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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名书名文精典集锦(21)

有人问儒家的弟子说:“当舜去亲自耕田、打鱼、制陶的时候,尧在哪里啊?”那个弟子回答说:“尧是天子啊。”“那么孔子把尧称作圣人又当怎么说?圣人有敏锐的洞察力,又处在帝王的位置上,会使天下不出现邪恶。假如农夫和渔夫没有争夺现象发生,烧制的陶器不是粗劣不坚,舜又哪里用得着用德化教化他们呢?舜去挽救败坏的社会风气,这就说明尧治天下有过失。承认舜贤明,就否定了尧的敏锐洞察力;承认尧是圣人,就否定了舜的德化感化:这两方不能同时成立。楚国有一个卖盾和矛的人,称赞他的盾说:‘我的盾无比坚硬,没有什么东西能穿透它。’接着又称赞他的矛说:‘我的矛无比锋利,对任何东西没有穿不透的。’有人问:‘用你的矛来刺你的盾,怎么样?’那个人无法回答。什么都不能穿透的盾和什么都能穿透的矛,是不能在同一个世间存在的。现在,对尧和舜不能两个人都称赞,这就跟楚人对矛和盾的说法是同样的道理。况且舜去挽救败坏的社会风气,一年只消除一种过错,三年才消除三种过错。舜只有一个,而且他的寿命也有限,可天下的过错没有停止的时候,用有限的寿命消除没有止境的过错,这样能够制止得了的过错就太少了。如果天下坚决地实行赏功罚过的措施,下令说:‘合乎法度的就赏赐,违背法度的就杀头。’命令早上传达到某个地方,当天晚上这个地方的情况就会改变,晚上传达到某个地方,第二天早上这个地方的情况就会有改变,只需十天的时间普天下的社会风气就会得到改变了,为什么要等上一年呢?然而舜并没有用这个道理来劝说尧,使尧听从自己的意见,居然亲自去耕田、打鱼、制陶,不是太没有办法了吗?而且靠自身受苦去感化民众的办法,是尧、舜也难以做到的;据有权势,用法令纠正臣民过错的办法,是平庸的君主也容易做得到的。想要治理好天下,却放弃平庸的君主容易做得到的办法,而提倡尧、舜也难做得到的办法,是不能和这样的人一起治理国家的。”

赏读

“难(nàn)”是诘难、辩驳的意思,在《韩非子》中则构成了一种文体。本文正是这种文体的一个典型。文章先摆出要驳斥的观点,然后加以辩驳。有破有立,逻辑严谨,语言犀利峻峭,很有说服力。文中讲述的“以子之矛,陷子之盾”的寓言,生动鲜明,已成为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故事。

扁鹊见蔡桓公——《韩非子》

题解

本文载于《韩非子·喻老》。“喻”是一种用具体事例说明抽象道理的方法。《喻老》是韩非用历史故事和民间传说阐发《老子》思想的哲学文章。此篇名为后人加。篇中以治病喻治国行事,寓意深刻,发人深省。

原文

扁鹊见蔡桓公,立有间,扁鹊曰:“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将恐深。”桓侯曰:“寡人无疾。”扁鹊出,桓侯曰:“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

居十日,扁鹊复见,曰:“君之病在肌肤,不治将益深。”桓侯不应。扁鹊出,桓侯又不悦。

居十日,扁鹊复见,曰:“君之病在肠胃,不治将益深。”桓侯又不应。扁鹊出,桓侯又不悦。

居十日,扁鹊望桓侯而还走。桓侯故使人问之。扁鹊曰:“疾在腠理,汤熨之所及也;在肌肤,石之所及也;在肠胃,火齐之所及也;在骨髓,司命之所属,无奈何也。今在骨髓,臣是以无请也。”

居五日,桓侯体痛,使人索扁鹊,已逃秦矣。桓侯遂死。

故良医之治病也,攻之于腠理,此皆争之于小者。夫事之祸福,亦有腠理之地,故曰圣人蚤从事焉。

译文

扁鹊拜见蔡桓公,站了一会儿,扁鹊说:“您皮肤下有病,如果不及时治疗,恐怕要厉害起来。”桓公说:“我没有病。”扁鹊走了以后,桓公(对左右的人)说:“医生贪图好处,总喜欢给不害病的人治病,表示自己医道的高明!”

