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与2004年相比,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减少了97家,控股企业增加了99家。改革凸显了良好的效果,国有控股企业效益明显好于国有独资企业。2007年杭州市属国有控股企业占有的国有资产总量仅24.09%,但实现的利润却占全部企业利润总额的95.47%。此外,国资委监管企业经营效益也明显好于其他非监管企业。2007年监管企业共实现利润29.57亿元,虽然监管企业户数只占市属国有企业总户数的76.06%,但实现的利润却占市属国有企业利润总额的94.41%。
根据做大做强黄酒主业的要求,绍兴国资委采取“三公开”的办法,于2007年顺利实施氨纶资产的剥离。拍卖股权资金一次性到位,且没有发生一起信访事件,成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成功范例,得到了绍兴市委、市政府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此外,绍兴国资委提出了清理三级以下企业和部分国有参股股权的意见,2008年上半年,全部企业完成了清理工作。
在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过程中,省国资委及各地市国资委还积极加快建立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权责,形成有效制衡机制;并探索建立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财务总监制度等一系列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新途径。
以财务总监制度为例,2000年浙江省政府印发《浙江省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试行办法》后,各地市也出台了相应文件。湖州市国资委组建了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办公室(审计稽查中心),制定出台了《湖州市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管理办法》,6名财务总监分别派驻到13家监管企业并担任专职监事。
组织财务总监参加各种会计知识大赛和监管培训。各财务总监先后向监管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28条,大多数被企业采用。2004年,嘉兴市国资委创新了财务总监的招聘方式,财务总监的人事关系挂在会计事务所,与企业脱钩,进行市场化的监管,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近年来嘉兴市国资委不断加强财务总监管理,以财务总监联签工作为抓手,加强对国资营运公司的实时全程监管。2006年14家实行财务总监联签的国资营运公司中,财务总监联签了1726笔,涉及金额124.42亿元;参加招投标17次,涉及金额1159万元;财务总监备案314项,涉及金额35.47亿元。
舟山市国资委致力于做好直管国有企业的监事会工作,以完善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2007年12月,国资委召开全市重点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会议。会议上各单位交流汇报了一年来的监事会工作情况,组织学习了新《公司法》有关监事会工作规定,讨论了《舟山市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及《监事会工作报告制度》(征求意见稿)。至2008年4月,市国资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市属国有企业实际,制定出台了《舟山市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及与之配套的《舟山市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报告制度》。《暂行办法》明确了企业监事会工作应遵循的工作原则,监事会的职权范围等内容;《工作报告制度》则是在《暂行办法》的指导下开展企业监事会工作制度化的一项具体工作方式,主要分定期工作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并明确了定期报告和专项报告的具体范围、报告程序和报告的处理办法。《暂行办法》及《工作报告制度》的出台为做好国有企业的监事会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指导依据。
嘉兴市国资委把完善市级国资营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强化内部管理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2006年结合市级国资营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现状,起草制定了《进一步完善市级国资营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国资营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定期交流机制、董事长与总经理分设机制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机制,有效地促进了市级国资营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
(四)发展和优化国有企业结构,增强国有企业创新的实力
作为开展创新活动的基本条件之一,企业的经济实力颇为关键。在产业结构“有进有退”的优化调整基础上,浙江省国资委及各地市国资委一方面积极培育国有大公司、大集团;一方面努力促进企业增长方式的转变,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开发投入,提高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通过壮大国有企业规模与优化国有企业产品结构,为积极培育规模性企业集团,省国资委及各地市国资委采取联合重组、合资合作、增资扩股、产权转让等多种形式,加快组建了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有计划、有重点地发展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骨干企业;积极引导大型国有企业利用自己的市场、技术、人才等优势,加快发展成为产业的龙头企业。
