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选择
一、秧歌
(一)秧歌的起源与发展
秧歌是中国民族性最强的舞蹈形式,在漫长的岁月中,以人体动态保存文化与表现文化,在群众中间进行传承,从长期的历史发展中沉淀着时代文化观念和民族气质。它随着社会经济和生活改变而发展,具有时代精神,从民间走向正式的舞台,新世界的秧歌带着丰富多彩的内容形式,承载着许多特殊的含义正在中华大地开花结果,发扬光大。
1.秧歌源于阳歌
古代有“阳歌”产生。现在人们所进行的秧歌活动即是从古代的“阳歌”发展演变而来的。这可以从秧歌的几方面特性得到证实。
从流传地域来看,“秧歌”流传于我国北方广大地区。据有关学者论证:太阳崇拜观念多发生于寒冷地区,而热带地区则多崇拜月亮。我国北方地区气候寒冷,因此,这些地区产生“阳歌”是理所当然的。
从表演时间看,“秧歌”一般在春节期间表演,古代把春节称作“元旦”,意为“太阳初升”、“第一日”。古人认为,冬至到春节这段时间,是“阳气”渐苏、“阴气”渐消阶段。因此,此时进行“秧歌”表演,赞美太阳,符合自然规律及此时人们对太阳的感觉心态。
从民间风俗来看,我国古代对日月崇拜必然会产生对日月的祭奠。如今民间仍有中秋节祭月风俗,当然理应也有祭日活动,何况古代祭日之风胜于祭月之风。
从文献记载来看,过去对这种民间歌舞并非一律以“秧歌”来称呼。《绥德州志风俗本》载:“十五日元宵……是夜宿不禁乡民装男扮女群游街市以阳歌为乐。”《佳县县志·风俗本》则说:“元宵夜……乡民扮杂剧唱春词日唱阳歌。”古代编修县志说这是一件严肃而认真的大事,因此这些还是相当有可信度的。
从民间传说来看,据杜波呈整理的《有关陕北秧歌的民间传说》,陕北“秧歌”最初称为“阳歌”,和“三阳开泰”有关。到唐朝以后“阳歌”才改为“秧歌”。
从歌舞道具来看,“秧歌”队领头的舞蹈者都带一把“伞”型道具,民间称之为“日照”,意为象征太阳神。那“伞”上四周围一圈布,布边饰丝穗,象征太阳光芒四射。由此推断,这一歌舞应与太阳有关。
从歌舞功能来看,民间认为举办“秧歌”活动能够求得神灵保佑,福临祸消,风调雨顺,人畜平安。这一点,正与古代太阳崇拜活动的目的相趋一致。
从“秧歌”场图来看,许多秧歌场图都与太阳崇拜有密切关系,如“日月图”、“七星罡”、“天地牌子”、“太阳圈”、“踩四角”、“立五方”、“八卦阵”等。就连九曲“秧歌”中,也有“太阳宫”。如鼓子秧歌是一种大型的民间广场舞蹈,以“跑场子”为主,场子外圆内方。我国古代朴素的哲学思想认为天是圆的,地是方的,并用“天圆”来概括解释自然界周而复始的变化,用“地方”来识别事物的千差万别;“天圆”就有上下左右,“地方”便是东西南北,圆圆满满,方方正正。鼓子秧歌所表现的哲学观点同时也反映了中华民族传统的道德标准。秧歌场子有严密的阵势图谱,图谱借鉴于古代兵阵、戏曲艺术、生产生活工具、生物形态等。鼓子秧歌有“二龙戏珠”、“双蝴蝶”、“四马蜷蹄”等一百多个场子阵势。跑场子时,队形讲究平衡对称,无论是场子阵势还是队形排列都表现出中国传统的美学观点。
从民间舞蹈对比来看,陕北民间还流传一种民间舞蹈叫“阴歌”。这种舞蹈有鼓乐、有经韵、有场图、有魂幡,整个表演程序、动作、风格、场图变化都和陕北秧歌大致相同。所不同的是,这种“阴歌”中有一种道教祭祀舞蹈,是祭祀在“阴间”的死者的,而“秧歌”是祝愿“阳间”的人们四季平安的。据此来看,我们把“秧歌”称为“阳歌”似乎更合适些。
从“秧歌”表演特点来看,陕北“秧歌”讲究“扭、摆、走”,有人认为这是从太阳徐徐升空模仿而来的。另外陕北“秧歌”夜晚表演往往要“打火塔”,即在广场中央堆一尖塔形的大火堆,“秧歌”队围绕火堆进行表演。这实际上是祭奠太阳神古风的遗传。因为古人对不同的神祭祀的方式是不同的:祭动物神以欢呼跳跃为仪式,祭地神时以撮土成堆为仪式,祭天神时则以火燃火堆为仪式。太阳神属于天神,古代祭日活动往往与祭天活动一起进行。据此来看,“打火塔”与祭日活动有关。