隔了十天,扁鹊又来见(桓公),说:“您的病已经到了肌肉里了,再不治会更厉害的。”桓公不搭理他。扁鹊走了以后,桓公很不高兴。

又隔了十天,扁鹊再来见(桓公),说:“您的病已经侵入肠胃,再不治就会越发严重。”桓公还是不理睬(他)。扁鹊走了以后,桓公又很不高兴。

又过了十天,扁鹊远远一望见桓公,掉转身就跑。桓公派人追问他,扁鹊说:“病在皮肤下,用热水捣还够得着;在肌肉里,用针灸还能够达到;在肠胃里,吃(两付)汤药也还行;(若)侵蚀到了骨髓,那就是司命所管的事,(医药)是没有办法的了。现在(病)已经到了骨髓,所以我不再请见。”

过了五天,桓公浑身发痛,派人到处找扁鹊,(扁鹊)已逃到秦国去了。桓公就这样死了。

所以良医应在病尚处于表皮的时候就开始治愈,也就是在疾病有小征象时就争取治好它。事情的祸福也有它刚露苗头的时候,因此说圣贤的人应及早开始从事。

赏读

《扁鹊见蔡桓公》一文,主旨在于阐发《老子》第六十三章“天下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之大事必作于细”这一哲学思想,提出了“欲制物于其细”的观点。这也就是说,解决困难要从容易处着手,干大事必须从小处做起。文章塑造了两个生动的人物形象,扁鹊精通医术而且态度诚恳,具有治病救人的执着精神;蔡桓公刚愎自用又愚昧无知,讳疾忌医,是当时的统治者的典型代表。作者通过语言、神态、行为的描写,既刻画出了一个旷世神医的形象,又塑造了一个拒谏饰非、自取灭亡的角色,这个形象的诫世、劝世的功能是巨大的。

本文写作上故事情节发展层层推进,语言简洁明快,对人物刻画采取了白描的手法,充分说明了作者在本篇中提出的“制物于细,未兆易谋”的观点。愚公移山——《列子》

题解

本篇选自《列子·汤问》。《列子》相传为战国时郑人列御寇所著。《汉书·艺文志》载《列子》8篇,早已佚失。今本《列子》大约是魏晋时期人们杂采先秦诸子百家书拼凑而成。里面保存了不少古代寓言故事和神话传说,其中一些寓言形象鲜明、含义深刻、情节曲折、语言流畅,具有较高的文学意义和思想价值,对我国文学的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

原文

太行、王屋二山,方七百里,高万仞。本在冀州之南,河阳之北。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面山而居。惩山北之塞,出入之迂也,聚室而谋曰:“吾与汝毕力平险,指通豫南,达于汉阴,可乎?”杂然相许。

其妻献疑曰:“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且焉置土石?”杂曰:“投诸渤海之尾,隐土之北。”遂率子孙荷担者三夫,叩石垦壤,箕畚运于渤海之尾。邻人京城氏之孀妻,有遗男,始龀,跳往助之。寒暑易节,始一反焉。

河曲智叟笑而止之曰:“甚矣,汝之不惠。以残年余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北山愚公长息曰:“汝心之固,固不可彻,曾不若孀妻弱子。虽我之死,有子存焉;子又生孙,孙又生子;子又有子,子又有孙;子子孙孙无穷匮也,而山不加增,何苦而不平?”河曲智叟亡以应。

操蛇之神闻之,惧其不已也,告之于帝。帝感其诚,命夸娥氏二子负二山,一厝朔东,一厝雍南。自此,冀之南,汉之阴,无陇断焉。

译文

太行、王屋两座山,周围有七百里,高有万仞。原来在冀州的南边,黄河的北边。北山有个叫愚公的老人,年纪将近九十岁了,面对大山居住。苦于路途阻塞,出来进去曲折绕远,他就召集全家商量说:“我和你们竭尽全力铲除险峻的大山,直通向豫州南部,到达汉水南岸,可以吗?”大家纷纷表示赞成。他的妻子提出疑问说:“凭你的力量,还不能削平魁父这样的小山丘,能把太行、王屋这两座大山怎么样?况且把山上的土石放到哪里去呢?”大家说:“扔到渤海边上去,扔到隐土的北边去。”于是,他率领子孙中能挑担子的三个人,凿石头、挖土,用箕畚把它们运到渤海边上。邻居姓京城的寡妇有个孤儿,才换牙,蹦蹦跳跳地来帮助他们。一冷一热,换了季节,才往返一趟。

