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可可
荣宗敬、荣德生兄弟从学徒、伙计起步,发展至拥有亿万资产的实业界巨子,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成功地组织资金运筹,实现资本扩张。
荣氏兄弟创办企业之初,采取的是集资合股办法——先在至亲好友之间,以后才面向社会。创办第一家工厂——保兴面粉厂时,议定资本额3.9万元,分作13股,荣氏兄弟出6000元,各认1股,其余在沪锡两地招认集股。该厂改组扩建时,除荣氏兄弟增资至2.4万元外,又吸纳了上海洋行买办祝大椿、张石君等人的资本。振新纱厂也是荣氏兄弟和上海一批洋行买办、商号老板共同投资创办的,其中荣氏兄弟各认股3万元,合计占资本总额22.2%。福新一厂则是由荣、王、浦“三姓六兄弟”合股创办的。他们三家都有独自投资办厂的意图和经营能力,但在起步阶段却都缺乏足够的资本,因而只能走搭股合资的道路。
在企业立定足跟,获得一定程度发展后,荣氏企业越来越重视自身的资本积累。辛亥革命后,振新纱厂主持厂务的荣氏兄弟与股东之间,在见利分红还是积累扩大投资的问题上发生争议,最终导致荣氏兄弟退出振新。吸取这件事的教训,荣氏兄弟定下了一条规矩:无论是新厂创办还是老厂增资扩股,各股东三年内不得提取红利,股息一律存厂,用于清偿建厂欠款和日常生产周转。三年期满后,他们又通过一定方法吸引股东把股利“存厂生息,以厚资力”。福新二厂创办时,从福新一厂盈利中划拨过来作为资本的8.44万元,就是荣、王、浦六兄弟的股息和红利;以后他们又以福新二厂盈余作投入资金开办福新三厂;以福新三厂的盈余盘下相邻的中兴面粉厂,改称福新四厂。申新一至四厂的新建和扩建改造资金,大部分也是靠粉纱各厂的盈余调拨。其中申新一厂的初始投资30万元,主要来源是茂新、福新厂的利润。以后历年盈余、红利均滚入股本,1919年资本额扩大到80万元,1922年达到300万元,增资中吸纳的追加资本仅40万元,而股息、红利和利润滚存占85.2%。一段时间内,荣家企业就是靠这种“滚雪球”的方式,将企业越滚越大,越滚越多。
真正把荣氏兄弟抬上“棉纱大王”、“面粉大王”宝座的,是资产经营的成功运作。
一是“欠入、赚下、还钱”。荣氏兄弟从“欠机”进而到“欠厂”,把分期付款的方式运用到工厂的兼并之中,从而实现了资本的较快增殖。例如,申新五厂到九厂(八厂除外),就是在20年代末30年代初激烈的市场起落中,通过收买上海德大、厚生、英商东方和三新等纱厂,再经改组而成。在这一系列并购中,荣氏兄弟既抓住被兼并厂陷于困境、售价极低的时机,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减轻一次性筹资的压力,又把买得的工厂资产转押于银行,获得银行的借贷资金,用于恢复和改进生产,得益非浅。如,收买三新纱厂,商定售价40万两(不含地皮),仅及资产净值的一半,而且只要先付佣金5万两,余款暂欠。荣家向钱庄借款5万两,买下三新后,立即着手厂务整顿和机器调试,一周后纱、布机全部开齐,实际是用工厂的赢利分期偿还欠款,未花投资而盘下一爿工厂,可谓是成功地运用“欠入、赚下、还钱”方法的典型。
二是租办、收买、兼并。1921年前,荣家共计经办过15家面粉厂,其中租办的6家,租期届满后收买的3家,续租的1家。租办和收买的粉厂设备(粉磨),占当时茂福新系统设备总数的16.7%。至1931年,荣家经办的纺织企业有10家,其中租办和收买的计.6家。租办、收买是荣氏企业兼并扩充、壮大资产规模,减少竞争对手,扩大市场占有份额的重要途径。荣家租下或买下企业后,按照自己经营管理企业的成功经验,整顿管理,改进技术,并利用已有的销售渠道和商标品牌,扩大销售,往往是能够较快见效。例如,荣家收买厚生纱厂后,立即从申新各厂调来技术力量,运来所需机件物料,仅一星期左右,就使停产近一年的工厂恢复生产,并出纱上市。