从“秧歌”唱词来看,传统“秧歌”有大量的唱词属于祭祀的内容,这与人类祭祀太阳的目的相符。同时,许多唱词甚至直接对太阳进行描述赞美。如:“秧歌扭进太阳宫,太阳星君来关灯”,“太阳出来一点红,月亮出来百冷冷”。
从“秧歌”的伴奏乐器来看,也有一定的规范。一般是大鼓一个,红色,象征太阳;黄铜大锣一副,象征月亮;不得增减。其他乐器则以成双成对象征阴阳相对。鼓是“秧歌”伴奏乐器中最古老的,上古时代便已产生。《说文解字》云:“鼓,春分之音。”可见其产生与“春”的密切关系;由此我们也能理解“秧歌”在“春”时表演为什么有鼓伴奏。至于唢呐,它是“秧歌”伴奏里最“年轻”的乐器,在明朝初年由波斯、阿拉伯传入我国。伴奏“秧歌”必须“成双成对”,以适应阴阳相对的传统规矩要求。
祭祀从我国商周时代起,逐步制度化。这时的祭祀活动不仅是一项宗教活动,而且也因其独特而巨大的魔力而被统治阶级利用成为一种维护统治权威的手段。因此,统治阶级便对祭祀活动予以规定。《礼记·曲祀》记载:“天子祭天地,祭四方,祭五祀。诸侯方祀,祭山川。士大夫祭五祭,土祭其先。”这一记载表明,祭天在古代是自命为“天子”的君王的专利,别的任何人都是不得染指的。由于我国古代君王的祭日活动往往与祭天活动结合在一起进行。因此,这种祭日活动所产生的歌舞——“阳歌”是一种在特定环境、特定时间表演的歌舞,是不允许民间演出的。如果民间公开演出,那当然属违反祭祀礼制,是一种“大逆不道,犯上作乱”的行为。
然而,由于“阳歌”的表演者毕竟是平民百姓,由于这种歌舞独特的艺术魅力,由于统治阶级兴衰更替所引起的礼制束缚放松,所以,“阳歌”总会流传民间。为使“阳歌”在民间流传合法化,改其名称为“秧歌”以“避讳”似乎是合情合理的,也是必需的。这一点,还可以从民间“秧歌”往往与民间社火一起表演得到证实。
在陕北,群众常常把看社火表演称为看“秧歌”,实际上,“秧歌”与社火是有区别的。从广义上讲,“秧歌”即是社火,它不但包括大场秧歌,而且包括水船、腰鼓、霸王鞭、踢场子、踩高跷、耍狮子、舞龙灯等歌舞表演。而狭义的“秧歌”,则着重以“扭、摆、走”为特点的大场秧歌。
“社火”一词最早始于宋代,而“社”则在古代最初是指土地神,后延伸意指祭祀土地神的地方。民间社火,实际上是古时以“社”为单位的群众性祭祀土地神活动。“秧歌”表演与社火活动结合在一起,便有了“合法合理”的外衣。因为,历史上统治阶级一般是允许老百姓立“社”的。据《祀记》记载:王为群姓立社曰太社,王为自立社曰王社;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诸侯为自己立社曰侯社;士大夫成群立社曰署社;百姓立社曰里社。
我国商周以来,庶民阶级只有社祭与祭祖的权利。这种礼制限制,随时代变迁,虽时严时松,但从来没有大的更改。到了明代,甚至以律法的形式颁布。明《回电·祭祀通例》载:“庶民祭里社、乡历及祖父母、父母,并得祀社,余俱禁止。”由此可见,“阳歌”如不“隐姓埋名”,如不与社火活动结合在一起,是很难在民间流传的。
实际上,由于“秧歌”本身有诸多祭日的特征,当统治阶级政权稳固之时,也往往对这一活动进行干涉。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清廷曾颁布过禁止“秧歌”表演的法令:“时逢岁旦。节庆之霄,唱秧歌……须查究,以靖地方。”在这种情况下,当然就没有人敢把“秧歌”写作“阳歌”了,这大概就是“秧歌”,作为具有我国民族特色的艺术流传至今的原因。
2.未来发展
