,政府才有可能通过搞活科学技术设法提供生产资料。
为了在今后更加激烈的国际经济战中生存下去,确保科技优先和加强国际竞争力作为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将成为决定我国经济向前发展的关键。可以说以保护和约束为特征的这一时期的科学技术和产业政策是应付不了国际竞争的挑战的。人们好久以前就已经指出,应当根据国内外环境的变化来修正靠各种优惠制度和利用优秀的技术人才实现的经济开发年代的经济增长战略。
这里拟从长远的观点来阐明,为产业和科技发展应当怎样定位政府的作用。为此,要对政府过去的立场和政策基调是否恰当作出评价,然后尽快找到应当改进的事情。与此同时,还要讨论是否改变有关制度和行政组织,如有此需要,应当具有怎样的变化内容及范围。
(二)政府在发展科学技术方面的作用
1.提出科学技术和产业结构的长期发展方向
在科技领域,政府应当优先做的工作是考虑并提出关于科技发展和产业结构的长期的、宏观的方向。以求知的欲望和观察为基础的科学和为提供方便的技术在人类漫长的历史上始终在缺乏有机联系的情况下发展着。19世纪以来,人类一方面经历了需要社会总动员的事件(世界大战等),同时,已经实现了工业化的国家则试图把科学和技术组织起来。今天,大多数国家正在或明或暗地提出科学技术向前发展的问题。这种宏观的科技发展方向的提出,正是适应了预想的科技变化趋势,是整个国家所希望、所追求的产业结构形态。(Block,1986;Brooks,1985;Branscomb,1992)从经济开发的初期阶段开始,我国政府始终为奠定科学技术基础而竭尽全力。这一时期政府设立了科学技术处和韩国科学技术研究院(KIST),这反映了政府决心使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以搞活科学技术。(崔,1983,125-144)要尽快摆脱输入和模仿外国技术的低水平,这种认识使政府不仅停留在提出科学技术发展的方向,而且主导了具体的科学技术活动。不能否认,政府的这种有计划的积极介入为奠定今天的科学技术基础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现在,科技活动已经多样化,各个领域已经有了自生能力,这时,大可不必连过细的科技发展方向都还要由政府来制定和领导了。因为政府介入具体的调整和使用过度的强制性手段可能扭曲特定领域的科学技术以及相关的产业结构。
政府提出科学技术发展方向和政策是为了考虑到各领域的科技主体提出的方向以适应未来的变化。所以政府应当汇总各科技领域的不同立场,根据现实分析和未来预测提出长期的宏观设想。当政府提出的发展方向得到信任时,就不难去调整具体细致的科学技术活动了。
此前,政府一贯采取权威主义的态度单方面地制定和执行政策的方式总是首先考虑官员的判断,而不是站在研究开发和生产现场的科学技术者和企业家的立场上。政府的这种立场来自迷信统一措施的“效果”而不信任科学技术人员(大而言之是不信任整个私营部门)。而这样做又使科技人员站到更加被动的地位,从而挫伤了他们的士气,妨碍了他们发挥创造力。今后政府应当坚决摈弃具体指示和监督研究开发的立场,尊重科技人员,进而尊重产业界人员的自决。这是因为作为冒牌专家的官僚作出的判断不可能涵盖专业领域的各种各样的需求,不可能顺应市场机制在选择时所具有的灵活性和爆发力。
政府制定的科技发展方向,应当十分注意提示使市场机制不受限制。在这点上似乎使人感到,我国政府为使特定技术领域跨入发达国家行列而制定的G-7等项目(先不说对其是否能够实现的怀疑),除了一味追求所谓尖端技术的象征性意义之外,还忽视了科学技术和产业的平衡发展。虽然尖端技术将加速产业结构重组,但它意味着投向那里的资源相对地制约了用于支持其他领域,即传统产业或中间技术产业的资源。即使已经达到成熟阶段的技术,仍有改善的余地,而且微小的技术进步也有可能对提高产业生存力作出很大的贡献。因为竞争力不仅只受到技术本身的左右,提高设计能力和市场火力等软件方面的条件也颇为重要。我国的情况是,从事传统产业领域的都是中小企业,规模小,资本有限,对它们加以扶植,便能够把整个产业结构搞得扎实而稳固。应当探索能够充分发挥中小企业的特点,即它们的灵活性和适应能力的科技发展方向。如果政府一味采取无视传统技术,只重视尖端产业的立场,那将加快中小企业的衰退,从而使产业结构趋于畸形。
政府应当纠正那种超越提出科技和产业的长期、宏观的发展方向,企图指导实践细节的态度。政府的作用不是裁判谁胜谁负,而是要创造条件使科技和产业的各个领域实现和谐发展,同时适应未来的变化。
2.造成研究开发的环境
政府的作用应当是保证采取适当的步骤使企业或研究开发团体为自己的利益尽全力开发技术,以便从这里获得相应的报酬;并将其得到的好处扩散到全社会。这就要为研究开发人员提供机会,为他们创造能够顺利地进行活动的环境,也就是为他们准备好法律的和制度的保证,以便能够在产业领域为适应研究开发过程和已开发技术奠定所需要的基础,并保护他们的创新精神。