河曲智叟笑着拦住愚公说:“你太不聪明了,凭你这样大的年纪和衰弱的体力,还不能毁坏山上的一根草,能把土和石头怎么样呢?”北山愚公长叹一口气说:“你思想顽固,顽固得没法打通,还不如寡妇和小孩子。即使我死了,还有儿子在哩,儿子又生孙子,孙子再生儿子,儿子又有儿子,儿子又有孙子;子子孙孙,无穷无尽,但是山不会增高,哪愁平不了呢?”河曲智叟无话可答。

山神听说这件事,怕他没完没了地干下去,就把这件事告诉给天帝。天帝被他们的诚心所感动,吩咐大力神夸娥氏的两个儿子把两座山背走,一座放在朔东,一座放在雍南。从此,冀州的南边,汉水的南边,没有山冈高地阻隔了。

赏读

本文是古代寓言中的名篇。它有比较完整的故事情节,又富有神话色彩。文中通过愚公带领全家移山的故事,生动地反映我国古代劳动人民改造自然的伟大气魄和坚强毅力;同时也阐发了要成就一番事业,必须下定决心、坚持不懈奋斗的道理。毛泽东同志1945年6月11日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闭幕词中引用了这则寓言,并赋予它新的意义,号召全党和全国人民要”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

今天,我们正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将以崭新的面貌跨入21世纪;这就要求我们继续学习和发扬愚公移山的精神,正视现实,努力奋斗,以大无畏的革命气概和坚强毅力,把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前进,而不能有私毫的松懈。所以,阅读《愚公移山》领会其精神实质,仍有现实意义。白马论——《公孙龙子》

题解

公孙龙(约前330—前242),名家代表人物,战国赵人,传说字子秉。与名家代表人物惠施齐名。疾恶不时名实之乱,提出“离坚白”、“白马非马”等命题,一生大部分时间在赵平原君赵胜家作客。著有《公孙龙子》,又称《守白论》,今存5篇。《白马论》是其中的一篇名论,论证“白马非马”而解释一般与个别的关系。

原文

(客)曰:“白马非马”,可乎?

(主)曰:可。

(客)曰:何哉?

(主)曰: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客)曰:有白马,不可谓无马也。不可谓无马者,非马也?有白马为有马,白之,非马,何也?

(主)曰:求马,黄、黑马不可致。使白马乃马也,是所求一也。所求一者,白者不异马也。所求不异,如黄、黑马有可有不可,何也?可与不可,其相非明。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

(客)曰:以马之有色为非马,天下非有无色之马也,天下无马,可乎?

(主)曰:马固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有马如已耳,安取白马?故白者非马也。白马者,马与白也。马与白,马也?故曰:白马非马。

(客)曰:马未与白为马,白未与马为白。合马与白,复名白马。是相与以不相与为名,未可。故曰:白马非马未可。

(主)曰:以有白马为有马,谓有马为有黄马,可乎?

(客)曰:未可。

(主)曰:以有马为异有黄马,是异黄马于马也;异黄马于马,是以黄马为非马。以黄马为非马,而以白马为有马,此飞者入池而棺椁异处,此天下之悖言乱辞也。“有白马不可谓无马者”,离白之谓也。不离者,有白马不可谓有马也。故所以为有马者,独以马为有马耳,非有白马为有马。故其为有马也,不可以谓“马马”也。

白者不定所白,忘之而可也,白马者,言白定所白也;定所白者,非白也。马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皆所以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皆所以色去,故唯白马独可以应耳。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

译文

(客)问:说白马不是马,可以吗?

