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我们分析和推理了第十八回第二十五回分别写了元春省亲及宝玉、凤姐被“镇”。我们已经知道,这两件事其实是在以不同方式重复影射暗示同一事件,也就是雍正六年二月二日以前不久发生的曹家被抄事件。曹家被抄后“曹家属蒙恩谕少留房屋,以资养赡。”返回北京的曹家在乾隆元年左右经过了几年短暂的“复兴”。因事涉乾隆四年(1739年)弘晳谋乱逆案,曹家再次被抄,从而一败涂地。这些情况已是“红学”界的基本认知。既然如此,曹雪芹把第一次抄家写进了前八十回《红楼梦》中,他是不是把第二次抄家也隐写到了前八十回的文字当中呢?是否能找到一点线索呢?人人可能都有这样的期待。再者,是什么原因造成了《红楼梦》文稿后三十回文字只字未存呢?《红楼梦》和脂批的字里行间是否有这方面一点点线索呢?这也应是我们大家的期待。本节将就一些零星的资料作一些介于揣测和推理之间的梳理工作。
(一)第一次抄家有关情形的揣测和推理
首先是关于时间的问题,当然是臆测而不是推理,说出来供大家把玩、思考。《红楼梦》第二十三回写贾政认为二月二十二日宝玉和姊妹们适合搬进大观园中居住。而且书中两次提到这个时间。周汝昌先生对此十分不解。本文推测,这个时间可能是遣返北京出发的时间,这一点可以把雍正六年二月二日隋赫德的奏折对看一下:“……今其家属不久回京……”把“二月二十二日”看着是“二月二日”的“不久”应不算太离谱。《红楼梦》第二十六回写宝玉被“魇魔法”镇住后三十三天康复。葫芦庙炸供发生在三月十五日,甄士隐(真事隐)牵涉其中,“三十三天”、“三月十五日”这两个数字值得玩味。本人臆测:“三十三天”,曹雪芹可能是要表达家被抄后滞留、辗转返回北京这一艰辛、困苦、迷茫过程的漫长。“三月十五日”可能与李煦于雍正元年3月被籍家有关。
其次是关于关押、滞留的地点和北返路线问题。妙玉十三岁去的玄墓蟠香寺和第五回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到一个所在:但见荆榛遍地(蒙王本和戚本脂批:略露心迹),狼虎同群(蒙王本和戚本脂评:“凶极,试问观者此系何处”)。这两个地方我怀疑是暗示抄家后关押、滞留地。而宝玉在太虚幻境中见到的“阻路大河”、“迷津”、遥亘千里,我怀疑是指运河。这是曹家被抄北返途经的线路。《红楼梦》第四十回薛宝钗的牙牌令:凑成铁锁练孤舟,处处风波处处愁,第六十二回史湘云的酒令:奔腾澎湃,江间波浪兼天涌,须要铁锁缆孤舟,既遇着一江风,不宜出行。这两处都点到了水和船,值得关注。这两处地方描写也引起了周汝昌先生的注意,他认为是暗指贾府破败后,宝钗和湘云等曾经风浪危险。本人则认为这是写曹家第一家被抄返京途经京杭大运河的景况。
(二)第二次抄家的揣测
曹公八十回以后的文稿,如果不发生奇迹我们是无法见到了。我们既然找到了线索揭开了《红楼梦》中的许多谜团,那么我们是否也能从现存的八十回文稿中寻找到一些第二次被抄家的线索呢?探佚学者已作了许多努力,已知晓了大致梗概和结局。除此以外,我们是否还能从现存的文稿中获取一点什么呢?确实不错,回答是肯定的。通过仔细阅读和认真思考,我们发现曹雪芹在把第一次被抄家暗中写在第十八回至第二十七回这一被周汝昌先生称为“三九”板块的同时,又把第二次被抄家的伏笔和预测悄悄的隐写在第二十八回至三十六这一“四九”板块。我们作出这种推测的理由是:
1.宝玉在第三十三回被打事出蹊跷。我们推测这是在隐写暗示第二次被抄家。琪官蒋玉菡和告状的忠顺王府长史官在八十回文稿中再没出现。按《红楼梦》的写作方法推理,这些情况一定会在佚文中再现。再次提及描写的线索肯定在后几十回文稿中,这就是所谓“草蛇灰线,伏脉千里”。
导致宝玉被贾政毒打的有两个直接原因,一是与蒋玉菡相厚,二是和王夫人丫鬟金钏儿有亲昵肢体动作。
忠顺王府的戏子琪官蒋玉菡和宝玉交往并相厚,互赠了随身之物——红汗巾子,仅此而已。贾宝玉不能也没有霸占蒋玉菡。为什么忠顺王府的长史官要对贾政讲:“若令郎十分爱慕,老大人竟密题一本请旨”。爱慕一名戏子怎么牵涉到要向皇帝题密旨的份上呢?蒋玉菡在京东部外离城二十里的紫檀堡置田地房舍。这件事的责任主体在蒋玉菡本人。贾宝玉只是知情而已,如果有过错也是一个知情不报罢了。贾政边打宝玉边上纲上线说什么“明日酿到他弑君弑父”。此处的“君”当然是国君,是皇帝。这里已是第二次将事情扯到皇帝身上。难道不奇怪吗?
