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载李自成改陕北府县名,事在崇祯十六年(1643年)十一月他回陕北时,涉及延安府、米脂县、清涧县三个府县。史籍对此记载很不一致,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改升米脂县为天保府,未改延安府名,也未改清涧县名并升为府。《后鉴录》卷五载,李自成进入西安后,“改米脂为天保府”。谭吉璁《延绥镇志》说:李自成这时“升米脂县为天保府,治天保县,南割清涧以上,东割山西之永宁、宁乡、临县、保德、河曲属焉。”两书均不记改延安府名和清涧县改名升府。
第二种,改延安为天保府,米脂为天保县,清涧县未改名升府。《流寇志》卷八记:李自成在米脂祭祖后,“改延安为天保府,米脂为天保县”。不提清涧改名升府事。《甲申朝事小纪》初编卷三《李自成始末》等也有相同记载。
第三种,改延安府为天保府,米脂县为天保县,清涧县为天波府。《流寇长编》卷十六记:李自成在米脂祭奠祖墓后,“改延安为天保府,米脂为天保县,清涧为天波府”。《绥寇纪略》卷九、《明史·李自成传》等也有类似记载。
史籍记载如此分歧,实际是怎么改的,较难肯定。哪种情况可能性大一些,需要加以分析。
今陕北北部是榆林市,辖十二区县;南部是延安市,辖十三区县。明代陕北仅有延安一府,领三州十六县,北部有绥德、米脂、清涧、吴堡、葭州(今佳县)、府谷、神木七州县,定边、靖边、怀远等营堡属军事建置。府治延安过于偏南,在北部广袤地区增设一府,在行政管理上是有必要的。清雍正九年(1731年)在北部始设榆林府,原因就在于此。李自成改陕北府县名时,榆林还未攻取,稍后也未在这里设府,应是另有原因。
李自成若要在北部设府,应为一府,不会是二府,应在米脂,不会是清涧。清涧位于北部最南边,距延安较近,不如米脂较为居中。米脂是李自成的故乡,有史实可证他对故乡是有所偏爱,有意眷顾的。如崇祯九年(1636年),他兵临米脂城下,并不加兵,还留银委托知县温应星修补文庙,就反映了这一点。帝王“龙兴”之地升格,历史上不乏先例。如朱元璋称帝后,不仅以其故乡凤阳为府,还定为中都。谭吉璁曾任榆林城堡同知,他纂修的《延绥镇志》成书于康熙十二年(1673年),距崇祯十六年仅三十年,当时人健在不少,他修志时应经过调查,所记“升米脂为天保府”,要比南方史家所说“改清涧为天波府”可信。按情理分析,升米脂为天保府是有可能的,即使终未实行,也许有过动议。
有的史书记改米脂为天保府,有的则说改米脂天保县,二者必有一误。光绪、民国两种《米脂县志》信从了《流寇志》等书的说法,不认同《明史》等改清涧为天波府之说,记为“改延安日天保府,米脂日天保县。”民国《米脂县志》卷二《天保县考》说:“天保县之称,明崇祯十六年,自成即新顺王位于西安府时改置,至清顺治二年,英王来攻,自成兵溃,当仍旧称。”1993年《米脂县志》记:崇祯十六年十一月,“李自成率兵北上,回米脂祭祖墓,……不久,改米脂县为天保县”。这也是认同了上述第二种说法,也就是认同改延安为天保府可信。如果真将延安府改为天保府,就不会改米脂为天保府了。康熙十二年《延绥镇志》记“升米脂为天保府”,但说其地还割辖山西五县,似不可能,不仅隔黄河天堑,距离也太远,不便管理。
有今人认同第三种说法。如前所述,改清涧为天波府恐不可信。
从各书记载看,李自成这年确有改陕北府县名之举。以“天保”给陕北府县命名,反映了他有天命观,也说明他对故乡有美好愿望和深厚的感情。
大顺政权陕北各级政府存在仅约一年。李自成失败后,他所改的陕北府县名便被清政府废弃不用。清朝视大顺为伪政权,大顺陕北府县档案史料也被毁弃,以致后人记载和探讨这一历史,没有可靠的原始资料为依据。今人信从的,有些不一定就是史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