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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无数次成为背景

每次旅游拍照,都会有很多陌生人,和风景一起,闯进我们的镜头。同样,在别人的照片里,也一定拍下了很多我们的身影。我不知道,自己在别人的照片里,会是怎样的表情?我希望自己也总是面带笑容,至少是平静安详的,让人愿意看自己一眼,并记着这个世界有这么一个陌生人,曾经和他友好地互为背景。

无数次成为背景

妻子对我说,拍一张她排队的照片吧。世博会每天吸引了几十万游客来参观,几个热门场馆,往往需要排几个小时的队。一早入园到现在,我们才参观了三个馆,大部分的时间,都不得不花在排队上了。

我往后移动了几个身位,这样可以拍下排队的全景。镜头里,全是排队的人头:男的、女的、老的、少的,黄皮肤的、黑皮肤的、白皮肤的,站着的、坐着的、蹲着的、斜靠在栏杆上的……炽热的空气,烤得人近乎窒息。每张脸都写着疲惫的神态。妻子努力挤出一丝笑意。我知道她已经很疲倦了,在高温下排这么久的队,谁都吃不消。

我赶紧摁下了快门。

回放照片,看看拍摄的效果怎么样。妻子的表情还算自然,就是有点掩饰不住的倦态,而周遭的脸庞,也几乎都是耷拉着的、疲惫的、无奈的神情,他们中的有些人,已经连续排了好几个小时的队,他们太累了。忽然,在密密麻麻的人头中,看见一张笑脸,就在妻子身后不远处。在众多疲倦不堪的神情中,这张笑脸显得如此平静,又如此突出。他为什么笑?在这样燥热拥挤的队伍中,他怎么还能笑得出?我抬起头,在人群中寻找。看见了,那张笑脸,他就站在我们前方不远处。从他的服装认出,他是一名志愿者。每个队伍中,都能见到他们的身影。

我们的队伍,向前移动了一点,我们走到了那位志愿者的身边。他的脸上,一直保持着浅浅的笑容。

队伍又停止不动了。我打开照相机,翻到刚才那张照片,拍拍他的肩膀,对他说,刚才我将你拍到我的照片里了。他侧过头,看看相机里的照片,笑笑。谢谢你。他说。我说,应该是我谢谢你,你瞧瞧,这张照片里,只有你笑得这么自然,发自内心。被我这么一说,他似乎有点不好意思了,仍然是浅浅地笑着,说:其实每天我都会无数次地被别人拍进照片里,人太多了,躲也躲不开,让也让不了,只能成为背景了。虽然游客们回家翻看这些照片时,谁也不会记得我是谁,但我还是希望他们看到的我,是微笑着的,我不希望自己成为别人照片里苦着脸的背景。

所以,你才总是面带微笑?我好奇地问他。

他点点头。除了这是工作需要外,成为一道快乐的背景,也正是我自己的愿望。

我冲他友好地笑笑,表达我的赞许。

忽然想起另一张笑脸来。上个月,我们去西藏旅游。在羊卓雍湖边,大家争着拍照留念。取景最佳的位置,站着几个藏民,牵着自家的牦牛,供游客骑或者作为背景拍照,每次象征性地收取一点劳务费。其中有个藏族大婶,牵着牦牛,默默地站在一边,也不晓得拉客。有人不远不近地站在她的前面拍照,“顺便”将她和牦牛也拍了进去。她不但不恼,还一直面带笑容,很配合的样子,高原红的脸上,牙齿显得特别白。我问她,为什么笑得这么开心?她用不太熟练的汉语跟我们说,因为我知道你们在拍照片啊。可是,因为他们不是特地和你的牦牛合影,所以,不会有人给你取景费的。她笑着说,没关系,但我还是要笑的,我不想自己在你们的相片里不好看。

那是多么纯净的笑容啊。

每次旅游拍照,都会有很多陌生人,和风景一起,闯进我们的镜头。同样,在别人的照片里,也一定拍下了很多我们的身影。我们只是偶尔地互为背景。这一辈子,我们几乎不太可能再遇见。有时候,看到照片里那些陌生的面孔,可爱的表情,我会哑然失笑。我不知道,自己在别人的照片里,会是怎样的表情?我希望自己也总是面带笑容,至少是平静安详的,让人愿意看自己一眼,并记着这个世界有这么一个陌生人,曾经和他友好地互为背景。

这个东西是甜的

他第九次,坐在了它的面前。

早晨睁开眼,他就看到了摆在桌子上的它,它的出现,使破旧的桌子,立即焕发出少见的光芒;昏暗的屋子,似乎也因此亮了很多。

他盯着它,咽了咽口水。不认识。但好像在哪里见过,电视或者电影里?老家有台电视机,是父母结婚时添置的,但因为大山里信号不好,收到的台很少,而且全是雪花点,根本看不清楚。电影看得就更少了,上一次看的电影,还是几年前的事情了,是县里的电影队下乡时放的。如果不是在电视或者电影里,那会在哪儿见过它呢?总之这东西从来没有在他们家出现过,整个村庄里也没见哪家有过啊。

“咕咚,咕咚”,他猛喝了几大口水,这使他发酸的嘴巴,显得好受些。他又一次盯着它。它会是什么东西呢?被切得四四方方的,分成几层,最上面一层,是白花花的东西,像雪花,又像棉花,还像奶奶搓衣时泛起的白沫。下面一层是赭褐色的,最后一层是油黄色的,像山里的石头。石头?他捶了自己一下,你可真傻,他对自己说,除了石头,你都想不出一点好东西来,石头是山里到处都有的东西,又坚又硬,心情不好的时候,你抬脚一踢,不是这块石子,就是那块石子。而此刻摆在自己面前的,看起来就柔软得不得了,它怎么会像石头呢?想到这里,他忍不住伸出一根手指,轻轻触碰了它一下。仿佛被电着了一样,他的手指,飞快地弹了回来。他没想到,这东西会这么软,又这么绵,而且还会灼人。

他看看那根手指,没有受伤,但粘了一点点那东西。他看着指背上粘的那东西,像做了贼一样,脸憋得通红。他将那根手指慢慢凑到鼻前,嗅了嗅,有一股味道,是他从未闻到过的。犹豫了一下,他伸出舌头,轻轻舔了舔指背上粘的那东西。

他一动不动。闭上眼睛。嘴巴微撅。眉毛跳动了一下。半晌,他睁开眼睛,舔舔嘴唇,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他被它震住了。

没错,这是他到城里几天来,最让他震撼的一个早晨了。那天,几年没有回过家的爸爸,不但回了家,而且还将他从爷爷奶奶家带走,带他到城里去看妈妈。妈妈和爸爸都在城里打工,两个人都几年没有回家,也没有见到他了。坐了一天一夜的车,他终于来到了爸爸妈妈打工的城市。比电视里还漂亮的城市,让他一下子着了迷。爸爸以前在电话里答应过他,只要考全班前三名,就带他到城里吃“啃的鸡”,爸爸说,那是城里孩子常吃的东西。他和小伙伴们也听过这个名字,为这个名字,他们还笑了好半天,“啃的鸡”,哪个鸡吃起来不要啃呢?不过,他没多少机会啃鸡,因为奶奶养的鸡是要下蛋的,而鸡蛋又是要拿去换盐巴的。爸爸听说他考了全班第二(事实上是全校第二,他没告诉爸爸,他可不是为了吃“啃的鸡”才好好念书的),那天,带他去吃“啃的鸡”。爸爸准备付账的时候,他一把拉起爸爸,跑了出去。他没想到,“啃的鸡”原来根本就不叫“啃的鸡”,最关键的是,吃一次“啃的鸡”,竟然要几十元钱,那可是他一个月的伙食费,他怎么能一次就将一个月的伙食吃掉呢?他对爸爸说,不吃了,那里面的味道,我闻着就想吐,你还是奖励给我一桶方便面吧,好久没吃过了。