宝玉挨打的第二个原因,有点牵强。宝玉牵涉金钏儿一事,一是他在王夫人假寐时送了一丸香雪润津丹到金钏儿嘴里;二是金钏儿支使宝玉去看贾环和彩霞亲昵,被假睡的王夫人听见并打了一耳光。事后王夫人将金钏儿撵出。金钏儿负气投井自尽。贾环在父亲面前污陷宝玉强奸金钏儿。贾政未作调查即轻信,事出理外。在贾府里类似情况,比这一事超过不知多少倍的贾琏与多姑娘、鲍二家的、尤二姐等淫乱行为,并未受到贾赦和贾母的深责。
因此,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宝玉挨贾政毒打一事的情节是作者曹雪芹精心设计的。因两次提到皇帝,我们认为是在影射曹家第二次被抄家时事涉朝政大事。
2.描述第一次抄家的语言重现。暗写第一次抄家的“魇魔”事件中出现了“天翻地覆”的字样。这一次毒打过后,《红楼梦》借宝钗看望宝玉时的心里活动再一次提及“当日为一个秦钟,竟正闹的天翻地覆自然如今比先更利害了”(《红楼梦》第三十四回))。本文第四节中秦钟离奇死亡的相关情节不正是第一次抄家的前奏吗?“如今比先更利害了”是指第二次抄家吗?第三十四回薛宝钗错怪薛蟠,薛蟠申辩说:“真真气死人了。赖我说的我不恼,我只恼为一个宝玉闹的这样天翻地覆的。”宝钗道:“谁闹了?你先持刀动棍的闹起来。”“天翻地覆”、“刀”、“棍”再一次出现。
3.隐语、暗示玄机重重。宝玉被毒打后,《红楼梦》书中两个极为重要的女性薛宝钗和林黛玉都来看望了,另一个重要人物史湘云未来看望。而黛林、宝钗在后面几十回文稿中有悲惨的命运结局,湘云却独能“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我们揣测:这是暗示与被打之事关联即有不好结局;与被打事件不关联,却有相对好一点的结局。
第二十九回:清虚观道士们送给贾宝玉的礼物中有赤金点翠的麒麟,宝钗告诉众人,湘云也有一个。
第三十六回:贾宝玉做梦呓语:“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
同一回,写宝玉到梨香院央龄官唱《袅晴丝》被拒。痴痴回到怡红院的宝玉“自此深悟人生情缘各有分定。”
这些语带玄机的情节和文字,我们揣测暗含了后几十回重要情节。也就是脂批说的“草蛇灰线,伏脉千里。”
4.《红楼梦》第三十一回写五月初五日贾宝玉和林黛玉交谈,林黛玉又一次讲到了死。贾宝玉说:“你死了,我做和尚去。”这个时候,林黛玉伸出了二个指头。她是示意宝玉讲了二次出家的话。历来人们都信以为真,认为《红楼梦》后三十回文稿中宝玉有二次出家的经历。本人根据总结出来的“现场关联法”推测,这一情节是预示曹家第二次被抄家,抄家发生的时间可能就是乾隆四年或五年五月初五。二次出家可能是二次“黜家”的谐音。
(三)关于通灵宝玉的揣测
《红楼梦》二十五回通灵宝玉治疗贾宝玉病时,曾被放在王夫人卧室门上。这使我们联想到康熙皇帝曾赐给其保姆孙氏(曹寅母)一块亲手书写“萱瑞堂”的匾额。曹家在其家族衰败的过程中是否寻求过它的护佑,不得而知,但可以想象。通灵宝玉有驱邪祟、疗冤疾、知祸福的作用,它是否在一定的条件下是指康熙皇帝留给曹家的护身符呢?有一条脂批也值得我们联想和思考:《红楼梦》第五回甲戌本脂批:“怀金悼玉,大有深意”。《红楼梦》第八回写贾宝玉和薛宝钗互看对方佩戴的宝玉和金锁时,曾有一首嘲讽诗值得注意:“女娲炼石已荒唐,又向荒唐演大荒。失去幽灵真境界,幻来亲就假皮囊。好知运败金无彩,堪叹时乖玉不光。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第五句、六句尤其值得思索:“运败”使“金无彩”;“时乖”使“玉不光”,从而造成“白骨如山”。人们似乎可以从字里行间看到康熙到雍正发生王朝更迭后曹家发生剧变的影子。
(四)三“露”一“迫”——人与书结局揣测
