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文学奖,虽由一个不大的国家的十几位老眼昏花的评委评选,规格无疑是世界级的,能坚持一百多年,不但不衰,还越来越红火,也是世界级的奇迹。
然而,诺贝尔文学奖的评选却偏离了上帝的旨意。不说别的,单就小说一项,诺奖获得者中,就没有几个写出过好小说——我说的是按上帝关于“好小说”的标准。
上帝发布过“好小说”的标准吗?他老人家一般不直接与人类对话,但却会通过种种手段让人类明白他老人家的意思。当然,不一定通过牧师,而是通过与这事儿有关系的当事人。那么,接受过上帝暗示的人类对“好小说”有什么说道?有统一标准吗?这是个世界性的问题,按说应该由联合国发文,但联合国不知是忙于中东事务,抑或是因美国人不好好交会费闹情绪,这个文始终没有发下来。各国政府也都各有各的不幸,亦未就这事达成共识或发布公告、法令——即使发了,别的国家也未必承认。
权威人士发言也可以参考呀,可权威又由谁认定?莎士比亚够分吧?英国人宁愿失掉印度(当时是英国殖民地)也不愿失掉莎氏,可托尔斯泰说他的戏剧不真实,农民都说的教授语言。你要说托翁不对吧,在俄罗斯民族眼里,托氏可比沙皇还牛皮。可你要认定托氏的话就是真理,《战争与和平》其实有许多人不买账的。这事儿看起来有点难,其实也不难——让上帝解决就不难,上帝早就把“好小说”的标准种在各人心里了!不信?不信您试试,只要您静下来拿本小说去读,好与不好,哪个人心里没个判断!别小看了这个判断,那就是上帝种在您心里的标准,比任何权威都权威!
如此说来,什么是好小说?好小说就是你认为好的小说!
按这个标准,所有的小说都是好小说,只要写出来,哪怕没发表也是好小说,因为至少,作者自己会认为好,否则他不会写。但如果全世界只有他一个人认为好,力度似乎小了点。假如他爱人也说好,那认为好的人就增加了一倍。如果他的亲戚、朋友中也有说好的,好的程度又增加了。如果有个刊物的编辑也说好,就能发表了。再如果有个选刊的编辑说好,就能选载。如果某几个评委说好,就能评奖。比如诺贝尔文学奖,那些不认识汉字要靠水平不怎么的翻译介绍才知道某部中国小说说的什么的十几名评委一捏沽——诺贝尔文学奖就出来了,还是世界级!
世界级就是上帝的标准吗?未必。上帝的标准在各人心里,是要人人信服,人人都说好,至少要有许多人说好,几个人说的恐怕不能算。要有多少人说好才上“线”,上帝没有说,但揣摩起来,怕应该是说好的人越多,离上帝的标准就越近。这么说起来,在中国,金大侠——庸先生的小说恐怕比较接近上帝的意思,因为拥护他的人比较多,这不用找证明,金大侠小说的印数就是最好的证明。
可问题来了,庸先生的书,许多人说好,还有许多人说不好。说不好的是哪些人?还都有头有脸,基本是精英和文学贵族们。这有点麻烦,因为在中国文坛上(世界文坛是不是也相近),还就他们说了算。如果把读者圈比作一把算盘的话,普通读者在下面,而精英和文学贵族们在上面,下面的一个只算一个,上面的一个却顶五个。所以,这些家伙人数虽少能量却大,评论、选载、评奖,都是他们说了算,他们说好,舆论也跟着说好,他们说不好,舆论也不会说好。什么不好?古代中国是强调“文以载道”的,“道”是“道理”、“宇宙人生的真理”,“文”只是运载工具。从这个要求出发,说庸先生及庸先生一类的小说不好似乎有点道理。可说好的人那么多,还都是凭上帝种在他们心里的标准——也就是说是上帝的意思,怎么圆这个说?再揣摩一次,大约庸先生们的小说,上帝有满意的地方——有趣、有味、挺好玩儿,所以让一部分人说好,还有一部分上帝不满意——没有载“道”,便让另一部分人说不好。要真是这样,庸先生们的小说就不能说是“好小说”,只能说是“半好小说”。