想到方便面,他咽了口口水,真是个好东西啊,他想。他抬头看看墙上的钟,找了一个塑料袋,将那东西套上,然后拿起课本,打开。手指抵在嘴唇上。

爸爸妈妈终于回来了。妈妈拿掉塑料袋,没想到那个东西还完整地摆在桌上。妈妈告诉他,昨晚有个人家在饭店里为孩子过生日,买了好大一块生日蛋糕,没吃完,剩下好大一块,饭店经理听说她的孩子来了,就破例让她切下一快,带回家给孩子尝尝。快吃了吧。妈妈对他说。

这就是生日蛋糕啊。他的喉咙不自觉地咽了一下,他伸出那根手指,对妈妈说,我已经尝过了,这个东西是甜的。说着,他拿起筷子,夹起了大大的一块……

向谁低头

寺庙的后面,有一个山洞,洞并不奇险,但因为得了千年古刹的灵气,所以,吸引了很多游人香客。我们一行几个人,在拜谒了古寺后,得方丈指引,也入洞游览了一回。

洞不深,长不足百米,与全国各地的名山大洞比起来,简直不足挂齿,而且,一路平坦,几无沟壑落差曲折蜿蜒之美。往里走约二十米,前方豁然开朗,方丈停下来,对我们说,这里有几条叉路,大家可以选择。指指左侧,这边宽敞无阻,可以昂首阔步走过去。指指右侧,这半边的山洞,钟乳石和乱石垂挂,须低头、俯身、弯腰、曲膝,手脚并用,甚至连走带爬地过去。你们将作何选择?

大家都笑了,这有什么好选择的,肯定是从左侧的坦途走过去嘛。

方丈双手合十,你们且待我说完,再行选择不迟。方丈指着那些悬挂的钟乳石说,如果我告诉你们,这些钟乳石不是普通的石头,而是可以心想事成的心愿石呢?心愿石?大家都凑到方丈前,竖起了耳朵。方丈说,这正是本洞的奇妙之处。如果各位有什么心愿,从这些石头下面低头走过去,就可能事随所愿、心想事成。方丈一手捻珠,一手指着那几根钟乳石说,自左到右,悬挂着四根钟乳石,也就是代表四个心愿,分别为官运、财运、桃花运,最里面那根钟乳石,垂挂得最低,所以,它是全运石,有求必应。

这是真的吗?大家不禁又了看看垂挂的石头,要想从下面经过,必须低头弯腰。

心随愿走。方丈不置可否地说了句禅语。

犹豫了一下,胖子先走了过去。他吃力地弯下腰,低下头,本来就又短又粗的脖子,完全缩进了腋窝里。平时走路就四平八稳,最有官相的胖子,选择从官运石下走过。他的选择不出我们意料。从小他就对官场特别感兴趣,现在虽然还只是个普通办事员,但听说不久要提拔一个部门副职,对胖子来说,这是最关键的时期。

紧接着,戴着眼镜的瘦子从财运石下,慢腾腾低头走过。瘦子是我们中最有文化的,看的书最多,脑子最灵光,特别对股市财经有研究,可惜,一直没怎么赚到钱。谈了几年的女朋友下了最后通牒,催他买房结婚,不然就分道扬镳。如今这房价,买个婚房谈何容易?瘦子最近因此更瘦了。瘦瘦高高的瘦子低头从财运石下走过的时候,眼镜都差点掉了下来,让人为他捏一把汗。

个子最高的电线杆,毫不犹豫地低下头,从桃花运石下,贴着石尖穿了过去。我们都笑了。他是我们中的钻石王老五,每年都相亲无数,约会无数,就是没一个能成功牵手的。眼看着比他小的,都一个个娶妻生子,过上了幸福的家庭生活,把电线杆给急的如热锅上的蚂蚁。桃花运石尖锐地垂挂下来,尽管电线杆腰弯成了九十度,头几乎贴低到膝盖,但还是差点磕到了电线杆的头皮,可真够难为他的。

最后,大家都将目光投到了我身上。我这个年龄,升官、发财、撞桃花运,那都是不指望了,但是,孩子升学问题让我着急,老婆工作状况让我不安,父母年老体弱让我担忧……几乎每天,都有吃不完的苦、烦不完的神、操不完的心、求不完的爹爹拜不完的奶奶,如果能够有求必应,帮我将这些难题都解决了,那该多好啊。我走到全运石边,瞅瞅,整个石头快垂挂到地面了,要想过去,不但要低头弯腰,还得双手着地,爬过去。我捶捶腰,摇摇头,回到方丈边,从左边的大路,走了过去。

见我们都走过来了,方丈双手合十,对我们说,与其说这些石头是心愿石,不如说是试金石。你们在俗世中心里有什么愿望,就会向什么低头。这很无奈,也很现实啊。

大家面面相觑。忽然都转身看着我:他是个例外,不向任何世俗低头呢。方丈意味深长地看着我,我羞愧地低下了头,喃喃地说,其实,我很想从全运石下弯腰低头走过去,因为我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想得到的东西,想实现的愿望,实在太多了,只是我的腰前不久刚扭伤了,打了绷带,根本弯不下来,所以,我才没有向全运石低头,从下面走过来。

方丈叹口气,世事若是,低头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啊。

改变世界的力量

儿子让他去城里住几天。儿子大学毕业之后,在城里找了工作,谈了女朋友,结了婚,现在,总算也买了属于自己的房子。这都是儿子自己努力的结果,他这个当爹的,基本上没帮上什么忙,除了当年供他上学之外。听说这几年城里的房子贼贵,一个卫生间,就远远超过他家四间大瓦房的钱,换句话说,即使他和老伴将乡下的老宅买了,连给儿子买个毛坑都不够。

城里他也是呆过的,那还是十多年前的事了。那时候,儿子刚考上大学,这可是整个村庄的骄傲。可是,高昂的学费,让他犯了难,靠土疙瘩里抠点钱,根本担负不起。不得已,他也进城了,加入了农民工大军。他没文化,又没技术,只能找最脏最苦最累的活,他扫过马路,帮人家看过仓库,做过扛包的苦力,在毒日头下挖过一个个坑,汗流浃背地踩过三轮车,最后,一个做包工头的老乡,将他领了过去,在老乡的施工队里做小工。老乡的施工队,盖了一幢又一幢楼房,眼看着一片片光秃秃的土地上,竖起一幢幢漂亮的房子,他眼睛都看直了,城里的房子可真漂亮啊。工友们见他看傻了的样子,跟他逗乐取笑,你也给儿子先买一套吧,这样,儿子将来毕业了留在城里,就算有个根了。他嘿嘿干笑几声,就他那点工钱,勉强供儿子上学用,年底了,连回家的路费,往往都得跟工友借,在城里买房子?下辈子吧。