中华秧歌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曲调流畅通俗、易学易唱,歌词风趣幽默、雅俗共赏。因此,深受民众的喜爱。就是在现代少数山区农村的除草育秧劳动中也仍然流行,但人类任何民族风俗的兴衰更迭总是与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文化的发展密切相关。随着中国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农业生产结构的巨大变化,农业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尤其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农村稻谷栽种技术的改良、栽秧除草方式的变革,诸如改良稻种、合理密植、梗头抛秧、机器插秧以及施用除草剂等等,绝大多数农村已无需用传统方式栽秧和育秧。因此,传统的栽秧歌、育秧歌也日渐衰退,在部分农村甚至于失传,以至当今一般青年已不知其为何物。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老年体育健身向娱乐化、大型化发展,作为已经深深植根于民族文化土壤中的民间风俗,中华秧歌仍具有顽强的适应性与再生能力,虽然看似已随着社会发展而销声匿迹,实际上却在按人们新的需求而转换变形,以其崭新的民俗形式活跃于社会生活之中,成为广大民众喜闻乐见的娱乐健身活动;同时也凭其源远流长的悠久历史、雅俗共赏的艺术魅力以及自娱自乐的社会功能,在现代社会生活中改弦更张,从昔日的田间、梗头、地里、坡上飞人广大山乡、农户、村镇人家,在人们的健身娱乐、节目聚会、婚嫁生辰、商业活动等喜庆场合重新唱响。
(1)中华秧歌在全国开花,走向世界
陕西省体育局妇联成立了秧歌协会,举办全省健身秧歌技术培训班,同时,鼓励男同胞们参与扭秧歌健身,国家体育总局在健身秧歌竞赛规程中也要求参赛人员必须男女各半。
扭秧歌一直是深受北京中老年人喜爱的一项群众性文化活动,但是,随着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大家对传统秧歌陈旧而单调的表现形式以及噪音过大、妨碍交通等造成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提出了异议。为使秧歌这一民间舞蹈形式继承下来,使之适应新的形势,并尽量避免一些社会问题,在北京市宣武区群众和有关群众舞蹈专家的共同努力下,对传统秧歌进行了一次大胆的创新。舞蹈编排上,不但动作美观大方,技巧和花样丰富多彩,更加贴近都市生活,而且在化妆上也一改以往大红胭脂脸上涂的做法,而是要求表演者一律轻妆淡化,真实地展现了当代中老年人的精神风貌。在伴奏形式上也突破了锣鼓家伙闹翻天的特点,都采用编排好的录音带,为解决街头秧歌鼓点扰民的问题提供了有效的办法。为提倡新颖、文明的秧歌舞新形式,活动的组织者隆重推出三组表演性秧歌:彩球秧歌、手帕秧歌、沙罐秧歌,并专门设计了中西结合的舞蹈服装,既具有民族特色,又美观大方,富有时代感。彩球秧歌选用颇受中老年人喜爱的健身球,合着《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的音乐旋律,舞动起两个健身球,轻快活泼。手帕秧歌结合民间秧歌舞蹈动作,配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民族音乐元素,再加上东北秧歌中的六角手帕,具有浓郁的民族风味。最具创新意味的是沙罐秧歌,装了沙子的易拉罐在节奏鲜明的迪斯科音乐声中随着舞者上下左右舞动,“沙、沙、沙”地打着节拍,节奏鲜明,动作轻快,形式新颖。宣武区秧歌队曾应邀远赴法国,其表演深受法国人民的喜爱,这对发展我国传统文化,促进世界文化交流具有重要意义。
(2)21世纪的挑战与设想
