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能日益完善,在城市整体规划中,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占有突出的地位,这使深圳的环境质量日益提高,深圳由此获得国家环保模范城的称号。
深圳政府的社会保障职能日益完善。深圳最先建立起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保险费由政府、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等制度,而且其保险覆盖面逐渐扩大。
深圳政府的教育、文化管理职能日益完善。深圳政府实行科教兴市政策,政府对教育进行大投入,深圳的教育发展迅速。2000年深圳高考录取率在全省领先。全市参加2000年普通高考的6074人中已有2460人被本科院校录取,占全体考生数的40.5%,远远超过全省27.1%的平均水平。深圳高考入围重点大学考生为历年之最。(《深圳特区报》2000年8月25日。)
第三,深圳政府职能运行方式已转向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解决了政府怎样管理的大问题。例如,政府运行方式转向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政府管理首先是用大量精力制订行政法规和规章,然后是执行这些法规。
深圳政府职能具有新体制特征的原因是什么?原因在于深圳政府通过职能转变,不断地使政府职能趋向合理,使政府不断地明确,政府应该做什么、怎样作;政府应该管什么、怎样管,以不断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深圳政府职能转变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适应企业要求的简政放权阶段。第二阶段:以政府主要职能局为对象的综合试点改革阶段。1993年至1995年,深圳先后选择了工商局、经发局、贸发局、计划局这四个局进行政府职能转变的试点。第三阶段: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的攻坚阶段。通过审批制度改革,使政府审批法定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了管理水平。
深圳的审批制度改革历经三个阶段,现已取得重要进展,即《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正式实施,审批事项减少一半以上,审批的规范化、法治化程度明显提高。
(三)逐渐完善的公务员制度
深圳的公务员制度也有一定的新体制成份:一是建立了考试和比较公平、公开的录取制度,较好地把住了公务员的进口关。二是,制定了公务员的考核、交流、辞职、辞退等规定,较好地解决了公务员的出口关。三是确立了公务员的培训规定,较好的满足了公务员的知识更新、能力提高、管理专业化的需要。四是建立了公务员的考核制度,增强了公务员的工作动力和压力。深圳考核制度分为四个等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凡是基本称职的公务员就要离岗培训。
(四)政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程度较高
深圳政府通过实施依法行政,使自己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程度不断提高。深圳政府在管理中建立了许多制度。这许多制度都是以法治化建设为基础,在每一个制度的背后都有一个法律、法规或规章为后盾。深圳的许多创新都是制度的创新,而制度的创新要合法化才能使新制度延续。所以,制度创新的重要基础是制订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深圳充分利用全国人大授予的立法权,积极制订一系列有利于深圳新体制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这种法治化建设极大地推动和保护了深圳制度创新。政府的行政立法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日渐完善。现在,依法行政观念深入人心,深圳的许多政府人员都知道,要解决的一个政策问题,首先是要立一个法,或者是制订一个法规或规章,然后是执行这个法规。最近深圳又进行了综合执法改革,建立综合执法机构,使政府的行政执法职能也得到加强和完善。
三、争创一流的进取意识和良好的政治环境
深圳政府走向行政现代化,除了具备上述条件和优势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深圳政府具有积极进取、争创一流的精神,再加上良好的政治环境,使深圳政府具备了向行政现代化跨越的条件。