还是儿子有出息,工作才五六年,就在城里买了房子,虽说房子很小,又破旧,是十几年前的老房子,听说还向银行贷了一大笔款,但到底在城里有了自己的窝,而且,人家银行肯将钱借给你,凭什么?说明你可信、有能耐、能还得起。他想,儿子在城里,这就算真正站住脚了。不像自己,虽然也在城里流血流汗打拼了三五年,可是连个小小的印记都没有。谁知道你也在这个城里生活了几年呢,施工队盖过那么多房子,但他不是瓦工,没砌过一块砖;不是木工,没刨过一根木;不是电工,没拉过一根电线……他只是个小工,搬来运去,扛东递西,几乎每一颗黄沙、每一粒水泥、每一块板材上,可能都留下过他的汗水,但仅凭这一点,就认为楼房是自己盖的,他可不好意思说。儿子大学毕业后,他就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了乡下,他太累了,身子骨已经不行了,而且,他也实在放不下地里的庄稼、圈里的牲口,还有厨房里的老伴。

又要进城了,这让他有点激动。他不知道,好多年过去了,城里变成什么样了?十几年前,新盖的楼房、高大的脚手架、睡过的低矮的工棚、黑乎乎的饭盒子……排着队从他脑海里闪过。忽然,有一抹浅浅的绿色,一闪而过。那么绿,那么翠,那么嫩。他想啊想啊,终于想起来了。对了,就是它,爬山虎。那天,在杂乱的工地上,他发现了一株爬山虎的幼苗,从一堆建筑材料中探出了几片嫩芽。他认得它,乡下到处都能见到它的影子,如果是在庄稼地里见到它,它会毫不犹豫地将它连根拔起,扔掉。可是,现在是在城里,在到处是砖头、水泥和钢筋的建筑工地上,这一抹绿,显得那么无辜,那么脆弱,也那么好看。他弯下腰,小心翼翼地将它连同边上的泥土,一起挖了起来。然后,他找到一幢刚竣工的楼房墙角,将碎砖碎瓦扒开,种了下去,并从工棚后面,为它弄来了几捧泥土,覆盖在它的周围。种下爬山虎不久,他们就搬到了另一个工地去施工了,他也慢慢忘记了它。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又想起它,也许那是在他看来,唯一带给这个城市的改变吧。这么多年过去了,那株当年的爬山虎,也许早枯死了,或者什么时候被人当作野草拔除掉了。

儿子在车站接到他,然后一起坐公交车,回儿子的家。城里的变化太大了,他完全认不得它了。

辗转来到儿子住的小区。是个老小区,房子都有点破旧了,很多房子的外墙,变得班驳,与周边的新小区相比,显得有点寒酸。模模糊糊有点印象,但他不能确定,当年他们有没有在这个小区施工过。

儿子的家在二楼。只有一个房间,一个客厅,客厅还正对着另一幢楼的外墙。儿子没有足够的钱,买面积大一点,朝向好一点的房子。他拉开客厅的窗帘。他突然怔住了,只见对面那幢楼的墙壁上,爬满了爬山虎,从儿子家客厅的窗户望过去,郁郁葱葱,就像一片绿色的海洋。

他问儿子,对面墙上的爬山虎,是谁栽种的?儿子回答,听老邻居说,那幢房子刚交付时,就有了,也许是飞来的种子扎了根,也许是有人无意间种下的。也没人特别在意他,十几年下来,就爬满整面墙了。

他的眼睛,忽然有点涩、有点湿、有点热。他揉揉自己的眼睛,他不能确定,它就是自己种下的那株爬山虎,但他想,不管是谁种下的,它改变了一面墙,也改变了这个世界。

剪指甲

妈妈躺在破旧的靠椅上睡着了。妈妈睡得可真香啊,连他不小心拌倒一个小板凳,都没有将她吵醒。很少看到妈妈这个时间睡觉,平时这个时段,她不是在家里洗洗刷刷,就是忙着准备饷午卖的菜。妈妈下岗之后,在菜市场租了个摊位卖菜,一早一晚赶两个集市。今天,也许她太累了,也许是准备工作都做好了,她少有地躺了下来,而且竟然睡着了。

这是个好机会。他拿着剪刀,蹑手蹑脚走到妈妈身边。妈妈的手,垂搭在椅背上,黑黑的指甲盖,显得特别刺眼。

就在前几天的家长会上,他刚刚被妈妈黑乎乎的指甲盖刺痛过一次。家长会那天,妈妈特地换了身干净的衣裳,这丝毫也没有减少她身上散发的菜市场烂菜叶的气息,不过,他还是很感谢妈妈,他知道,妈妈难得穿得这么干净,就是为了不让他在同学面前丢脸,虽然说实话,他并不认为,妈妈在菜市场卖菜,有什么不光彩的。家长会上,妈妈听得很认真,好几次,当老师念表扬名单时,妈妈的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他偷偷瞟一眼妈妈,心里在说,儿子没让你失望吧?

家长会快结束的时候,老师给每位家长发了一张征询意见表,让家长填写。妈妈双手拿起表格,仔细地看起来。突然,他无意中看见了妈妈的双手,天啊,她的指甲盖,又长又黑,好像被墨汁染过一样。他的脸骤然涨得通红。他偷偷瞄瞄身边,小丫妈妈的手指,又细又长,白白嫩嫩,指甲盖上,还涂着好看的色彩;小军爸爸的手指,又肥又厚,很不好看,但是,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一看就是个有教养的人;就连坐在前面小齐的奶奶,手指也是修得干干净净。他不敢再看下去了。妈妈的指甲,特别是两个大拇指的指甲,那么黑,那么脏,那么难看,这让他无地自容,他怨恨地扫了妈妈一眼:儿子知道你很忙很累,可是,再忙再累,也不至于连剪个指甲的时间都没有啊。担心别的同学看到自己妈妈脏乎乎的手指甲,他几次示意妈妈将双手放下来,可是,妈妈似乎一点也不理解儿子的心思。没办法,他只好将身子夸张地往前趴,这样,至少能挡住一点别人的视线。

他不知道,那天的家长会上,有没有人注意到自己妈妈的指甲,但他打定了主意,等哪天找个机会,一定帮妈妈将那又长又脏又黑的指甲,剪了。

今天真是个好机会。妈妈睡着了,而且,双手就垂搭在椅背上,这样,剪起指甲来就省事了。

他轻轻地捧起妈妈的左手。很久没有拉过妈妈的手了,妈妈的手,粗糙,干涩,和记忆里妈妈的手,好像很不一样了。对,那时候,妈妈的手,也是保养得很好的,又白又软,细细长长,温温暖暖。他知道,妈妈是累的、苦的,手才变成这样的。他小心翼翼地用剪刀,将妈妈的指甲,一点点剪下来。为了不弄醒妈妈,他的每一个动作,都很轻柔。

很快,妈妈左手上最脏的大拇指指甲,剪好了,指甲根的肉芽,也被菜汁染得黑乎乎的。他想,等妈妈醒了,让她用肥皂好好洗洗,妈妈的指甲,就又干净漂亮了。这样想着,他继续往下剪。

谢天谢地,妈妈竟然毫无知觉。他想,妈妈真是太累了。

只剩下最后一个指甲了。这个指甲,好像被折断过,裂开了,还有斑斑干掉的血迹。他握紧剪刀,一用力。突然,妈妈的手指一哆嗦,醒了过来。难道剪到妈妈手指上的肉了?他吓得停住了手。妈妈惊讶地看着他,又看看自己的手指。妈妈什么都明白了。

他本来想等妈妈自然醒来,给她一个惊喜的,没想到功亏一溃,最后时刻把妈妈弄醒了。他握着剪刀,笑盈盈地看着妈妈。妈妈一定会疼爱地看着自己,表扬一下的。他等待着。

“啪!”妈妈一巴掌打在他的手上,“谁让你把我的指甲都剪了?”