杭州市国资委在调研的基础上初步确定了8家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发展的对象。2008年以来,为加快推进大企业改革发展,市国资委成立了两个专题调研组,由市国资委领导带队深入企业进行专题调研,帮助企业破解发展难题。专题调研的主题有两个:一是推进大企业改革发展。重点调研解决大企业、大集团在加快发展、深化改革、理顺体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指导推动大企业加快上市和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步伐。二是确保搬迁企业顺利推进。
重点调研、协调解决授权经营企业及所属搬迁企业在搬迁中的突出问题,确保企业顺利完成搬迁任务。杭州市国资委的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大企业、大集团的盈利能力和规模实力明显增强。2007年市属大型企业只占总户数的10.91%,但利润总额却占69.19%,而2004年市属大型企业占总户数的13%,利润总额却只占58.04%。目前已涌现出15家利润上亿元的企业,部分企业已经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2007年,共有5家企业(杭州橡胶集团、杭汽轮集团、华东医药集团、金鱼电器集团、杭州制氧机集团)进入中国制造业500强,3家企业(杭州大厦有限公司、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长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进入中国服务业500强,其中杭州橡胶集团和杭汽轮集团2家企业进入中国有企业业500强,销售收入都超过了100亿元。
在促进企业增长方式的转变方面,浙江省国资委及各地市国资委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在技术创新方面,鼓励企业以节约资源和循环利用为重点,进一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力和投入产出水平,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建设。以杭钢集团为例,集团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淘汰了10条落后的生产线,新建了4条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生产线,累计开发新产品180多个,优钢比达到70%以上。实现了生产方式逐步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产品结构逐步从普碳钢向优特钢转变,使杭钢这个老国有企业进一步焕发了生机和活力。2007年,杭钢实现销售收入412.5亿元、利润21.5亿元,分别比2003年增长219.8%和121.1%,均创历史新高;二是在管理创新方面,浙江省国资委及各地市国资委推进企业调整组织体系,缩短管理层次,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和市场经营活力。以省属企业为例,通过推行精细化管理、全面预算管理等先进理念和方法,完善企业内控体系,强化财务资金管理成本控制,2007年三项费用占总成本费用的比重为6.95%,比2002年下降1.1个百分点,节约费用26.5亿元,其中管理费用占总成本费用的比重为3.41%,比2002年下降0.78个百分点,节约费用18.7亿元;营业费用占总成本费用的比重为1.67%,比2002年下降0.57个百分点,节约费用13.7亿元。
(五)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国有企业创新人才水平人力资源是推动企业发展的主体。实现做大做强的目标,无疑需要调动人力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省国资委及各地市国资委把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摆到十分重要的位置。
近年来,杭州市国资委努力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和管理优势,为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杭州市国资委每年与各资产营运机构签订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根据资产属性实行分类考核的制度,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在年薪制考核中,除把经营效益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外,还突出企业创新因素,因企制宜地导入自主创新、技术改造、安全生产等考核内容。为克服企业经营的短期行为,市国资委提出了通过虚拟股权激励和建立离职保证金等形式对经营者实行进行中长期激励的办法,目前正在进行试点。从近几年的实践看,杭州市国有资产营运机构经营者年薪考核体系在经历了“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企业经营结果考核——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结果考核”的演变后,已 逐步实现从公共管理者考核向国有资本出资者考核的转换。考核导向、考核内容、考核方式更加兼顾企业的实际运作和长期发展目标的需要。通过年薪考核,较好地调动了营运机构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营运机构的健康稳定发展。
湖州市国资委为健全完善绩效考核和薪酬激励机制,认真落实《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的试行意见》,在以下三个方面做了大量扎实工作: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努力使经营业绩考核更客观、更科学、更合理;深化薪酬制度改革,积极探索经营者多种形式、多种途径的激励机制,使经营者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新型的产权关系,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按照教育与惩罚相结合、权责利相统一、实事求是与客观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加强和改进对企业收入分配的调控,引导企业建立激励有效、约束到位的收入分配制度。此外,湖州市国资委还定期举办国有企业高管人员研修班,提高国有企业管理者的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