三是举债、借款。开始,荣氏企业主要在流动资金短缺时向银行、钱庄告贷,以后向行庄借款也用于扩大投资或收买工厂。这一时期与荣家关系最为密切的是中国银行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荣氏兄弟利用儿女亲家关系,以申新公司的名义分别在这两家银行投资25万元和45万元,并由荣宗敬出任两银行的董事,荣氏企业向这两家银行的借款余额则各在400~500万元之间。此外,荣宗敬还以个人名义投资于9家银行、钱庄,投资额合计25万元。他说,我在这些钱庄搭上1万股。就可以用它10万、20万的资金。到30年代初,申新系统借人资本(包括股东、职工存款和往来借款)高达4374万元,比10年前增加2.75倍,借入资本与自有资本之比为2.4:1。茂福新系统的借入资本也达到1332万元,较10年前增加0.86倍,与自有资本之比为1.2:1。荣氏企业负债经营,是它迅速扩张的条件,但同时也因此而受到高利盘剥和金融资本的箝制,并给随后的发展留下了隐患。
四是吸收职工储蓄。开始时,公司和各厂用旧式存折吸引职工存款,考虑到普通工人工资收入微薄,起存点降低到以每角为单位。以后,吸储对象逐步由工人扩大到员工的亲属、朋友。到20年代后期,存款余额增加到100万元,而当时荣氏企业常年向行庄借款的余额也不过300万元左右。1928年荣氏兄弟创办了茂福申同仁储蓄部,总部设于上海总公司内,同时在无锡申三、常州申六、杭州茂新批发处、汉口福新批发处设立分部。储蓄部成立后,首先以较高利率吸引存款,通常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高出0.5至1个百分点。以后又实行大额累进利率,即存款在100元以上的户头,年利率提高为5厘,存款在500元以上者,年利率6厘。同时,储蓄部开辟了多种存款方式,除常规的定期、活期、零存整取外,还开设定期取息、复利滚存、礼券存款、活期流通等项目,并根据储户的不同要求,在存取手续、利息计算上不断加以改进,提供方便。其中活期流通存券可以在各地茂福申工厂、批发处、办麦庄、收花处通存通兑,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储蓄部还打出“以实业保证储蓄,以储蓄发展实业”的旗号,强调公司的可靠性,以吸引储户。储蓄部成立当年,存款余额即达到147万元,连同原有旧式存折存款,总计达250万元。到1931年,储蓄部存款达到503万元,旧式存折存款也突破140万元,两项合计超过了中国银行、上海商业银行各自对茂福申总公司的贷款数额。储蓄业务的扩大,不仅部分地解决了荣氏企业兼并扩充和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要。而且减少了企业向行庄借款的利息支出。据估计,这一时期总公司因吸收存款而节省银行贷款利息支出每年约在20~30万元。从抗战时期到战后,荣氏企业吸收员工存款的做法始终没有间断。如。内迁的申四、福五两厂,到1945年。吸收存款超过10亿元,为银行贷款余额的4.5倍。这笔稳定可靠的存款,对维持企业的生产经营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沦陷区,荣德生又突破同仁储蓄部的局限,于1939年发起组织广新银公司,在吸收储蓄的基础上,经营银行存贷业务。1944年,荣鸿元兄弟等还曾创办三新银行,除银行业务外还经营外汇、黄金兑换。但这两个金融机构存在时间都不长,只是荣氏企业发展的一个枝节。
荣氏企业的资金营运与资本扩张相辅相成。一方面通过资产抵押,扩大借贷,做足生意;另一方面也依靠借贷扩充、盘大企业规模,加快资本积聚。从今天的眼光来看,尽管这种资本经营还是属于初级阶段。但在当时,却是一般企业经营者所未能认识和未能做到的。
(载《江南论坛》1998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