他绝没有想到,妈妈会打他。他惊愕而委屈地看着妈妈。

妈妈愠怒地盯着他。他紧咬着嘴唇,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妈妈一把将他搂进怀里:对不起,妈妈不该打你。可是,傻儿子,妈妈留着指甲,是用来剥毛豆的。你知道吗,卖一斤剥好的毛豆米,比卖一斤毛豆壳,能多赚两元钱呢。你把妈妈的指甲剪了,妈妈还怎么剥毛豆啊?

他抱住妈妈,眼泪哗哗地流了出来。

那天,他第一次陪妈妈去菜市场,帮她卖菜。他拿了一个盆子,蹲在地上,剥毛豆,没剥几颗,他的指甲盖里,就塞满了毛豆皮,变得绿乎乎的。而且,因为他的指甲很短,剥毛豆很疼。妈妈几次心疼地看着他,让他别剥了,他不肯停下来。

又有人来买菜了,妈妈微笑地忙碌着。他剥着毛豆,偶尔抬起头,偷偷地看一眼妈妈的双手。妈妈的指甲,被他剪得整整齐齐,妈妈的手,真的很好看呢。

但我仍然相信

熟人开了一家网店,盛情邀我去看看,并许诺,如果有什么中意的,一定以成本价卖给我。我去浏览了一下,并挑选了一件商品。熟人以低于标价三分之一的价格卖给了我。感动不已,熟人就是熟人啊,一下子让利近百元。几天之后,办公室同事也在网上购买了一件,与我的一模一样,而价格只有我的一半,最让我郁闷的是,同事购买的网店,正是我的熟人开的那家。我明白,我被熟人宰了。刀宰熟客,我已经不是第一次被熟人宰了。我再也不相信熟人了,但我仍然相信友谊,我相信这个世界上,人与人之间,一定还有真友谊在。

我乡下亲戚家的小孩,患有大头症,孩子瘦弱的身体,顶着一颗大大的脑袋,一点也不相称。一查,是小孩子喝的牛奶里,有三聚氢氨。在我的家乡,因为贫穷,很多小孩喝不起贵的牛奶,就喝那种便宜的,谁知道,便宜的牛奶里,搀了很多化学品。我的亲戚家并不富裕,但担心小孩子喝到不好的牛奶,伤了身体,所以,他们宁愿省吃俭用,也要给孩子买贵一点、好一点的牛奶,没想到,这样的牛奶里,还是有三聚氢氨。其实,我们吃的喝的食物,有几样是安全的、放心的?我再也不相信牛奶了,但我仍然相信奶牛,我相信这个世界上,一定还有奶牛吃的是干净的草,挤出来的是纯净的奶。

出差到某个城市,刚出火车站,遇到一个背着孩子的青年妇女,穿着很干净,讲话也很得体。她略带羞涩和忧伤地对我说,她的钱包被人偷了,她和孩子已经两顿没有吃饭了,希望我能帮她一把,给她和孩子买几个馒头吃。孩子趴在她的背上,已经睡着了,或者是饿昏了?我毫不犹豫地掏出钱包,拿出一张百元钞给她。她意外地接受了,连声道谢。我问她,钱够买回家的车票吗?她连连点头,表示马上就去买票回家。第二天办完了事,回到火车站的时候,惊讶地发现,那个背着孩子的青年妇女正在广场上,向一名刚下火车的旅客诉说着什么,我凑近一听,和对我讲的完全一样。我煞时明白了,这是她的行乞手段啊。我被骗过很多次,一次次上当,我再也不相信骗子的花言巧语了,但我仍然相信,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人真的遇到了困难,需要得到帮助。

身体有点不舒服,去一家医院看病,医生在简单询问了我的情况后,给我开了一大堆检查单,包括血检、尿检、B超、心电图、CT、内窥镜、核磁共振等等。检查结果,一切都正常。医生又让我第二天去挂个专家门诊。专家看了我的各种检查单后,摇摇头,这些都是昨天检查的,需要再检查一次。于是,专家又开了一大堆检查单,包括血检、尿检、B超、心电图、CT、内窥镜、核磁共振等等。检查结果,仍然是一切正常。专家摇头晃脑地说,什么都正常,你却感到不舒服,说明问题很严重。于是,专家又请来了其他各路专家,包括肝胆专家、肠胃专家、妇科专家、心理专家、养生专家等等,对我进行会诊。会诊的结果是我可能患了前列腺转基因情绪转移性缺失症,需要住院治疗,预交住院费2万元。我没理会这些专家的话,回家好好睡了一觉,就完全康复了。我曾经被太多的“砖家”砸伤过,我再也不相信所谓的专家了,但我仍然相信这个世界上一定有真的科学。

是的,这个世界,让我不相信的东西,越来越多。因为我最欣赏的一对恩爱夫妻,被我看见男的在老婆住院期间,挽着一个年轻女子走进宾馆的大门,我再也不相信忠贞了;因为一些法官贪脏枉法,我再也不相信法官了;因为一些慈善机构,肆意挥霍善款,我再也不相信机构了……但我仍然相信爱情,仍然相信法律,仍然相信良知和善心。

不相信,是因为一次次被欺骗、被伤害、被羞辱,而之所以仍然相信,则是因为,我相信这个世界上,真善美仍然是存在的,它是一种内在的力量。我不相信天堂,但我相信有天使;我不相信有奇迹,但我相信我们能够创造奇迹。

而天使创造的最大的奇迹就是,即使今天,我们仍然相信。

生活的轨迹

拉着儿子的小手,从低矮的出租屋里走出来,她快活地对儿子说,想到哪儿去玩,今天妈陪你。

听说她的儿子从乡下来了,顾主特地给她放了一天假,让她带儿子好好玩玩。离开家出来做保姆两年多来,这还是第一次见到儿子,儿子长高了,都有点不认得她了。

她的脑子里,闪电一样过着一个个镜头,她想,一定要挑几个好玩的地方,让儿子尽兴地玩一玩。

她拉着儿子,沿着大街,一边走,一边想,到哪里去呢?

她在脑海里搜索着。第一个蹦出来的是少年宫。没错,那里是孩子的天堂,唱歌的、跳舞的、弹琴的、画画的、跟着洋人学外语的,五花八门,什么都有。两年来,每个星期六的下午,她都会准时陪着顾主的女儿,到少年宫来学弹琴。顾主的女儿长得惹人疼,琴弹得也好听,去年已经拿到了小提琴业余八级。每次顾主的女儿在里面学琴时,她就和其他接送的家长一样,坐在院子里的树阴凉下等,有的是爸爸妈妈,有的是爷爷奶奶,有的是外公外婆。家长们互相会聊几句,有人问她,你是陪女儿来练琴的吧。她没好意思回答,不置可否地笑笑。放学了,孩子们蹦蹦跳跳地出来,顾主的女儿向她走过来,她就接过顾主女儿手中的小提琴,背在自己身上,然后,一前一后地向顾主家走去。看着顾主家的女儿,她常常会不由自主地想起自己乡下的儿子,她想,要是哪天也能带自己的儿子来少年宫,学点东西,那该多好啊。

今天,儿子终于来了,她琢磨着,就带儿子去少年宫里转转,让儿子见识见识。少年宫的每一个角落,她都是熟悉的,熟悉的地方,让她有安全感。可是,带儿子进去干什么呢?她忽然犹豫起来,是唱歌、跳舞,还是弹琴、学画?她只有一天时间陪他,这一切似乎都不可能。