深圳政府有一个突出的特点,这就是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勇于争创一流的精神,深圳的各级政府都有着强烈的进取意识和创新意识。深圳政府这种进取意识、创新意识源于解放思想、敢闯敢冒的特区精神。由于深圳的崭新机制吸引了许多优秀人才,包括吸引和云集了一大批来深圳创业的优秀领导,这些优秀领导构成了每一届政府的主体,这使每一届政府都很有作为,这样延续下来,深圳才保持了20年的持续高速发展。深圳政府敢为天下先的特征,早在深圳特区建立初期就显示出来了。例如,1981时,深圳政府就对自身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率先对按照产品分类和按部门上下对口设置的业务主管局的传统政府体制进行改革,在全国开创了突破旧体制的先河。此后,深圳在政企分开上采取了一系列突破性的举措,如建立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取消企业的行政主管,赋予企业更大的自主权;还率先进行了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规范审批,方便了企业,提高了政府办事效率。据统计,深圳在20年的时间里,创造了200多项全国第一,现在,深圳又开始了率先实现现代化的进程。深圳第三届党代会和人代会确立了用5年时间实现深圳的现代化。这也表明深圳政府有着强烈的进取意识和争创一流的精神。这种积极进取、争创一流的精神,是深圳政府走向行政现代化的重要条件。
除了这种进取精神以外,深圳还处在良好的政治环境下,深圳率先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得到中央和省里的大力支持和肯定,中央继续赋予深圳许多改革内容先行先试的政策,赋予深圳先行、先试的权力。江泽民总书记还重申中央对特区政策的三个不变:中央办好经济特区的决心不变,经济特区的基本政策不变,经济特区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变。总书记还要求,深圳特区要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这些都表明,深圳新跨越处在国家大力支持的良好环境中。
不仅中央对深圳发展提出新的要求,广东省也对深圳寄予极大希望,要求深圳率先实现现代化,成为实现现代化的示范市。
1999年9月,广东省经济特区和珠江三角洲召开改革开放工作座谈会,并作出重大部署,提出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这是广东省进一步贯彻落实江总书记提出的“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要求而部署的。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张高丽代表市委明确提出,深圳要按照省委的部署,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为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深圳的发展,一直为党中央和全国、全省人民所关注。从全国来看,深圳的先行先试,曾发挥了为全国改革开放探路的重要作用。当前,全国改革开放已进入全面攻坚阶段,深圳继续率先发展,无论是政治上还是经济上,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从全省来看,深圳是广东省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区域发展大局的关键一环。深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在体制创新、扩大开放、产业升级上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无疑将有力推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从深圳自身的发展看,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是跨入新世纪之际特区应肩负起的历史使命,也是提高深圳两个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内容。深圳要把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同全国、全省的发展大局联系起来,同特区的历史使命联系起来,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全力以赴,不辱使命。(《深圳商报》1999年9月6日。)
基于上述可以说,深圳在吹响现代化进军号角的同时,也意味着政府奏响了走向行政现代化的乐章。因为现代化本身包含着行政现代化,这在前面已经阐述。
(第三节深圳迈向行政现代化的任务与挑战
政府走向行政现代化,这是实现政府自身历史性转变的一种新跨越,是政府从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的飞跃。这种转变是一场深刻的政府变革。这种变革不是轻而易举的,它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以下将分析深圳政府走向行政现代化面临的任务和挑战,并阐述深圳政府走向行政现代化的途径。
一、距与阻力
深圳特区在建立20年的时间里,其行政改革取得了许多突破,它极大地促进了深圳政府管理绩效的提高,促进了深圳社会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而且深圳的社会文明、文化教育、环境保护等方面都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就。深圳政府管理的高效率与深圳行政改革密切相关,没有深圳的行政改革就没有这样高的管理成效。然而,深圳的政府管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与行政现代化的标准相比,深圳政府管理存在较大的差距。
(一)深圳政府机构现代化的组织程度较低