政府制定的目标是将在21世纪把科技部门投资提高到占GNP5%的水平。根据美国和日本等国对科技领域的投资占GNP3%的水平看,政府的这一目标是雄心勃勃的。(见表4-1)为了实现政府的目标,应同时增加公共部门和民间部门的科技投资。过去政府虽然一直在增加科技投资,但财政状况限制了公共部门迅速扩大投资。可见,扩大科技投资的关键最终还只能靠民间部门的积极参与。民间部门的投资不可能靠强制性的政策手段,而必须给它提供机会,使它能够从研究开发投资中获得相应的报酬。为此,政府除了使用它所能够利用的税收、财政支持、政府购买制度等手段要得当,还应当为促进民间研究开发投资转变政府的根本政策。政府减少对研究开发活动的约束和干预是激发民间部门投资积极性的最重要因素。尤其不能使企业为追求利润进行的研究开发活动被政府的判断牵着走,也不能因为不恰当的程序而使研究开发人员和组织对能够得到的成就和物质待遇的期望落空。为此,应简化已开发技术走向商业化所需的手续,使它们在同其他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竞争中利益不受损失。(崔永洛等,1993)投入科技的资源很大一部分由政府部门所掌握,政府部门的科技预算支出也应摆脱传统的格局。很多由公共部门实施的研究开发项目不能在短期内见到成果。官员对科学技术各专业领域的了解很不够,因此在他们决策研究开发的先后顺序时,长期项目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掌握着预算决定权的政府和研究者之间因为是一种上下级关系,所以造成研究开发缺乏效率。还有,政府办的研究所和大学附设研究所的预算要经过政府的双重或三重的预算决策过程,其方向与实际进行的研究开发工作是背道而驰的。人们批评这种现象也出于同样的理由。政府预算决策的这种僵化状态挫伤了研究开发人员的士气,并正在阻碍适用成果的出现,这种状态应当得到改善。以上情况说明需要修正预算过程,以便根据科技领域的多样性和各领域的专业性来决定研究开发的先后顺序。
3.人才的培养和使用
政府应当制定长期的科技人才供需对策以培养科技领域所需的人才并做到人尽其材。即使是在技术商品化已经得到改进的领域和培养生产管理人才方面都需要很长的时间,更不要说研究开发活动了。政府应当通过教育制度来培养人才,并创造条件把他们最适当地用于需要的领域。在强劲的教育热潮中,我国的高中入学率并不低于发达国家,潜在的人力资源是丰富的,这是我们的巨大优势。然而重要的问题在于培养出来的人才应当适应国家的需要。也就是说,应当通过教育制度来提供各领域所需的对口人才,然而实现供需的平衡和谐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们社会今天所经历的人才难中的就业难是一种怪现象,产生的原因除了高级人才在迅速增加以外,还因为这种教育和人才需求的脱节。
(鱼秀峰,1991)特别是,不仅科技领域培养人才需要大量投资,还因为专业领域的人才相互转业是很困难的,所以应当根据长期的需求预测来培养人才。(李孝洙,1991)基本上不能强制个人选择职业和专业,所以政府培养人才的手段只能是很有限的。如果说被社会认可的专业领域对个人择业有影响,那么现在从事特定科技领域工作的人所得到的待遇,对10年以后向该领域提供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将产生影响。
以美国为例,优秀的学生选择经济管理、法律和医科等有关服务的领域,自愿攻读理工科的人数一直呈现减少的趋势。1981年度取得工科博士学位的人中,外国人所占比重已经超过了一半,这之后,外国人的比重继续呈现增加的趋势。(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1990)有人指出,美国科学技术的未来非常令人担心的是科技专业人员的减少,其原因就在于,科技人员的社会地位和拥有的财富等待遇都不如服务领域的专业人员。
这种现象我国也不例外。在职业高中入学率和大学专业的选择方面,正表现出逃避3D的现象,这从长远来看,可能会使人才供求不平衡更趋严重。根本的对策就是正确评价科技人员的能力,并根据他们的能力给予适当的报酬,以提高社会对科技领域的认识。当然,这样的变化通过有限的政策手段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实现,但政府应当根据长期的人力需求预测,积极寻求能够引导变化的方案。
从我国的情况看,提高科技水平的有利条件之一是,除了国内培养人才以外,在国外还有很大一个接受教育的高级人才库。60年代和70年代中期之前曾出现过在国外接受教育的科技人员不愿意回国的现象,但到80年代以后,大部分科技人员在取得学位之后,他们表现出了愿意回国的倾向。
考虑到在科技领域进行国际交流的重要性,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人员的力量,因为他们对发达国家的最新动向有所了解。还要设法利用现在还滞留在海外的科技人员在业务和研究领域所积累的知识。然而现实中还存在问题,这就是我们尚没有准备好条件,使这些在国外完成学业回国的人能够发挥聪明才智,为科技发展作贡献。他们可以从事大学教育研究业务的机会有限,企业也不具备充分接纳他们的吸收能力。这完全是因为没有认真把握80年代之后随着出国留学开放而来的高级人才供给增加所具有的意义及造成的结果。尤其不能不说这是那些决策者的短见,他们一方面主张发展科学技术,但同时又没有能够预见到高级人才的迅速增加而准备好利用他们的良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