她摇摇头,算了,还是带儿子去游乐场吧。那里面好玩的东西很多很多,别说玩了,儿子连见都没见过,带儿子去那里玩,儿子一定开心。

每隔一两个月,顾主一家人,就会带上女儿,和亲戚朋友家的孩子一起,去游乐场玩。为了照顾这些调皮的孩子,每次顾主都会让她一起去。那些好玩的东西,她一次也没玩过,不过,很多名字,她都记熟了,摩天轮、海盗船、火箭升空……一个比一个惊险、一个比一个刺激,孩子们的尖叫声,让她的心也怦怦直跳。顾主夫妻俩会和孩子一起玩,这时,她就坐在一边,帮他们看管相机、手机、孩子的零食、衣服和包裹,她不时抬头仰望一眼高空,有时候会看到顾主一家正在向她挥手。她心里想,要是儿子进城了,自己就和老公一起,也来游乐园陪儿子玩,那该多开心啊。可是,老公眼下正在工地上扎钢筋,连着一个多月了,都没休息过一天,哪有时间陪儿子来玩啊。

想到这里,她又改变了主意,儿子这么瘦,还是带他去吃一顿好吃的吧。吃什么呢?几乎想都没想,她的脑子里就蹦出两个店铺:肯德基和麦当劳。

顾主家的女儿,每过一段时间,就嚷着要去吃肯德基,每次都是她陪着去的。还记得第一次去,她都不知道怎么点菜,好在顾主的女儿根本不需要她帮忙,一个汉堡、一对香辣鸡翅、一包薯条、一杯可乐……顾主的女儿顾自一口气报了出来。陪了若干次之后,现在,她对这两家店,也很熟悉了,像个老主顾一样。

那就带儿子去吃肯德基或者麦当劳吧,她正准备将这个决定告诉儿子,忽然又犹疑了。她记得,每次顾主家的女儿,简简单单吃一次,都要好几十元钱,快赶上她一天的工钱了。大女儿明年就要考大学了,老家的房子也该翻盖了,父母的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到处都缺钱呢。她忽然明白,那些看起来她已经适应并习惯的生活轨迹,其实仍然并不是她的。

儿子似乎看出了她的犹豫,懂事地对她说,妈妈,我们就在大街上随便逛逛吧。她咬着嘴唇,点点头。忽然,儿子发现,人行道上的地砖,都是网格状的,儿子激动地对妈妈说,我们来比赛跳田字吧。

儿子快乐地蹦蹦跳跳,一会儿就满头大汗了,他回头对她说,妈妈,我渴了,给我买根豆沙冰棍吧。

她再次点点头,眼睛里忽然涩涩的,不知道是汗,还是泪。

陪儿子『偷』看电视

下班,开门,进家。儿子的房门关着,推开儿子的门,只见儿子端坐在书桌前,桌子上凌乱地摊开一大堆书。看见是我,儿子道一声,爸,你下班啦?我点点头,问儿子,下午在家怎么样?儿子指指桌上的书,揉揉眼,伸了个懒腰,很认真地回答,按照你们的指示,一直在看书做作业。我赞许地摸摸儿子的头。

出了儿子的房间,我径直走到客厅的电视机前,摸摸机身,热的。很显然,电视机刚刚关掉不久,也就是说,儿子说谎了,他又偷看电视了。我无奈地摇摇头。

我和妻子都要上班,所以,放暑假后,平时白天,都是儿子一个人在家,为了让即将升入高三的儿子专心学习,我们和儿子约法三章,为了明年的高考,这个特殊的暑假,不准玩电脑,也不准看电视。电脑在我们房间,我们去上班的时候,将房门锁起来就可以了,电视在客厅,全靠儿子自觉了。可是,儿子并不自觉,有几次,我特地请假提前一点下班回家,就都捉了儿子现形。每一次被当场捉住后,儿子都信誓旦旦地保证,再也不看电视了,然而,一切如故。

我返身回到儿子的房间。逼视儿子,今天真的没看电视吗?儿子低下了头,看了,不过,只看了一会。我问儿子,看的是什么节目?儿子惊讶地看着我,可能是因为我竟然没有像以往一样雷霆大怒吧。儿子轻声回答,只看了半场足球赛。我问他为什么只看了半场?儿子小心而又一脸遗憾地说,要是整场都看完的话,不就被你们下班回家逮住了?我又问他,是哪场比赛。儿子告诉我,是西班牙对意大利,2012年欧锦赛预选赛中的一场。说起足球,儿子兴奋起来,讲得头头是道。我知道儿子喜欢足球,这几年,被他踢烂的足球,就有三四只,都是他在小区的角落,对着一堵围墙一个人踢的。我们住的小区,他一个认识的同学也没有,而且,周边几公里,也找不到一个可以踢球的地方,他只能一个人对着墙踢踢。其实,现在的孩子,真的也挺可怜,根本就没有时间,也没有条件,有自己的爱好。我答应儿子,今天他偷看电视的事,就不告诉他妈妈了,免得妈妈又冲他发火,为他担心。

平静地过了两天。有天晚上,妻子应朋友之约,出门去了。我敲开了儿子的房门。儿子正在埋头做作业。我将儿子拉了出来。客厅的电视里,正在现场直播的皇马对广州恒大的友谊赛,刚刚拉开序幕。儿子诧异地看着我,老爸,你怎么也看足球赛啊?我笑着说,当然啊,读大学时,我还是班里的足球队员呢。儿子似信非信地哦了一声,瞥了电视一眼,恋恋不舍地说,那你慢慢享受吧,我继续做我的作业去喽。我拉住儿子的手,对他说,我们一起看吧。儿子瞪大了眼睛,真的?我坚定地点点头。儿子看看厨房,又看看我们的卧室,老妈呢?我告诉他,妈妈出门去了,我们正好偷看一场比赛。儿子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老爸,快看,卡卡、迪马利亚、伊瓜因……C罗、C罗!儿子激动得又喊又叫。

比赛结束了。我对儿子说,赶紧洗洗睡觉吧。儿子连连摇头,我不困,做会作业,再睡。我对儿子的背影说,再有三天,还有场皇马对天津泰达队的比赛,想看吗?还可以看吗?儿子扭头问我。我点点头,如果那天你妈妈不在家的话,我们就再一起偷看一下。儿子冲我打了个OK的手势,转身进了自己的房间。

第二天,下班回家,我摸摸电视机,凉的。

第三天,电视机,也是凉的。

那天晚上,很幸运,妻子又被朋友邀出去玩了。我和儿子如约坐在了电视机前,无比兴奋地打开了电视,皇马对天津泰达队的比赛,也刚刚开锣……

此后的几场值得一看的足球赛事,我和儿子都没有落下。每一次有赛事的时候,妻子恰好都外出不在家,使我们能够顺利偷看,按儿子的话,真是如有神助。因为这个共同的秘密,我和儿子在这个暑假的后半截,变得融洽。我答应儿子,有好看的赛事,我都会一个不落地通知他。儿子也答应我,除了和我一起偷看电视外,再也不一个人在家偷看电视了。

开学了,儿子是住校生,我和妻子一起送儿子去学校报到,告别的时候,儿子和我偷偷地会心一笑。走出学校大门,我和妻子也会心一笑。

生活即作文

朋友的孩子,在全省中学生暑假作文比赛中,获得了一等奖。这大大出乎我们的意料,因为这孩子从小就不喜欢语文,尤其不喜欢写作文,他的作文水平,怎么提高得这么快?