再看一看和庸先生们相反的那部分,即搞纯文学或叫严肃文学,号称精英和文学贵族们的那帮家伙。那些家伙鼻孔都是朝天上的,很看不起庸先生这样的通俗小说家们,当然,人家有值得鼻孔朝天的资本,人家的小说里往往是载着“道”的。中国的各种刊物(包括选刊)、评论、评奖,基本都是纯文学的天下。看看报刊上哇啦哇啦的叫喊,基本都是为纯文学张目。差不多是一统天下。有道理吗?有。除了少部分被雇佣的叫喊者外,大部分喊的都是真的,因为纯文学玩的就是“载道”。既然载了“道”,还就不能说人家不好,因为人家是替上帝干活儿呢!这也是玩纯文学的人鼻孔朝天的原因。但纯文学也不是没有问题,纯文学,有的人叫“严肃文学”,面孔有点板,厉害得老想教训人的样子。古代的人可能老实,一板面孔,被教训者就被吓住了,就乖乖儿听他的。现在的人,胆儿似乎比以前大,你板面孔,他不但不害怕,还朝你撇嘴——就是不以为然。这就有点儿麻烦,你费了那么大力气,载着上帝的“道”要教训他,他不理你的茬儿,走了,把你的“道”凉那儿了,你没有完成上帝交办的任务,上帝能高兴吗?
这不是瞎说,中国的纯文学期刊绝大部分赔钱,要政府往里面贴,就是多数人不理那茬儿的证明。不单中国,世界上凡是搞纯文学的,都好不到哪儿去。比如前些年,有一家中国的出版社,翻译了凯尔泰斯的小说,只卖出去4000册。2002年,凯氏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一下红火起来,卖掉了50000册。凯氏就是搞严肃文学的,那小说写了十三年,可谓呕心沥血,可用了十年才得以出版,印数很少,多数还压在库房里,他去库房看过,心里挺难受,自己掏钱买走了200本。他可是得世界级大奖的作家!
问题出在哪儿?出在他的小说只顾了“载道”,却忘了“趣味”。上帝把“载道”的任务交给你,让你传播他老人家的旨意,你却把小说写得如同天书,除了上帝赋予特别智慧的那么一小撮精英,别的人都弄不明白你说的啥,这传播任务你能完成?不要说你只载了一点“道”,就是你的小说句句是真理,没人理睬还不白搭!就像凯尔泰斯,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小说才卖出去50000册,还不如韩寒、郭敬明等几个乳臭未干的小子,一动笔就是几十万,上百万的印数,你凯尔泰斯掉价不掉价!不光凯尔泰斯一个这德行,那些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包括名头响遍全世界的卡夫卡,基本都那个样。
所以,我敢断定,诺贝尔文学偏离了上帝的旨意,只评出了一些“半好小说”。
现在,我们大体上可以揣测到上帝的意思了:就是既要“载道”,又要“有趣”。“载道”是他老人家的本意,“有趣”是为了让“道”的传播最大化。我不是瞎猜,上帝早就做出了榜样。比如人类传宗接代的问题,应该是个大课题,世界上所有的事加起来也没有这件事重大,够“政治”,够“道”吧?但上帝并没有因为这事重大严肃,就板着面孔让人类去做,却用男女交欢的快感引诱人去做。你说他老人家狡猾不狡猾!因为这事的“趣味”,你想不让他做都不行,挡都挡不住,法律、道德的约束都能冲破!
我们写小说为什么不向他老人家学习——既“载道”,又“有趣”?可诺贝尔文学奖评了一百多年了,什么时候把“有趣”当作一条得奖的标准?当初没有,后来评委们偷偷篡改的标准里也没有!中国的“茅盾文学奖”有吗?也没有!至少过去没有!
是不是应该想想了,上帝的旨意,违背了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