《红楼梦》写得隐晦,尽管有极少几个人深知内情却并未泄露出去。这使大部分文稿得以顺利创作并传抄流传于世。但是,也有极少的例外,有露的地方,脂批进行了多次提示。
《红楼梦》第五回宝玉梦游太虚幻境时见一个荆榛遍地之所在。蒙王本戚本脂批:“略露心迹。”这是批者第一次写“露”,“露”的又是一个地方。所以本人揣测是被抄家后关押滞留的地方。《红楼梦》第十六回,宝玉看望即将死去的秦钟,秦钟对宝玉说:“以后还该立志功名,以荣耀显达为是。”此处有庚辰本脂批:“观者至此,必料秦钟另有异样奇语,然却只以此二语为嘱。试思若不以此为嘱,不但不近人情,亦且太露穿凿。”脂批的意思是讲,宝玉和秦钟临终前的一段对话,若不写“还该立志功名,以荣耀显达为是”这两句话就会太刺眼,太暴露。这是第二次写“露”。《红楼梦》第二十五回庚辰本回后脂批:“此回书因才干乖觉太露,引出事来……”。这是脂批第三次说“露”,而且明确地讲“此回书”“引出事来”,很有可能此书在向外抄阅流传的过程中被极个别的人看出第二十五回中的一些端倪。因为当时的人看二十五回肯定比我们现在的人更容易识破其中“底里”一些。这会给作者造成麻烦,甚至是灾难。看另外的脂批:“有道婆作干娘者来看此句。‘并不顾’三字怕弑(煞)人,千万件恶事皆从三字生出来,可怕、可畏、可警、可长存戒之。”“宝玉乃贼婆之寄名儿,况阿凤乎,三姑六婆之为害如此,即贾母之神明,在所不免,其他只知吃斋念佛之夫人、太君,岂能防悔得来。作者一片婆心,不避嫌疑,特为写出,看官再四着眼,吾家儿孙慎之戒之。”脂批透露出作者把这样真实的情况写出来是冒了“不避嫌疑”的风险的。
我们再来看下列几条脂批:
甲戌本第二十六回回后脂批:“前回倪二、紫英、湘莲、玉菡四样侠文,皆得传精写照之笔,惜”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
《红楼梦》第二十回提到李嬷嬷和茜雪时有庚辰本脂批:“茜雪至狱神庙方呈正文。袭人正文标目:花袭人有始有终,余只见有一次誊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丁亥夏,畸笏叟。”“借阅者”将五六稿遗失,将涉及后几十回内容的五六稿遗失,这是什么样的借阅者呢?怎么这样不慎重的呢?这样的借阅者目的、动机和素质均值得怀疑!是否是官府的线人?
《红楼梦》第二十一回,庚辰本有一条与文本内容并不相关的脂批:“壬午九月,因索书甚迫,姑志于此,非批《石头记》也。”这一脂批透露的信息更加特别,更加重要:批书人已明确讲这条批语不是批示书中内容而是特意提示有人急迫地索取文稿,这是第一层意思。第二层意思脂批明确写了索稿的时间是壬午九月。联想到以下这一条脂批我们就会更加警觉起来:“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也就是说,急迫索书的事情发生在作者曹雪芹逝世前三、四个月。什么人敢索书呢?什么人有“迫”而索书的主体资格呢?难道不是官府吗?
综上所述,我们推测,经过几十年创作和增删修改,曹雪芹已基本完成了《红楼梦》通部文稿。文稿大致分为前八十回和后三十回,前八十回被脂批称为前半部,后三十回被脂批称为后半部。前八十回文稿因已基本定型,已向外抄阅流传。文稿的后三十回尚未完全定型还留在家中而未向外流传。它就是我们今天见到的《红楼梦》前八十回文稿。隐晦极深的前八十回文稿在向外流传过程中仍然没有逃脱统治者的关注,他们在收罗了一定证据后,抄没了尚留在家中的《红楼梦》全部文稿,后三十回遂不能面世。作者曹雪芹在幼子病死“注释1”和文稿被抄没的双重打击下悲愤死去。这是我们对作者及《红楼梦》书稿结局的揣测。
“注释1”参阅其它相关研究著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