几个同为孩子作文差而苦恼的家长,找到了这位朋友,道贺并取经。

朋友明白了大家的来意,拿出了厚厚一摞孩子这几年的作文本,让我们看。朋友告诉我们,自从上初中后,儿子的语文成绩,特别是作文水平,稳步提高,这得益于他的语文老师,也是班主任的张老师。不独朋友的孩子,张老师的学生,作文普遍写得好。朋友说,秘诀就在这些作文本里。

我顺手打开一本,是孩子初一的作文本。翻开,第一篇作文的标题,就吓了我一跳:《我为什么和王伟同学打架?》这哪里是作文啊,分明是一篇检讨书嘛。朋友笑笑说,没错,是检讨书,但也是作文,你可以仔细看看。我好奇地读下去。开头的字迹,有点潦草,隐约可见孩子当时的情绪,还没有完全平息下来。他写道:“从我见到王伟的第一天起,我就预感到,要不了多久,我就非和他打一架不可,因为他太傲了!”别说,写得还挺引人入胜。读下去。原来这个王伟同学,小学时成绩就非常好,整个小学阶段,全是班长,所以,一开学,他就以班长自居,这引起了包括朋友孩子在内的一帮同学的不满。作文里还比较详细地记述了他和王伟打架的经过。后面的字迹,越来越秀气、干净,看得出,孩子写着写着,情绪慢慢地平静下来。但这也算是作文吗?更让我诧异的,是文后的红笔批语:“文章有真情实感,条理清晰,对自己的剖析也很到位,但是,对打架过程的描写,还缺少细节,显得不够生动。加油哦。”

我问朋友,这批语是谁写的?朋友笑着说,当然是班主任张老师啊。这是孩子进初中后,写的第一篇作文。那次孩子和同学王伟打架后,张老师没有批评他们,也没有叫家长,而是让他们俩各写一篇作文,记述打架的经过,并进行反省。以前儿子写作文,三言两语,就没词了,那一次,洋洋洒洒写了一千多字,还意犹未尽,而且,作文还得到了老师的肯定,这是孩子完全没有想到的。

朋友示意我继续看下去。往下翻,看到一篇作文,标题只有一个字《疼》。朋友解释说,这篇作文是孩子一次生病,肚子疼,到医院看病的经过。这是作为请假条而写的。请假条?我不解地看着朋友。朋友说,是的,请假条。张老师对学生们说过,家中有事,或者自己生病不舒服什么的,都可以请假,而且不需要写请假条,只要打声招呼,并在事后补写一篇作文,记述自己生病的感受、看病的过程,或者事情的来龙去脉,就可以了。听朋友这么一解释,我也忍不住乐了,还有这样的好事啊。记得我们做学生时,要想向老师请假,必须搜肠刮肚找个适宜的请假理由,没想到做张老师的学生,只要交一篇作文就可以了。在这篇《疼》里,孩子的一句话,让我既心疼,又好笑。他说自己在坐公交车去医院的路上,因为肚子疼,佝偻着腰,像一个苦巴巴的小老头。他还描写那个疼,像是肠子在肚子里打了结,他写道,那一刻,真是恨不得扒开自己的肚皮,像解开绳子一样,解开那个结,那就舒服了。老师用红笔在这一段打了着重线,并在一侧写下评语:很同情你,也很钦佩你的幽默感哦。

一个作文本翻下来,除了几篇我们常见的命题作文外,大多是类似的即兴作文——有一篇写的是迟到的原因和经过,对路上堵车时的急迫心情,描绘得有声有色;有一篇写的是为什么上课走神,因为自己被窗外突然飞过的一只鸟吸引了,后面是一大段想象的文字,像长了翅膀一样;一篇写的是自己和一个女同学的矛盾,两个人的对白,以及女同学的神情描述,活龙活现……

另外几个作文本,也大致如此。朋友告诉我们,儿子读初中这三年,作文写了十几本,除了常规的课堂作文外,大量的作文都是由此而生:因为和同学打架,写过4篇作文;因为迟到或早退,写过7篇作文;因为有事请假,写过3篇作文;因为不遵守课堂纪律,写过6篇作文;因为吃零食,写过5篇作文……这些作文,不少是作为惩罚性的,唯一的要求是,每一篇都必须写得真实生动,与众不同,内容和感受都不得重复,而因为都是亲身经历,所以,孩子也有话可写。在每一篇这样的作文后面,张老师都会对作文进行点评,对孩子的行为进行点化。朋友感叹说,润物细无声,没想到几年下来,孩子不但喜爱上了作文,作文写得越来越好,而且,所犯的错误,也逐渐减少,以致到初三之后,基本上就没再犯过什么错,自然也没再被惩罚写作文,而他自己,却给自己下了任务,养成了每天写日记的习惯。

对这位未曾谋面的张老师,心生崇敬,他教会孩子的,不仅是写作文、爱作文、而是对人生的积极思索啊。

有人来敲门

打电话回家,告诉母亲,等会有人敲门,是来疏通下水道的,您招呼下。母亲喜滋滋地答应了。

放下电话,母亲赶紧去厨房烧水,泡好一壶茶,放那儿凉着。然后,母亲就会站在窗口向楼下张望,看看疏通下水道的人,有没有来。她能从来来往往的人群中,辨认出哪个人可能是上我们家来的。忽然,楼梯口好像传来了脚步声。母亲迈着碎步,赶紧去开门,打开门,门口却什么人也没有。母亲自嘲地笑笑,听错了。母亲回到窗台,继续张望,像每天黄昏,站在这儿守望我们一家三口回家的身影一样。

想象着母亲迫切地等待的样子,我微微苦笑。

母亲年岁渐高,让她一个人住在老家,实在不放心。年前,好说歹说,将母亲从遥远的家乡,接来和我们一起住。母亲一辈子住在乡下,很少出门,既不识字,普通话也不会讲。和我们住到一起后,母亲原本开朗的性格,反而变得闷闷不乐了。我知道,她这是不习惯、太寂寞。以前住在老家,东家串串,西家聊聊,一天很快就快乐地过去了。现在,住在楼上,周围的邻居,一个也不认识,整天锁在家里,就跟坐牢似的。我们这是个新小区,老人本来就不多,而且,讲的都是本地方言,母亲与他们根本无法交流。只有晚上我和妻子下班或者儿子放学回家了,母亲才能和我们讲讲话。她的一天,该多孤寂啊。

为了给母亲消愁,我想请个保姆,这样,家务活有人做了,母亲不用太劳累,而且,白天家里有个人,陪着说说话,母亲也不会寂寞。可是,母亲却坚决不答应,她坚定地表示,有她在,就绝不需要请保姆。这招不行,我又给老家的亲戚打电话,希望他们经常过来玩玩,看望母亲。可是,路途遥远,往来一趟很不方便,亲戚们也是爱莫能助。

除了每天一下班就匆忙赶回家,我不知道,还能为母亲做点什么。

那天,家里的空调出了毛病,维修部答应派人上门维修,放下电话,我赶回家。用钥匙打开家门,只见母亲正和一个陌生小伙子坐在客厅,开心地聊着什么。见我回来了,母亲指着陌生人,兴奋地对我说,还有这么巧的事,你找来的维修工,竟然是俺们的小同乡呢。陌生人站起来说,空调没什么大问题,已经修好了。一口很浓的乡音。我诧异地看着他。一问,还真是老乡,他的家,离我家的老宅,只有十几公里远。他告诉我,他来城里打工已经好几年了。母亲硬要留小伙子在家中吃饭,小伙子推辞还有别人家的空调要修理,母亲只好作罢,又拿了两个苹果,硬塞给小伙子。那天,母亲显得那么开心。我没想到,一个偶然遇到的同乡,一句浓浓的乡音,竟让母亲如此激动、如此开怀。