(主)答:可以

(客)问:为什么?

(主)答:马是命形的,白是命色的。命色的不是命形的,所以说白马非马。

(客)问:有了白马,不可说没有马。不可说没有马,不是马吗?有了白马就是有马,却又说白马非马,这是为什么?

(主)答:如求马,黄马、黑马皆可以;如求白马,黄马、黑马就不可以了。假使白马是马,那么对于所求者是一样的;所求一样,白马就不异于马了。所求没有分别,那么黄马、黑马有时可以应选,有时又不可以。是何原因呢?可以与不可以,其彼此相反是很明显的。所以黄马和黑马是一样的,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那么,白马不是马,也就十分明白了。

(客)问:认为马有颜色就不是马,但天下并没有不带颜色的马,那么说天下没有马,可以吗?

(主)答:马本有颜色,所以有白马。如果马都无色,只有马而已,哪里能找到白马?所以白色的马并不是马。所谓白马,就是马加色,马加白色不等于马。所以说白马非马。

(客)又说:“马未与白结合之前,叫马;白未与马结合之前,叫白。把马与白合在一起,仍叫作白马一是把已结合的新事物用未结合时的旧名称来合称它,这是不可以的。所以说白马不是马,是不可以的。

(主)反问:把有白马作为有马,那么说有白马就是有黄马,可以吗?

(客)答:不可以。

(主)说:把有马和有黄马区别开来,就是把黄马和马区别开来。把黄马和马区别开,也就认为黄马不是马了。认为黄马不是马,而认为白马是马,这如同把空中飞翔的制服入水池,把棺和椁说成不在一起,真是天下的谬言乱语。说‘有了白马不可以说没有马’,是把白色分离开来说的。不把白色分离开,有白马就不能说有马了。因此人们所以认为有马,是专就马而认为有马罢了,不是认为有马,而不可以说成是有某马、某马。

如果说白这个名称不固定在它所表示的白色物体上,那么不去考虑它也是可以的。而白马这个名称所说的白,是固定在白马这个物体上的。白一旦被固定在它有是白的上,就不是本来的白了。单说‘马’,对颜色没有要求,那么黄马、黑马都可以拿来应选。说白马,就对颜色有选择了,黄马、黑马都要因为颜色不合要求而被舍去,因此只有白马单独可以应选。对于颜色没有选择,并不同于对于颜色有选择的,所以说:白马不是马。

赏读

“白马非马”为公孙龙的代表性论题。

《白马论》以“白马非马”为题论述了个别与一般的关系。公孙龙是从三个基本环节加以论证的。第一,从概念内涵的差异论证,马指的是形,白指的是颜色,而白马是二者的结合,所以白马不是马。第二,从概念的外延的相互排斥论证,黄马、黑马虽然是马,但白马不是黄黑马,所以白马不是马。第三,从一般与个别的关系论证,就马一般,白一般以及白马这个个别的不同而言,马、白均为一般,不同于个别的白马。个别的白不是白,个别的马也不可统称为马,因此“白马非马。”

任何一个概念,都包含有内涵和外延两个对立方面,分别概括着事物的属性和对象,反映着它的一般性和个别性,表明了它的同一之点和差异之点。譬如,“白马”这个概念,既以其内涵概括了白马的本质属性,又有其外延包含了一切白马对象;既反映了白马作为白马的个别性,又反映了白马作为马以至动物、有机体的一般性;既表明了白马是白马(不是黄马、黑马),与自身同一,又表明了白马是马,是动物,是有机体,而与自身差异。这就是辩证逻辑的概念观。

公孙龙显然没有能认识到这种辩证性所在,而错误地认为矛盾不能容忍,从而指出了白马不是马的错误结论。尽管如此,但公孙龙提出了判断矛盾性的问题,尝试着消灭这个矛盾。正由于他的这种尝试,才使得后于公孙龙的人,有了正确回答这个问题的殷鉴,把人类的认识推向前进。这是他的思想意义所在。谋攻——《孙子》

题解

《孙手兵法》共计十三篇,《谋攻》篇论述谋划攻战的策略,犹重智谋取胜。谋攻,“谋”,可释为“议”。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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