现代化的政府机构的特点是:组织机构层次分明,职责明确,功能齐全,即政府要有灵敏的信息机构、权威的咨询机构、科学的决策机构、高效的执行机构、强有力的监督机构。并且,政府的决策机构与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是分离的和相互制约的。美国、西欧、日本、香港特区和新加坡的政府机构都具有这些特征。决策与执行分开的意义是,决策机构人员精干,比较超脱,有利于集中精力研究政策,保证决策的科学化和合理化。决策与执行分离,关系较顺,可以大大提高执行的效率。除了决策与执行的分离以外,就是决策层与监督层的分离、执行与监督的分离。要保证决策和执行的公正,就需要有强而有力的监督机构,使政府决策公正和执行的高效。香港特区和新加坡的政府的廉洁和高效是世界上有名的,这与他们监督体制的设置科学合理有关。相比之下,深圳的政府机构设置就有许多明显的缺陷。
1.政府机构四权合一。深圳政府机构的特点是四权合一:决策权、管理权(指审批、发证等)、执法权(狭义执法权是指上街行使行政处罚的职责行为)、监督权合一。其弊端是:第一,机构小而全,编制永远不够用。所有政府部门都设有人事、后勤、办公、执法检查等机构。导致所有政府部门都在叫喊编制不够用,要求增加编制。
第二个弊端是,决策权与执行权的合一,难以制订合理、公正的政策,常常把部门权力利益化、利益合法化,即制订规范性文件或政府规章,把部门利益合法化。决策与执行合为一体,还导致决策与执行的分工不清、职能不明,决策的专业化程度低,决策质量不高。
第三个弊端是,决策权与监督权合一,导致监督无效。因为主要决策权集中在部门一把手那里,只要把一把手搞定,就可以搞定一切。
2.政府机构人事配置不够合理。深圳一些政府部门官多兵少,许多部门副职设置过多,还有一些虚职,只有名和利,可以不干事。深圳的处级干部,包括副处人员膨胀得很快,有的处级单位,仅有十来个人,而处级干部就有四五个,比例太大。从组织学角度看,在一个组织内部,领导职务越多,协调的事情越多,协调的难度越大。香港的一些行政职位就没有副职,如行政长官只有一个,政务司司长也只有一个。
深圳政府机构膨胀的特征,不是增加政府机构数量,而是增加政府人员数量。例如,自1995年9月机关“三定”完成后,两年时间,全市各部门共有400多份报告要求增加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或要求机构升格。现在流行一个观点:政府机构等于减号、事业单位等于加号,财政开支等于扩大。意为着政府机构表面减少,实际上用事业编制代替,财政开支不断膨胀。
3.政府机构设置交叉。机构交叉的实质是职能交叉,即一件事几个部门管。这次机构改革调研时发现,深圳政府机构的职能交叉问题突出和普遍,几乎被调查的所有部门都说自己的职能与某一部门有重复或交叉。政府职能交叉影响了政府的管理效率。
由于机构交叉,有些政府部门互相扯皮,互相推委,有利的事情相互争,没利的事情相互推。如在经济管理、城市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由于机构分设、职责交叉、导致部门相互扯皮、关系不顺。
(二)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
与发达地区相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相比,深圳政府职能转变仍没有到位。
第一,政府与中介组织的关系没有完全理顺,一些社会中介组织受到政府的不当干预。而政府对中介组织的一些不当行为又没有管好,如一些中介组织出假证、伪证,给当事人或企业造成损失。
第二,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没有理顺,一些事业单位挂靠政府,行使政府职能,具有政府权力,政事不分。政府对事业单位的管理也不到位,现在深圳的事业编制呈扩张势头,加重了财政的负担。
第三,政府职能交叉,这在城市管理、城市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如城市规划,几个部门都涉及,如何分工与协调没有解决好。
城市道路的规划与城市用地的规划、与住宅小区的规划、与环境保护的规划、与商业区的规划需要协调,但其协调问题没有解决,最近深圳一个新建的中学交付使用,但这个学校竟然没有校门,原因是没有规划好,设计时,与周围的小区人行道有冲突。小区居民不允许学校的校门建在自己的门口。还有深圳的一些立交桥,设计也没有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如建在红会医院旁边的立交桥,车辆不能在红会医院门口停车。
第四,政府管理存在盲区和真空。一些地方管不到,或根本没有部门管理。如对深圳老村,其规划问题没有覆盖到。市党校对面的水库新村,里面的建筑比较乱。另外村里卫生环境较差,污水横流,垃圾乱堆,经常臭气熏天,但对面就是深圳罗湖区规划国土局,这种情况,罗湖区规划国土局知不知道?
第五,市区两级政府的职责权限划分不够清楚,因为区政府抱怨市政府管得太多,市政府认为该下放的权力已经下放,没有什么权力再应该下放了。这种矛盾反映出,市政府与区政府的管理角色定位还不够清楚,即市政府应该管什么,区政府应该管什么,两级政府各自还有不同的认识。例如,在劳动、文化、城管等方面的一些事项,区政府一些部门认为,这些事项区里应该多管些,而市政府一些部门则认为,区里管了市里还干什么。一些研究人员认为,凡是区里可以管,市里也可以管的事项,就完全可以下放到区里,市里不能下放权力的真正原因是利益问题。看来市区两级政府管理权限划分问题需要从理论到实践进一步研究和探索。最近深圳成立了这方面的课题组在进行研究,但还没有取得最后的成果。
(三)政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程度还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