我忽然想到了一个办法。我知道,在这座城市,有不少从我的家乡来的打工者,他们分散在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有的在企业里上班,有的自己开小吃店;有的是送水工,有的是维修工;有的帮人搬家拉货,有的是沿街叫卖的水果小贩。说实话,以前,我真的没怎么留意他们,只是偶然从他们的口音中,猜想他们可能来自我的故乡,然后便一笑了之。虽然如今同在一个城市,我们却生活在完全不同的轨道上。我离开家乡已经二十多年了,家乡的人和事越来越模糊。因为母亲的缘故,我忽然发现,他们的口音这么熟悉而亲切。

几天之后,我在一家家政公司偶然遇到一个水管工,一问,是老乡。想起家中的下水道不是很通畅,我请他有空的时候,上门帮着疏通一下。一定得你亲自去哦,我再三叮嘱他。

给我办公室送桶装水的年轻人,一问,是老乡。我让他再给我家里送一桶。也不忘叮嘱他,一定得你亲自送哦。

有天,路上遇到一个踩着三轮车卖盆景的,一问,是老乡。我买下了两个盆景,又给他加了点钱,请他帮我送上门……

每隔几天,就会有一个操着一口乡音的人,去敲我的家门。我会提前打个电话回家,告诉母亲:等一会,有人敲门,那是来送水的;有人敲门,那是来送花的;有人敲门,那是来修理电器的……

我知道,我的老母亲,她会早早地沏好茶,让他们喝个够;她会惊讶地发现,来的又是老乡,讲的话听起来多顺耳啊,于是,她会唠唠叨叨地和他们讲个不停,于是,家中到处都是软侬的乡音;她会用浓浓的家乡话叮嘱他们,常来走走,看看俺这个老婆子哦!

懒人家的雪

在中国雪乡,几乎每一片雪,都是一道风景。雪乡的雪,积在一起,或状如巨大的蘑菇,或貌似憨厚的海龟,或形犹奔竞的骏马,或静若安卧的白兔……喜欢拍照的你,随便往哪一站,身后的皑皑白雪都会衬给你一个惊艳的背景。

不过,导游一定会告诉你,如果想拍到最迷人的雪景,你必得去“懒人”家的小木屋。“懒人”家的木屋顶上,有最厚实的积雪,最厚的时候,能有一米多高;“懒人”家的后院,有最纯静的雪地,如镜的雪地上,每一粒雪都恰到好处地停留在自己的位置上;“懒人”家的屋檐,厚厚的雪挂,一直拖到地面,成了最丰韵的雪尾巴;“懒人”家的木栅栏上,积雪凝聚成厚实的蘑菇、富态的白菜、丰腴的伞屋……走进“懒人”家被层层积雪拥围着的小木屋,犹如走进一个圣洁的童话世界。

一批批游客,被白雪牵引着,走向“懒人”家。

我也是循着雪的足迹,走进了“懒人”家的小木屋。果然没有让我们失望,“懒人”家的雪,比我们在雪乡别的人家看到的雪,更厚实、更洁净、更天然、更完美。

一个问题萦绕着我:同样在雪乡,难道雪更青睐“懒人”家吗?

导游笑了,当然不是,老天不会为“懒人”家多飘落一片雪。那么,为什么“懒人”家的雪,要比别地显得要更厚实更干净呢?导游说,这也正是“懒人”的由来。

导游给我们讲了“懒人”家小木屋的故事。

雪乡几乎在一夜之间出名之后,全国各地的游客纷纷慕名而来,蜂拥而至的游客,为偏僻闭塞的雪乡带来了滚滚财富。寂静的山村一下子热闹起来,全村一百多户家庭,几乎家家垒起了新炕,打扫干净门前的雪,办起了家庭旅馆,招揽游客。游客们住在村民家中,睡农家炕,吃东北小菜,堆雪人,打雪仗,其乐融融。有的村民,还推出一些特色游玩项目,诸如马拉雪地车、狗拉雪橇、雪地摩托、滑雪圈等等。总之,村民们从中获取了巨大的经济收益,很多人家奔向致富的大道。

只有“懒人”家,毫无动静。“懒人”既没有多垒一个炕,以招揽游客,也没有去开办任何一个游玩项目,挣点外快。在大家竞相揽客生财的时候,“懒人”却双手拢在袖子里,安静地旁观着大家忙碌奔竞的身影,甚至连家门口的落雪,都懒得清扫。不但不扫,“懒人”对落在他们家的雪,都视若珍宝,倍加珍惜,不容许任何人动哪怕一粒雪。于是,从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落在“懒人”的院子里开始,它们就再也没有移动过一步,一场雪,又一场雪,积起一层,又积起一层。层层叠叠厚厚实实的积雪,最终像一个朴素的白套,将“懒人”家的小木屋、“懒人”家的后院、“懒人”家的木栅栏包裹、堆积、成形。终于有一天,一个爱好摄影的人,循着白雪的踪迹,找到了“懒人”家的小木屋,如此圣洁、如此安静、如此完美,若处子一样的白雪,将他彻底震撼。“懒人”家的小木屋,成了热闹的雪乡,唯一一个被完整保存的雪地院落,成为绝景。游客纷至沓来。这时候,人们才恍然明白,“懒人”实则不懒,他只是智慧地与雪融为一体。

“懒人”姓阎,在“懒人”家的院子里,我没能见到他,听说这几天,他又独自一个人跑进林海雪原里去了,他想看看,雪落在一个完全没有人迹的地方,会形成怎样的景致。也许,明年去雪乡的人,能在他家的院子里,欣赏到另一幅自然飘落天然形成的雪景。

走出“懒人”家的小木屋,到处是热闹的游客,疾驶的雪地摩托、喔喔叫的拉雪橇的狗狗、叫卖土特产的高音喇叭声,以及空气中弥漫的马粪的味道。盛名之下的中国雪乡,据说每年要接待几十万游客。热闹的雪乡,正在一点点失却它固有的安静和冷艳的韵味,“懒人”家小木屋顶上的雪,安静而无奈地注视着这一切。

特价菜

单位边上有家中式快餐店,一位老乡开的,我的中饭都是在那里吃的。

每顿饭,我都是点一份荤菜、一份素菜、一个汤、一碗饭,十几元钱、十几分钟就解决了。附近还有几家快餐店,几家店菜品差不多,价格差不多,环境差不多,就连装修风格也差不多,所以竞争异常激烈。快餐店的客人,以周边单位的上班族居多,每个人的消费水准,基本上也都差不多,两三份菜,十来元钱,偶有三五结伴的,围坐在一起,点七八份菜,也就三五十元。来这儿吃饭的,都是图个快捷、方便、实惠。

那天又去吃午饭。因为有事耽搁了,去得迟了点,已过了高峰期,顾客不是很多。我照例点了两份菜一个汤。找了个空位子,坐下来,一边慢慢地吃,一边无聊地张望,看有没有熟人。没有。却意外地注意到了一个坐在我斜对角的人,中年,黑瘦,穿着已经辨不出本色的工服。他的面前,只有一份菜,青椒土豆丝,那是快餐店本周的特价菜,每份只要2元钱。特价菜是老乡的快餐店推出的竞争手段之一,每周都会推出一道,这周是青椒土豆丝。他埋头吃着饭,狼吞虎咽,一会儿,一碗饭就吃完了,桌上的菜,竟然还剩下一半多。他站起来,又去盛了满满一大碗。和所有的快餐店一样,老乡的这家快餐店也是只要花一元钱买一份饭,就管吃饱,添饭不用花钱。