用科学的健身形式指导群众、服务群众,大力推广群众喜闻乐见、普及面广、民族性强、参与热情高的健身秧歌是体育主管部门和体育工作者服务民众、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举措;创编和推广动作舒展、节奏轻盈和幅度柔和的秧歌舞健身活动,既能活动筋骨脉络,又能调节情感,抚慰心理,怡情悦性,以更好地适应老年人的身心特点,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的身心需求,有利于老年人身心获得最佳的锻炼效果。
(二)秧歌运动的价值与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在物质生活得到满足的同时,精神生活也随之有更高的需求,人们希望有更多、更好的娱乐方式来满足娱乐追求,秧歌在自娱与娱人的功能上则对人们的精神世界和文化生活给予了进一步的扩展和升华。
1.健身价值
中华秧歌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曲调流畅通俗,步法简单易学;歌词风趣幽默、雅俗共赏,深受民众喜爱。但是人类任何民族风俗的兴衰更替都与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文化的发展密切相关。随着中国现代化的飞速发展、农业生产结构的巨大变化和农业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农村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众多新文化的冲击下,流传已久的秧歌逐渐消失,甚至几近失传,以至于许多年轻人不知秧歌为何物。不过,大凡深根于民族文化土壤中的民间艺术,都具有顽强的适应性和再生能力,传统秧歌舞文化从表面上看来已随社会发展而走向衰落,实际上它已为适应人们新的需求而转换变形,以具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的民俗形式活跃于社会生活之中。秧歌的起源是女娲神,旧时,民间很多地方的秧歌作为一种祭祀形式,用它“迎喜神”、“送瘟神”、“求雨”、“拜庙”,在祭祀以求丰收之时、婚庆吉日之时、喜得贵子之时、店铺开张之时,也都会以扭秧歌的形式来进行庆贺,抒发欢娱之情。现在,秧歌甚至已经成为人们表达喜悦感情、传达友情的工具,它代表着欢乐吉祥,衬映着群众对太平时代安康生活的庆贺。在人们生活富足安康的年代里,体育工作者有责任把秧歌这一人们喜闻乐见的民间歌舞形式引导、发展成为具有“体育健身”功能的活动。北京市新创编了八套“北京新秧歌”,2000年和2001年国家体育总局通过对我国四大秧歌流派技术的挖掘和科学整理,创编了第一套中老年健身秧歌和第二套中青年健身秧歌,第三套儿童健身秧歌也已出版发行,再配上为群众所喜欢的民歌式音乐,简练而变化不多的动作,非常有利于群众学习模仿和健身健心。
秧歌在有些地区被称为“田歌”、“秧戏”、“田植歌”等,明显带有劳动人民在劳动时集体创作的影子。劳动人民在耕垦、插秧等农事活动中,“鸣鼓督工,歌唱忘疲”,目的在于减轻疲劳,缓冲气力,调节神经,振作精神,提高工效。
而现今人们所创编的秧歌纯是以广大群众健身和休闲为目标,故称健身秧歌。健身秧歌是中等强度的娱乐健身运动。我国养生学历来提倡小劳(即动),勿大劳和过劳。尤其是对中老年人来说,大劳、过劳损气血、津精,损筋骨,乃至脏腑,于健康长寿非常不利。在运动时间安排上,大多数应在晚饭后一小时。
在动作上,无论何地何种的秧歌,运动者的体态均体现出“扭”的特征。尽管“扭”法不同,幅度有大小,力度有强弱,速度有缓急,不过两臂回旋或者缠绕,双腿屈伸颠颤,腰胯扭拧摆动,基本动作都一致。因此,清《老老恒言》中有:“闲暇自如,洒脱之态,饭后缓行,数百步,散其气以揄其食,则磨胃而易腐化;以养神,睡前绕室行千步,始就枕,是以动求静也。”另外高跷秧歌还能使人的腰腹肌、下肢力量得到加强,增强人的平衡能力。
2.社会价值