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是非常重视名分的,因为没有正当的名分,就是“违礼”的行为。名分不正当,就很难讲出道理来。做事没有道理,那谁还会赞成,谁会拥护呢?《论语·子路第十三》中说: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
子曰:“必也正名乎!”
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
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子路说:“卫国国君等着您去处理政事,您打算先做哪一件呢?”
孔子说:“那一定就要订正名分!”
子路说:“真是这样吗,您怎么迂腐到了这种地步!怎么去订正名分呢?”
孔子说:“真粗野呀,子路!君子对于自己不知道的事情,一般抱着存疑的态度。如果名分不正当,说起话来就不顺当合理;说话不顺当合理,事情就办不成;事情办不成,礼乐就不会复兴;礼乐不能复兴,刑罚就不会恰如其分;刑罚不恰当,老百姓就会恐慌得手脚都没法安放。所以君子定下了一个名分,就一定能说出道理。说出一个道理,就一定可以实行。君子对于自己说的话,就不能随随便便,马马虎虎的。”
这是孔子与子路的一段对话,这段对话是有背景的。卫国的卫灵公死后,因儿子逃亡在外,由孙子继位,这就是正在执政的卫出公辄。现在爷爷死了,他的父亲正要回来,执政的卫出公怕影响自己的执政地位,竟然予以拒绝,不让父亲回国。当时的卫国,正面临着父子争夺君位的斗争,形势非常混乱。
在这种情况下,子路问孔子,要是卫国请孔子去帮助执政,他该先做什么呢?孔子毫不迟疑地说,那首先就应该正名。就是先要从端正名分入手。这名分是儒家的一种标准。它要求社会上的人,各从其类,各守其位,办事都要合乎自己的身份。
孔子是很重视名分的。有一次齐景公向孔子请教政务的事,孔子的回答就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意思是:国君要像国君,臣子要像臣子,父亲要像父亲,儿子要像儿子。而现在卫国的现实是:国君不像国君,儿子不像儿子。所以孔子认为在卫国首先就要正名。也就是说,作为儿子的卫出公应该把在国外的父亲迎接回来,并让出权位,这样才能名分合适,地位恰当。对孔子的想法,子路很不理解,他认为这是太迂腐了。在他看来这儿子已经做了君主,已经执政了,是既成事实了。
于是孔子批评了子路,他阐述一番,并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原则。这就是:“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
这一段的阐述有三个层次:第一个是名分,第二个是这个名分下的“言”(包括言论、文字、理论等),第三个就是在这个名分下所做的事。这三者是互相关联的。名分要是不恰当,你说的话,你提出的理论,就不会顺理成章,符合道理,这样就不会有号召力、影响力,也就不会为人所接受,自然那事情也就会办不成。而事情办不成,那就无法复兴礼乐,无法使刑罚恰当。如果连刑罚都不能恰当地使用,那老百姓就恐慌得无所适从了。这后边的“礼乐不兴”,“刑罚不中”以及“民无所措手足”都是“事不成”的推论。孔子这段话,就是强调正名的重要,名分正当,说话就有理,理直气壮,事情就能成功。
这个“名”原意是指名分,后来有所发展,往往多是指名义。名义正当,道理就讲得通,道理讲得通,事情就办得成。
事实确实是这样。我们从历史上看,无论是哪次大的革命行动或战争,在发起之时,总是要打出一种旗号,发表一份檄文,宣布为什么要这样进行,要历数对方的各种罪恶,然后加以声讨,实际上就是用某种名义来宣布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以便出师有名。
今天我们做任何一件事要想得到群众的支持,办得顺利成功,同样要有一个恰当的名义,因为名义正当,才会有号召力,才能把群众团结在一起。所以我们每当要办一件大事的时候,一定要进行动员。这动员就是要用正确的名义来说明所要做的工作的重要意义,让大家懂得为什么要去做,应该怎样去做。而如果名义都不正当,那就讲不通,想办的事也会办不成。
像突然发生了地震、洪水等大灾害时,只要有关部门一提出捐赠的倡议,人们就纷纷响应,因为是名义正当,人人都觉得应当伸出援手,表现爱心。相反有些情况却完全不一样。
某居民小区的物业公司发出通知,说为了加强出入安全,要准备在小区内装设一定数量的探头,以便于监控。为此,要求各家予以支持,交纳一定的费用。这通知一公布,立即遭到业主们的反对,因为业主们缴纳了物业管理费,小区理应保障居民的安全。即使安装探头,也是物业公司保障业主生活安全的措施,哪能借此再收钱呢?由于这是借故敛钱,名义就不正当,所以当业主们质问物业公司负责人时,他只能是躲躲闪闪,理屈词穷。在群众的反对下,最后就不得不撤销了这个通知。可见“名不正,则言不顺”,事也难办成了。
采取一些措施是如此,在用人上也是如此。譬如你要用某人,在委以职务的同时,必须当众宣布,明确其职责,使其名分正当。这样,他才好施展其才能,也才便于他去参与管理,发挥他的作用。可是我们常常见到这种情况,在机关也好,在企业也好,某个部门的负责人因事不能履职,领导就临时指定一人代理其职务,但长时间不明确其职责,不给予正式任命。这样,这位同志就没有一个恰当的名分。他就很难工作,人家也不容易接受他,他也很难真正负起责任来。结果工作受损失。
可见“名正言顺”是使事情成功的重要条件。特别是领导者和管理者,更应重视这个问题。正如孔子所说:“定下了一个名分,就一定能说出道理。说出一个道理,就一定可以实行。对于自己说的话,就不能马马虎虎的。”只有这样,才会使管理更加顺理成章,才能调动属下各方面的积极性。
做什么事情总要有一定的名义。名义正当,说话就有理;理直气壮,事情就能成功。相反,名义要是不恰当,你说的话,你提出的理论,就不会为人所接受。你要做的事就会师出无名,事情自然就办不成。因此,我们做事的时候,一定要有正当的名分。这是事业成功的重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