我也低头吃饭,尽量不去看他,以免引起他的不适。才吃了几口,见他又站起来,去盛了大半碗饭。看得出,他是干体力活的,饭量大得惊人,不过,就那么一份土豆丝,他竟然能吃下三碗饭,才更令人刮目。我甚至替开店的老乡想,要是都像这个顾客,老乡的这个店,怕是撑不下去。

晚上要临时加班,懒得来回跑,我决定还是就近去快餐店解决下。来吃晚饭的顾客不多,买好饭菜,我又找到中午坐的位子。刚坐下,惊讶地看见,斜对面的位子上,埋头吃饭的中年人,黑瘦,穿着看不出本色的工服。这不是中午看到的那个人吗?更让我惊讶的是,他的面前,还是只有一份菜,特价菜青椒土豆丝。他埋头吃得正香。

好奇心促使我此后几天,都留意了一下,有时候能看见他,那个黑瘦的中年男人,他的面前,也永远只有一份青椒土豆丝。中午是的,晚上也是的,今天是的,明天还是的,直到下周新的特价菜推出来,才换掉。不独他,一留意我才发现,还有好几个人,都是民工模样,也都是只点一份特价菜,一碗饭。一连很多天,都是这样。我的心里酸酸的,我知道,他们挣钱不易,连吃饭的钱都一分一分地抠下,然后寄回老家,供孩子上学、老人看病,或者攒着盖房子。可是,我又替开店的老乡揪心,他从乡下跑到城里来开这家快餐店,也殊为不易,至今还贷着十几万的银行款呢。

一直想找个机会,提醒下开店的老乡,想个周全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可是,每次看见他,都混在伙计堆里,忙前忙后,似乎连停下来说句话的时间都没有。

月初的一天,又去快餐店吃中饭。惊奇地看见,挂在柜台前的特价菜牌子换了,原来写的是本周特价菜,现在改成了每日特价菜。我问服务员牌子是不是写错了。服务员笑着说,没错啊,我们老板是将每周特价菜,改成了每日特价菜啊,从今以后,每天我们都会推出一份不同的特价菜。

店老板在人群中穿梭忙碌,如果不认识他,你会将他当成一个跑堂的小伙计。他的脸上挂着笑容,从我面前匆匆走过的时候,冲我点了点头。看着他挂在脸上的汗珠,我恍然明白了他的心意。

我埋头吃饭,饭很香。

打电话

看到他,话吧的小老板冲他笑笑。每隔半个月,他都会来这个话吧,给家里打个电话,话吧的小老板都认得他了。

他照例走到3号电话机前。每次他都是用这部电话打电话回家的,没有别的原由,只是因为这部电话的计时器最清晰,使他能够准确地控制通话时间。

他为此都有点难为情。

这个话吧,长途电话3毛钱一分钟。他打电话,时间基本上都控制在一分钟之内。电话拨通之后,他总是左手握着话筒,右手就搭在电话机的收线开关上,当计时器的指针跳到59秒的时候,他的右手会及时、准确、快捷地摁下去,时间正好卡在一分钟内,这样,他只需要交3毛钱的话费。在第一次打电话回家的时候,他就跟老婆讲好了,通话的时候,有什么事情抓紧讲,如果电话突然断了,那说明时间到了,一定是他主动挂断的,因此,她既不要担心,也不用等着他再打回去。

他的火候,总是把握得恰到好处,不多不少控制在一分钟内,绝不超时,也绝不浪费一秒钟。不过,也有马失前蹄的时候。那天,他又来打电话,“儿子听话吧?”“听话。”“爹娘身体好吧?”“好着呢。”“你也好吧?”“也好着呢。”“稻子快收割了吧?”“是啊。”“你别太累着。”“恩。”例行的几句话说完了,时间也就差不多了。他又随便问了一两句。这时,计时器跳到了59,他的大脑毫不犹豫地下达了指令,指挥右手,摁下了收线开关。奇怪,计时器并没有像往日那样立即停住,而是又往后跳了三格,才慢腾腾地停住。顿了顿,他抬起左手,狠狠地给了右手一巴掌,嘴里愤怒地嘀咕着:今天多干了一点活,你就哆里哆嗦了,连个开关都不能及时摁下去了,真是个废物!那次打电话,破天荒地交了两分钟的钱。平时晚饭吃的是一元钱三个馒头,那天晚上,他花了7毛钱,只吃了两个馒头,硬是把那额外损失的三毛钱,找补了回来。

还有一次,他足足打了40多分钟的电话,连话吧的小老板,都诧异地看着他。那天,他抱着话筒,不停地用方言叽里咕噜说着什么,一会儿着急,一会儿愤怒,一会儿叹气,一会儿哽咽。话吧的小老板断断续续听明白了,原来是他的儿子不知道为什么闹着不肯上学了,他在电话里,一会儿劝儿子,一会儿对老婆嚷,一会儿不知道对谁吼叫着。一直讲了43分钟!到吧台交费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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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深沉》为张恨水最优秀的长篇小说之一,是张恨水处于创作鼎盛期的作品。通过描写车夫丁二和与卖唱女王月容的情感纠葛,情节曲折,扣人心弦;挖掘人性,深刻透彻;男女主人公的心理刻划,尤为细腻。“夜深沉”原是戏曲《霸王别姬》中“虞姬舞剑”的一段曲牌名,张恨水匠心独运地将这二胡琴曲贯穿小说始终,成为牵系男女主人公悲欢离合的纽带与情节发展的线索。不仅小说的多数场景都是发生在深沉的夜晚,而且小说的基调就是黑沉沉的清冷悲凉。“夜深沉”象征着丁二和与王月容命运的悲惨,揭示着社会的冷酷黑暗,对社会各层嫖赌吃喝玩种种罪恶,极力暴露。于男女间爱嗔贪欢等艳闻趣事,写来尤见细腻。文情相生,情节极紧张热烈,人物各色俱全。张恨水(1895年5月18日-1967年2月15日),原名心远,恨水是笔名,取南唐李煜词《相见欢》“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之意。张恨水是著名章回小说家,也是鸳鸯蝴蝶派代表作家。被尊称为现代文学史上的“章回小说大家”和“通俗文学大师”第一人。作品情节曲折复杂,结构布局严谨完整,将中国传统的章回体小说与西洋小说的新技法融为一体。更以作品多产出名,他五十几年的写作生涯中,创作了一百多部通俗小说,其中绝大多数是中、长篇章回小说,总字数三千万言,堪称著作等身。
  • 龙血召唤师

    龙血召唤师

    一个都认为是废物的召唤师!在魔斗大陆上16岁无法修炼晋到1级的修炼者,那么终生至多修炼到1级!再2个月就满16岁的召唤师学徒比尔的传奇就从一个蚊子开始!孙子兵法:少算不胜=多算胜=何况于不算乎!数据计算贯穿全本!魔兽体形大不如魔兽等级高,魔兽等级高不如魔兽数量多!蚂蚁多咬死象,虱子多叮死人!群55032831欢迎喜欢我书的朋友加群这是本人的第一本书,但是我会三天更新一节(3000字以上)业余作者,既娱乐读者,也娱乐自我!荣誉的最高境界:我已远离江湖,但江湖还在传说我!战术的最高境界:不战而屈人之兵为上!战胜对手为下策!热土宁波;创业首选;有三套房;我心已足!快乐写书;永远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